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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热议】大反转,民乐男子预绑架他人未果,反被同伙绑架!

2017-02-28 海东时报

2017年1月23日,由青海省人民检察院督办,海东市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取证、提起公诉的一起绑架案一审宣判,法院认定被告人施某构成绑架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表示服判,未提出上诉。


一则威胁短信

2014年11月27日10时许,甘肃省兰州市公安局红古分局接到家住永登县民乐乡细沟村米某报案称:“其子于2014年11月初从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离开后至今未归,11月19日以来其接到儿子手机号发来的短信,称其在外欠有赌债要求还款的威胁短信,请求查处。”该局接到报案后于当日对失踪者父亲米某、女友蒋某等进行询问,并将他俩手机短信内容拍照附卷,并于2014年12月7日将此案以非法拘禁立案。

巧合的是,2015年5月14日民和县隆治乡武家村村民在本村刀儿岭峰半山腰处发现一具无名尸体,民和县公安局接警后对现场进行了勘查,并向周边区域发出协查通报。经对比与辨认,进一步侦查查明,确定死者系甘肃籍米某。


一段荒唐经过

民和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警后,经缜密侦查和搜集相关证据,最终侦破此案。

原来,2014年10月27日晚,家住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红古乡水车湾村的被告人施某和家住永登县民乐乡细沟村的被害人米某经事先预谋,计划杀害一名出租车司机后准备向其家人勒索财物。为此,被告人施某与被害人米某事先准备了电话卡、银行卡、塑料胶带,并在民和县隆治乡白武家村刀儿岭峰半山腰处挖好坑,用于掩埋司机尸体,当晚二人计划因故未能实施。2014年10月29日21时许,二人再次来到作案地点,在演练过程中,被告人施某将被害人米某的手脚捆绑住后,遂产生控制被害人米某,向其家人索要赎金的想法。在用胶带缠绕米某嘴部的时候,因被害人的反抗,施某慌乱之下封住了被害人的口鼻,并将被害人上来阻挡的手和头缠绕在一起,等待被害人米某没反应后,将其抬进事先挖好的土坑中掩埋。 11月份,被告人米某通过手机短信的形式,以被害人米某欠钱为由,向其父亲、女朋友蒋某勒索现金5万元,后因米某父亲报警而未能得逞。


一个沉重结果

海东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查明,被告人施某与被害人米某预谋绑架他人未果后,相互演习中产生将米某绑架并索要财物之念,杀害并掩尸灭迹,其行为构成绑架罪,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论罪当处死刑。鉴于本案被告人施某认罪态度好,被害人米某系在参与绑架预备行为,对案件的引发存在一定过错,且被告人施某家属主动赔偿被害人家属4万元。综上,法院认定被告人施某构成绑架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时报记者 祁于庭  通讯员 代英

监制/麻生辉  责编/张扬   编辑/赵庆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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