孙德超,钟莉莉 | 中国共产党领导百年乡村治理的演进脉络、逻辑理路与价值意蕴
孙德超 1980年生,吉林集安人,吉林大学匡亚明学者领军教授,行政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美国杜克大学博士后、美国丹佛大学博士后、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博士后。兼任吉林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行政管理学会青年理事、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通讯鉴定专家。主要从事中央与地方关系、三农问题与乡村振兴等研究。先后主持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课题等50余项。在《中国行政管理》《社会科学》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其中12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新华文摘》等全文转载或论点摘编。先后有4项研究成果获吉林省政府奖。在本刊发表的论文有:《70年“中国式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基本经验、面临挑战及前景展望——基于主体—内容—方式的三维视角》(2019年第9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百年乡村治理的演进脉络、逻辑理路与价值意蕴》(2021年第9期)。
摘 要: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乡村治理实现了四次历史性飞跃,对乡村社会的善治经历了由“引导”到“协调”的演变,乡村社会的回应则表现出由“接受”到“配合”的转变。善治与回应的逻辑相互交叉,形成了中国共产党在不同时期领导乡村治理的四种模式:渐趋渗透式、动员引导式、协调探索式、多元调和式。不同领导模式的乡村治理所呈现的运行轨迹,彰显出党领导乡村治理的独特价值:在党政结合与多元主体参与中激发乡村社会活力;在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的上下互动中调适乡村治理政策;在制度权威与伦理价值的相互融合中提升乡村治理的刚性与柔性;在技术治理与以人为本的匹配中实现乡村治理效率与价值的统一。系统探讨党领导百年乡村治理的逻辑理路与价值意蕴,既可以弥补现有研究相对分散的不足,又助益于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推进。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乡村治理;乡村振兴;国家治理;治理体制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研究专项“重大突发事件应对中的农村社会矛盾防范与化解研究”(20VYJ044)
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其治理成效不仅关系到乡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更会影响整个国家的稳定与长远发展。在百年发展历程中,中国共产党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乡村实际情况相结合,在一次次的实践探索与创新中不断调整领导乡村治理的理念、政策与方式,推动乡村社会实现了翻天覆地的变革与发展。
已有文献对乡村治理的运行逻辑、实践探索等展开了丰富的研究。一方面,侧重于逻辑梳理与探讨。丁志刚等运用内容分析法,以新中国成立以来的重要政策文本和目标导向为依据,将乡村治理的发展划分为六个时期:土地改革时期、农业合作化时期、人民公社时期、改革探索时期、新农村建设时期、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时期;运用治理理论框架剖析70年乡村治理的内在逻辑,即实现乡村现代化的目标、多主体共同参与、克服乡村现代化的主要矛盾、制度的不断变革与创新。曲延春等根据中央“一号文件”的政策演进,将改革开放后的乡村治理具体划分为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工促农与以城带乡、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农业供给侧改革、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五个阶段,以此透视1978—2018年乡村治理的发展逻辑和政策效果。另一方面,聚焦于实践探索与创新。例如,研究改革开放以来村民自治进程中的乡村关系,探讨新时代“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的梗阻及解决路径等。
综上,既有文献大多针对新中国成立以来或改革开放以来的乡村治理过程,尚未对中国共产党领导乡村治理的百年历程进行系统的梳理和总结。而且,既有文献大多是描述性的总结式分析,大多集中在某个阶段、某个具体问题,缺乏分析框架的支撑,缺少系统性、整体性、普遍性的规律阐释,难以满足整体把握中国乡村治理运行逻辑和价值意蕴的需要。
在充分借鉴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本文以中国共产党领导乡村治理的演进脉络为线索,梳理出四次历史性飞跃;基于中国共产党与乡村社会双向互动的视角,构建“善治—回应”的分析框架,将善治衍生出的“引导”与“协调”、回应衍生出的“接受”与“配合”作为基点,进行交叉组合,划分出不同阶段中国共产党领导乡村治理的四种模式,即渐趋渗透式、动员引导式、协调探索式和多元调和式,进而深入剖析中国共产党领导百年乡村治理的逻辑理路;通过分析不同领导模式下乡村治理的运行轨迹,探寻中国共产党领导乡村治理在历史延续中形成的价值意蕴。系统探讨中国共产党领导百年乡村治理的演进脉络、逻辑理路与价值意蕴,不仅可以弥补现有研究全局性、系统性不足的缺陷,而且对于我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近代以来,在西方列强侵略与旧势力的双重压迫下,乡村社会濒临崩溃,农民生活苦不堪言。中国共产党于1921年成立后,就立志改变农村的贫穷落后状况。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中国共产党迅速与农民建立了血肉联系,开启了领导乡村治理的新道路。在这百年的历史演进中,中国共产党领导乡村治理实现了由传统到现代的伟大变革。
