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楹联颂新疆”——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第六届楹联原创作品大赛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系列讲话精神,采用喜闻乐见的楹联方式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决定举办《楹联颂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第六届楹联原创作品比赛。
一、征联主题
征联作品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主题,贯彻文化润疆思想,突出宣扬在党的正确领导下,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乡村振兴、新疆新时代新变化新气象、新疆各族人民新生活新希望等内容(含新疆春联),表达对党、对祖国、对社会主义、对大美新疆的热爱之情。
二、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楹联家协会、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承办单位: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州文化艺术创作中心、文化馆、美术馆、诗词协会。
3.筹备委员会:由新疆楹联家协会、巴州文旅局、诗词协会领导及部分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巴州文化馆。
4.评审委员会:由新疆楹联家协会和巴州楹联专家组成。
三、活动时间安排
楹联征集时间:2021年1月8日至3月10日。
楹联评选时间:2021年3月15日至4月10日。
入选作品公布时间:2021年4月15日 。
四、征联作品的宣传与推广
1.入选楹联作品在《巴音郭楞日报》和数字文化馆线上刊登。
2.优秀征联作品选用于文化惠民活动。
4.凡获奖楹联作品,由新疆楹联家协会、巴州美术馆邀请书法家书写后,在巴州美术馆开办楹联书法作品专题展览。
五、征联作品要求
1.征集对象:全国广大楹联作者、楹联爱好者。
2.紧扣主题,立意新颖,内容高雅,体现喜庆祥和的时代气息,突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价值观,具有文学艺术性。
3.作品必须是原创,不得抄袭。凡前五届参赛的作品不得再投,每人投稿不超过三副,超过者只取前三副。
4.符合楹联格律,“中华通韵”和“平水韵”均可,但不可同一联中混用;单边字数不超过20字。
5.投稿方式:纸质投稿和电子投稿。两种方式只选其一,均须注明作者姓名、单位、具体地址和联系电话等。请在信封和邮件主题上注明:“楹联征集”。
6.本次大赛不收费,不退稿。主办单位对入选作品拥有永久使用权,用于送春联下乡、展览等活动,不再另付稿酬。
7.参赛作品因邮发过程中损毁、丢失、迟到、未达目的地等情况,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评选办法
主办单位将组织专家评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所有征联作品进行评选。
此次大赛处于抗疫期,分初评和终评两步。初评由巴州文化艺术创作中心、巴州文化馆和巴州诗词协会组织实施,对初评的作品进行编号后,隐去作者身份等相关信息,再由巴州文化艺术创作中心、巴州文化馆组织自治区楹联专家进行终评。
评选结果和获奖作品在《巴音郭楞日报》和数字文化馆线上公布。
七、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一等奖6名,奖金500元/名;设二等奖12名,奖金400元/名;设三等奖20名,奖金300元/名;设优秀奖30名,奖励价值150元的纪念品/名。
八、投稿方式
纸质投稿:新疆库尔勒市人民广场巴音东路巴州文化馆曾萍(收),邮政编码为841000。
电子投稿邮箱:971291492@qq.com
联系人:曾 萍,电话:1589903 8220
新疆楹联家协会
巴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二○二一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