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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通报三起“微腐败”典型案例

2017-06-27 海东时报

通报三起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海东市纪检监察机关扎实开展强化监督执纪护航精准扶贫专项工作,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教育和警醒广大党员干部,6月26日,海东市纪委将近期查处的三起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化隆县石大仓乡台二村党支部书记冶玉良在危房改造项目实施中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2016年,台二村在实施危房改造项目中,冶玉良向6户农户各收取50元的材料费,对危房改造项目把关不严,造成冶某等4户农户重复享受或虚报冒领危房改造项目款。冶玉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款项已退还或收缴。

平安区石灰窑乡副乡长马海成在落实惠农政策时履职不到位的问题。2015年,石灰窑乡黎明村实施奖励性住房建设项目时,马海成在未认真开展项目实施条件审核的情况下,安排工作人员刘红霞虚报项目申报资料,造成该村村民祁某虚报冒领奖励性住房补助款1.7万元。马海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补助款全部收缴。相关责任人被问责,乡长马明艳、包村干部邓文连、原负责“两房”建设的干部刘红霞、黎明村党支部书记祁得金、村委会主任祁义林分别被诫勉谈话。

乐都区蒲台乡羊起台村党支部书记申学文、村委会主任郭存福、村会计侯维雄等人在危房改造项目实施中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2013年,国家扶贫局慰问因山体滑坡遭受灾害的羊起台村群众时,羊起台村村干部将国家扶贫局发放给部分群众的慰问金2000元收回用于维修村道;2014年,羊起台村退休教师余得荣利用本村低保户余某名义虚报冒领危房改造补助款2.5万元;2015年,村民余某虚报冒领危房改造款2.5万元。上述问题的出现,与申学文、郭存福、侯维雄履职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有直接关系。申学文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郭存福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侯维雄被通报批评。相关责任人被问责,乡政府副乡长李洪玮因另外还有违规办理结婚登记的行为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驻村干部马代杰、民政助理员来辉峰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乡党委书记周国胜、乡长熊伟、乡纪委书记李永祥、副乡长杨金辉被诫勉谈话。区教育局对余得荣予以通报批评。

   

从以上三起案例看,有的村干部虚报冒领扶贫款物,在落实扶贫政策时克扣截留、优亲厚友,有的乡镇领导干部对扶贫惠农政策的落实监管不力、失职失责,这些问题的发生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破坏了党和政府形象。

●市纪委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把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着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扎实开展强化监督执纪护航精准扶贫专项工作,深挖案源线索,加大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结合自身职责,认真研究监管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规范管理,强化监督,确保党和国家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时报记者 李增平

监制/程玉海  责编/张扬   编辑/赵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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