(一)建立乡村民主政权,夯实新民主主义革命之基(1921—1949年)
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深刻认识到在中国这样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国,农民问题是革命的中心问题,必须将中国农村和农民一起吸纳到无产阶级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中。第一,早期的中国共产党在农村广泛开展联系农民、动员农民、凝聚农民的活动,如成立新型农民组织、秘密农会和农村特别支部等,加强政治思想传播,动员农民加入党组织、参加革命。第二,土地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在农村建立了众多革命根据地和苏维埃政权,在一次次的革命尝试中开创出一条“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中国革命新道路。第三,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根据地开展“减租减息”“整理乡村财政”等活动,建立各种民众组织,充分发动农民参与抗战和乡村建设。第四,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建立乡(村)人民代表会议,使其成为乡村治理的最高权力机关,形成了颇具特色的区域性新民主主义社会。
该阶段,乡村治理体系适应了当时革命形势的客观需要,不仅发挥了基层人民群众的革命创造精神,推翻了此前在中国乡村沿袭几千年的专制体制,还为党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的最终形成提供了有益的养分,为中国革命的胜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创建“政社合一”体制,巩固国家政权(1950—1977年)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将传统松散的乡村社会正式“嵌入”国家建设和治理体系中,开启了一系列全面改造乡村、重塑乡村的活动。一方面,推进“政党下乡”,实现对乡村社会的纵向统合。中国共产党在实践探索中,创新出集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管理为一体的、以“政社合一”为核心的乡村治理体制。另一方面,开展合作化运动,对乡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中国共产党通过自上而下的引导,带领乡村社会经历了从互助组到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再到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转变,最终完成了对农村的社会主义改造,实现了从农民家庭经营向集体化经营的转变。
该阶段,乡村治理的突出特点是“政社合一”,即在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下,乡村社会逐渐走上国家化、集体化的道路,呈现出政治、经济、社会一体化的特点。这一治理模式有效地推动了国家政权力量在乡村社会的介入与拓展,迅速稳定了乡村秩序、巩固了国家政权,奠定了中国乡村治理现代化进程的基础。
(三)探索村民自治模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1978—2011年)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政社合一”体制的解体,我国乡村社会逐步确立、发展和完善了“乡政村治”体制。一方面,中国共产党在乡村推行经济体制改革,打破人民公社的体制壁垒。改革开放初期,在农民群众的自发创造及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始在广大农村地区推广,使农民获得了土地的经营自主权,极大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另一方面,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中国共产党积极探索村民自治模式,揭开了乡村政治体制改革的序幕。1981年6月,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提出“在基层政权和基层社会生活中逐步实现人民的直接民主”;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提出“发展基层社会生活的群众自治”;1998年11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通过上述努力,“乡政村治”体制作为乡村基本政治制度被确定下来,推动了我国传统乡村管理向现代乡村治理的转型。21世纪以来,中国共产党根据新的发展需求,提出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提高乡村治理的现代化水平。在这一重大战略任务的指导下,统筹城乡发展、建立以工促农和以城带乡长效机制、解决好三农问题、大力实施惠农政策、完善农村社会管理体制等被提上日程,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乡村治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这一阶段,“乡政村治”型治理体制符合改革开放以来乡村政治、经济、社会的发展方向,催生了乡村自治秩序的历史性重构,在促进乡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改善农村面貌和农民生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极大推进了我国乡村治理的现代化进程。
(四)构建现代化乡村治理体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12年至今)
随着新型城镇化、城乡一体化和国家治理现代化时代的到来,“乡政村治”体制在实践运行中逐渐暴露出乡政干涉村治、村治过多承担乡政下达的任务等问题,亟须创新和完善。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建立健全符合国情、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乡村治理机制”,这都为我国乡村治理指明了发展的方向。此后,中国共产党在不断完善村民自治的基础上,重点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为了满足广大农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中国共产党提出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这是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特色乡村治理理论和实践的发展与创新,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乡村治理模式。
该阶段,构建现代化的乡村治理体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中国共产党对乡村治理体制作出的重要改革,契合了乡村治理的时代需求,对推进乡村社会的发展转型、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提升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具有重要意义。
建党百年来,中国乡村社会实现了从腐朽无序到文明有序、从贫困落后到小康社会的伟大历史性转变,这是中国共产党与乡村社会两大主体相互影响、综合作用的结果。中国共产党的主动“善治”与乡村社会的积极“回应”,彰显出党领导乡村治理的双向互动逻辑,成为乡村治理不断取得历史性飞跃的根本动力。本部分将“善治”和“回应”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乡村治理的切入点,提炼出“引导”与“协调”以及“接受”与“配合”的核心要素,探索“善治”和“回应”在不同历史背景下的互动过程与作用机制,由此,衍生出中国共产党领导乡村治理的四种模式。通过透视不同领导模式下乡村治理所呈现的运行轨迹,能够从宏观和全局层面把握中国共产党领导百年乡村治理的逻辑理路。
(一)中国共产党领导百年乡村治理中“善治”与“回应”的逻辑
在乡村治理过程中,中国共产党与乡村社会占有的资源、扮演的角色、发挥的作用各不相同。由此,形成了中国乡村社会百年发展进程中的两条主线,一条是中国共产党如何领导乡村治理,另一条是乡村社会如何回应党的领导。从中国共产党与乡村社会两大主体以及“善治”与“回应”两条主线考察中国乡村治理的逻辑,可以发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乡村善治模式实现了由“引导”到“协调”的演变,而乡村社会的回应方式则经历了由“接受”到“配合”的转变。
1.中国共产党从“引导”到“协调”的领导路径演变
“善治”即“良好的治理”,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具有合法性、透明性、责任性、法治、回应和有效六大要素。纵观百年历程,中国共产党对乡村治理的领导一直是以“善治”的方式进行的。这种“善治”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呈现出不同的外在表现形式,经历了由前期“引导”到后期“协调”的路径演变。
引导是指中国共产党从思想、行动上逐渐将自身意志进行渗透,以期达到乡村社会对党的领导理念和方式的接受与配合。在早期中国共产党领导乡村治理的过程中,乡村社会的诸多腐朽因素根深蒂固,封闭化的结构体系使其难以快速接纳新兴事物,此时,中国共产党只能以渗透、引导的方式使乡村社会接受其领导思想。这主要体现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和政权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通过开展土地改革、建立乡村民主政权等,逐步渗透自身的领导思想,使乡村社会的经济和文化事业不断发展。协调是指中国共产党通过疏导乡村社会的资源分配、结构关系、矛盾纠纷,推动乡村社会的现代化建设。这主要体现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以“协调”为主的善治方式领导乡村治理,通过协调各方资源、关系与利益,构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
2.乡村社会由“接受”到“配合”的回应方式转变
中国特色乡村治理模式的形成,不仅得益于中国共产党的“善治”,也离不开乡村社会的积极“回应”。“回应”是“善治”得以形成的重要元素,因此,乡村社会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乡村治理的客体、也是推进乡村治理的主体。乡村社会回应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百年历程,经历了由早期“接受”到后期“配合”的转变。
接受是指乡村社会接触、了解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念和内容,开始学习、思考、领会党的思想与主张。这主要体现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和政权建设时期,乡村社会的自我意识尚未完全觉醒,因而对中国共产党的思想渗透和理念引导需要慢慢地接受和适应。配合是指乡村社会熟知、理解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方式和政策体系,对党的领导的认同感、信任度进一步提高。这主要体现在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四十余年的改革与发展,乡村成长不再局限于狭小的村庄内部,而是愈发向自主性与开放性转变,传统封闭式的乡村治理结构逐渐被打破,乡村社会的自主发展意识日益觉醒。而且,乡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乡民的生活质量得到了显著提高。这些都使乡村社会对中国共产党领导乡村治理充满信心和期待,因此,农民以更加强烈的意愿、更加主动的态度,积极拥护、支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乡村治理的一系列行动。
(二)“善治”与“回应”衍生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百年乡村治理的四种模式
基于不同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与乡村社会的互动关系,从善治与回应两个维度出发,建构出中国共产党领导乡村治理模式的分析框架,可以具体考察中国共产党领导百年乡村治理的复杂情况。以“善治”衍生出的引导与协调、“回应”衍生出的接受与配合作为基点,进行交叉组合,可以形成中国共产党领导乡村治理的四种模式。
1.渐趋渗透式(1921—1949年)
中国共产党在尚未取得国家政权的条件下,通过积极的引导,取得乡村社会对自身领导的接受,赢得广大农村地区对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支持。
面对旧中国自成一体、封闭落后的传统乡村社会,尚未掌握国家政权的中国共产党对乡村治理的领导方式以引导为主。土地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通过宣传马克思主义思想、成立农民协会、建立革命根据地等方式,将党组织深入扎根于农村社会,积极教育并动员广大农民群体接受党领导的工农革命政权。抗日战争期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红色政权日渐成熟,通过采取“三三制”的做法,巩固了抗日民主政权在基层的合法性基础。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抗日民主政权向人民民主政权转变,通过调整农村土地政策、成立农村群众组织、建立乡(村)人民代表会议等,继续巩固乡村社会对自身的支持。在中国共产党不断向乡村社会渗透其领导思想和内容的过程中,农民群体接受中国共产党对乡村治理的领导。
2.动员引导式(1950—1977年)
中国共产党通过国家意志的驱动,实现乡村社会对其领导理念、内容、方式的积极配合,从而推进乡村社会的稳步发展。
新中国成立后,广大农村地区经济落后、生产力水平低下。中国共产党以嵌入外在力量的方式,将自身的思想和主张以国家意志的形式输入乡村社会,引导乡村社会转变传统结构,正式迈入社会主义建设轨道。乡村社会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生政权下得到了渴望已久的和平生活,对中国共产党心存较强的信赖和感激之情,对国家政权也具有极高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因而服从国家意志,对党在乡村治理方面的方针和政策表现出积极的配合。
3.协调探索式(1978—2011年)
中国共产党在错综复杂的局势中“摸着石头过河”,不断进行改革探索,通过协调各方利益,实现乡村社会对改革政策的自觉接受,从而推进乡村社会的现代化变革。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转型带来了乡村社会结构的深刻变革,单一的治理体制与多元的乡村社会结构不相匹配,导致乡村各种矛盾和问题逐渐突显。第一,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以及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基层民主建设的深入推进,乡村经济逐渐市场化,乡村社会内部各类组织、各阶层的活动与诉求显著增多。这在激发乡村社会发展活力的同时,也催生出乡村社会关系日趋复杂、利益主体日趋多元的格局。第二,不断加快的城镇化进程打破了城乡之间相对隔绝的状态,在改善城乡面貌的同时,也导致乡村出现了大量的“空心化”和“三留守”现象。第三,乡村之间发展不平衡的问题逐渐突显。在一些治理薄弱的乡村,集体经济发展缓慢,低俗陋习蔓延,村民自治得不到有效落实,损害村民自治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此时,中国共产党将“协调”各方利益作为领导乡村治理的主要方式。对于乡村社会而言,现代化元素的不断渗入使其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乡民既出现思想认知层面的困惑与迷茫,又真实感受到社会变革带来的富足生活。于是,乡村社会倾向于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乡村现代化改革。
4.多元调和式(2012年至今)
中国共产党在国家现代化进程的宏大格局中,通过城乡资源协调分配,积极推动乡村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同发展,而重塑自信的乡村社会则以更加积极的态度配合党的乡村治理方针和政策。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背景下,国家与乡村之间的关系正在发生历史性转变。一方面,国家资源的不断输入为农村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但乡村治理的内卷化困境日益突显,资源输入难以取得理想的治理效果。另一方面,随着乡村治理环境日益复杂、治理关系渐趋多元,乡村治理中的政府、市场、社会、农民等主体之间的利益诉求难以平衡,村民自治与政府管理之间的博弈、个体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的抵牾、乡村治理文化与法律规则之间的冲突等日益充斥在基层治理中。中国共产党认识到,解决乡村社会矛盾,需要推动城乡各种资源的深度融合,以更加多元化的调和方式领导乡村治理,推动乡村综合发展与全面振兴。在多元政策的积极调和下,乡民对乡村社会未来的发展更加自信,从而响应党的号召,更加主动地参与到中国共产党领导乡村治理的各项活动中。
在领导乡村治理的百年历程中,中国共产党遵循“善治”的路径,通过不断探索和调适自身在乡村治理实践中的领导模式,在理念、政策、方式等方面都形成了具有积极意义的治理要素,由此,创造了中国乡村治理的独特路径和宝贵经验。当前,中国的乡村治理已经进入新的历史发展阶段,探索中国共产党领导百年乡村治理的价值意蕴,对于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一)党政结合与多元主体:党政主导下逐渐引入多主体参与
乡村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需要外部嵌入力量与内生治理力量的有机结合。在百年的乡村治理实践中,中国共产党不仅注重将政府力量融入到党的治理场域中,还根据乡村形势的发展,逐渐吸纳村民主体、乡贤精英、社会组织、市场力量等参与乡村治理,以激发乡村治理活力、提升乡村治理效能。
1.党政结合彰显乡村治理的体制优势
一方面,中国共产党始终是乡村治理的领导者,是乡村治理路线、方针与政策的制定者,指引着乡村治理的发展方向。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就探索出“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革命道路,指明了乡村治理为新民主主义革命服务的基本方向。掌握国家政权后,中国共产党将农民组织起来发展乡村集体经济,致力于解决乡村的贫困落后问题。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提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指引乡村治理突破束缚农村发展的传统体制。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将乡村治理纳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大局,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和方向道路。
另一方面,乡村治理始终在政府的组织下开展,政府承担乡村治理的各项具体任务。为了适应不同时期的乡村治理需求,中国共产党引导行政体制不断调整与变革,使其更好地贯彻党中央的乡村治理思想。在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抗日民主政权中的土地改革委员会,具体负责指导和处理土地改革的相关事宜。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不断推进农村基层政权建设,乡村社会先后经历了乡村政权并存、乡政权制、人民公社制、乡政村治等阶段的治理体制变革,各级政府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乡村治理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进入新时代,自上而下的行政体制改革使基层政府的权力边界愈加清晰,基层政府积极推进农村现代化,切实加强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建设,有力地推动了党中央“精准脱贫”“乡村振兴”等战略思想的贯彻落实。
2.多元主体互动下的合作治理提升了乡村治理的效能
纵观乡村社会百年变迁历程,乡村治理主体大致呈现出日益分化和多元的发展态势。中国共产党成立后,注重发挥农民主体的力量,将广大农民团结起来,成立农会组织。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成为乡村治理的核心主体。当时,乡村社会的变革任务异常繁重,加之人民政权尚需巩固,中国共产党探索出“政社合一”的乡村治理模式,即将国家权力与社会权力相融合,依靠农民协会、人民公社等,完成农村土地改革、社会主义改造等繁重的治理任务。改革开放后,中国共产党积极探索“乡政村治”的村民自治模式,使农民群体真正成为乡村治理的主体。此外,中国共产党还将各类社会组织引入乡村治理场域,充分发挥乡贤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在中国共产党放权赋民的全新体制设计下,乡村治理主体的多元化趋势愈发突显。新时代,中国共产党致力于构建党、政府、村民等不同主体多元共治的新格局,进一步调动乡村社会组织、乡村精英和广大村民主动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新的乡村共治格局充分吸纳了民主、自治、服务、互动等因素。
(二)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在上下互动的双向运行中调适乡村治理政策
回顾乡村社会的百年发展历程,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良性互动的主线贯穿始终。中国共产党在乡村治理战略决策上坚持顶层设计,承载着发展目标、战略构想、路径选择等战略大局方面的总体规划责任;在战术选择上鼓励基层创新,重视发挥基层群众在实践中的首创精神。其中,顶层设计为基层创新指明方向、创造条件,基层探索则推动顶层设计“落地生根”。顶层设计和基层实践的上下互动,是中国共产党从宏观到微观全方位调适乡村治理政策的具体体现,充分彰显出党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统一、坚定性与创造性相结合的领导理念。
1.顶层设计为乡村治理提供战略性指导
乡村治理的顶层设计是针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特征和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实践而做出的重要战略安排,在乡村治理全局中占据核心地位。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将土地革命和武装斗争作为乡村治理的战略支撑,在从工农革命政权到抗日民主政权再到人民民主政权的建设过程中,制定《井冈山土地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等,对根据地的生产力解放、思想教育、民主管理等进行了全面的探索,初步形成了党领导乡村治理的宏观体系。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将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服务国家工业化作为乡村治理的战略布局,不断制定专门针对乡村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引导乡村向社会主义集体化方向发展。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更加注重乡村治理的顶层设计,将乡村治理长期置于中央一号文件的“重中之重”地位,对乡村社会的改革和发展作出全局性部署。随着乡村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中国共产党将精准脱贫和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背景下“三农”工作的根本遵循,积极推动乡村社会转型发展。
2.基层探索为乡村治理提供不竭动力
宏观层面的顶层设计能够明确乡村治理的重大原则性、方向性问题,但具体下沉到基层中,还需要有效应对不同地区乡情的复杂性与多样性。因此,中国共产党在顶层设计的框架内,为微观层面的基层探索留出了足够的空间。抗日战争时期,在建立民主政权的框架下,抗日根据地的群众参与并创造了投豆法、画圈法等富有特色的选举办法,进一步丰富了乡村民主管理的实践。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党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各地区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推进土地改革、开展农业合作化运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在“摸着石头过河”中前进,鼓励基层大胆探索、先行先试。例如,安徽省小岗村率先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并上升为国家政策。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框架内,更加坚定不移地强调基层要结合自身实际,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引领基层形成了富有特色的新模式,为我国未来乡村社会的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实践基础。
(三)制度权威与伦理价值:乡村治理刚性与柔性的有机结合
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在农村社会相互交织,共同塑造了百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乡村治理的规则体系。其中,正式制度体现为一系列规范化与程序化的政策法规,在实际运行中以强制性权力为后盾;非正式制度是在人们长期的社会交往中自发形成,并被人们无意识接受的行为规范,主要包括意识形态、价值观念、道德观念及风俗习惯等,依靠传统公序良俗、伦理观念和民间精英维持。中国共产党充分运用正式规则内含的制度权威与非正式规则蕴含的伦理价值,建立以正式规范为基础、非正式规范为支撑的规则体系,在正式制度与传统因素的接续与转换中提高乡村治理的刚性和柔性。
1.以正式制度规范乡村治理秩序
有效的乡村治理,需要以有序、稳定的制度框架作为支撑。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就非常重视制定规则,在农村根据地颁布《兴国土地法》《苏维埃土地法》等,以制度的形式保障土地革命成果。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通过建立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在乡村加强正式制度建设,建立统购统销制度、户籍管理制度等。改革开放后,中国共产党积极推进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改革、税费制度改革等,更加注重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制度化,大力提倡普法教育、依法办事、依法治村,通过“规则下乡”重新规范乡村治理秩序。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中国共产党赋予乡村治理“制度化”更为丰富的内涵,不仅重视基层权力运行的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更致力于建立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新型乡村治理体系。
2.依托乡村自身传统提升乡村治理韧性
纵观中国乡村社会的百年发展史,除了正式规则发挥作用之外,那些从历史上继承下来的乡土观念、乡贤文化、良俗公德等非正式制度也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中国共产党运用乡村社会自身的传统调解社会矛盾、稳定乡村治理的内在结构,以弥补正式规则治理带来的程序僵化的弊端,使乡村治理保持一定的灵活性和弹性运转空间。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乡土观念在农村根深蒂固,中国共产党动员乡村社会传统的宗族势力,唤起农民的革命精神,发动农民参加革命。政权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注重对村民开展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并将社会主义思想与乡村传统的小农文化相结合,以实现对乡村社会意识形态的高度整合。改革开放以来,一些顺应社会变革潮流并率先发展起来的农村精英在乡村社会日益受到青睐,中国共产党将其发展成为乡村治理的得力助手,借助其名望和影响力,通过调解、协商、讨论、指导、说服等柔性手段,化解乡村社会新出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征地拆迁矛盾等。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注重发挥好德治的作用,推动礼仪之邦、优秀传统文化和法治社会建设相辅相成”的要求,中国共产党以德治为乡村治理提供价值支撑,实现乡村价值观念的统一性和先进性。
(四)技术治理与以人为本:在技术与人本的匹配中彰显乡村治理的双重价值
技术治理具有双重维度,既包含治理方式的规范化、技术化和标准化,又侧重于运用信息技术进行治理,是具有高效性、科学性优势的理性治理方式。人本治理的实质是贯彻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是具有柔和性、人性化特征的感性治理方式。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将这两种治理方式共同融入乡村治理,在倡导人与技术相互融合、科学精神与人本思想有机统一的过程中,实现乡村社会的现代化发展。
1.在技术治理中提升乡村治理的精细化水平
技术工具能够发挥自身快速、精准、高效的优势,在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助力乡村治理。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顺应时代发展潮流,借助技术治理手段,不断推进乡村治理的标准化和现代化,领导乡村治理经历了从技术匮乏时代的“总体支配”到信息技术时代“技术治理”的转型。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国家经济落后、科技匮乏,中国共产党对乡村治理侧重于总体支配和原则引导。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开始探索乡村治理技术,借助技术手段重组乡村社会。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愈发认识到科教兴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探索科学的乡村治理模式。新时代,伴随着数字化、信息化和网络化技术在乡村社会的应用,中国共产党更加注重乡村治理的技术化,“着力发挥信息化在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支撑作用”,以精准梳理和高效化解乡村治理中面临的复杂矛盾。这些精密化、理性化的乡村治理技术,在化解“三农”困局,提升乡村治理的精细化、智能化及专业化水平等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2.在人性化指导中实现乡村治理的价值追求
广大农民的主体地位和自主意识关系到乡村治理体制的活力和生命力,是乡村治理得以有效推进的群众基础。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在马克思主义人本思想的指导下,始终将人的主体性作为乡村发展路径选择的出发点与归宿。从成立之初,中国共产党就十分重视“以人为本”的乡村治理理念,深入了解农民的土地需求,使党领导乡村治理的过程与农民争取土地权益的过程相契合。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领导土地改革,保障并实现农民的利益诉求,唤醒农民的角色意识和自主精神。改革开放以来,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的经济体制充分尊重农民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主体地位,有效激发了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积极性、自主性和创造性。“乡政村治”体制支持农民当家作主,赋予农民民主权利,实现了政权治理与村民自我管理的协调发展。由此,农民的主体地位不断强化,人本发展理念成为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内源性动力。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发展理念蕴含着人本理性,充满着对农民的关爱和尊重。中国共产党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致力于解决关系村民切身利益的各项实际问题,重视满足村民的多样化需求,强调村民的主体意识、权利意识、平等意识。
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乡村治理实现了四次历史性飞跃,不断创新乡村治理模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乡村社会的百年演进脉络清晰地折射出中国共产党领导乡村治理的逻辑理路:在“善治”与“回应”的逻辑交叉中,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方式实现了由“引导”到“协调”的演变,乡村社会的回应方式则经历了由“接受”到“配合”的转变,由此衍生出中国共产党领导乡村治理的四种模式,即渐趋渗透式(1921—1949年)、动员引导式(1950—1977年)、协调探索式(1978—2011年)和多元调和式(2012年至今),展现出不同历史阶段乡村治理的运行轨迹与发展特色。从中国共产党领导乡村治理的百年复杂格局中挖掘历史延续的积极因素及其价值意蕴,可以为展望中国乡村治理的未来发展趋势提供有益的参考。
乡村治理是一个历史范畴。面对不同的历史使命和时代环境,乡村治理的关系、结构、功能有所不同。同时,乡村治理也是一个在实践过程中不断积淀智慧、传承经验的过程,未来的发展道路既要与时俱进,又要与历史发展一脉相承。站在“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点展望新时代乡村治理的宏伟画卷,中国共产党领导乡村治理,需要充分汲取历史发展形成的经验与智慧,与时代特征相结合,更好地把握乡村社会转型的内在规律,不断探索符合国情、乡情、民情的现代化乡村治理体系,推动乡村经济、社会、文化的全面振兴。
孙德超,钟莉莉:《中国共产党领导百年乡村治理的演进脉络、逻辑理路与价值意蕴》,《学习与探索》2021年第9期,第61—69页。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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