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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新闻】蓄意破坏天然气管道,拒不接受调查……民和这3人胆大包天!

2017-07-10 海东时报

7月8日,民和县公安局依法对3名聚众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人员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并对3人执行拘留。同时立案将查处蓄意破坏天然气管道犯罪行为,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进一步依法调查取证,打击制造谣言的不法人员。



7月7日11时许,民和县公安局马场垣派出所接到该县川垣天然气公司负责人杨某报警称,其公司在马场垣高速公路附近的天然气管道遭人为破坏,派员修复时,被该县川中天然气公司的员工无理阻挠,请求处警。接到报警后,马场垣所立即组织民警赶到现场,经初步调查了解,该县川垣天然气公司组织人员在马场垣高速服务区段修复损坏管道时,川中天然气公司以该段两家公司天然气管道距离太近为由,组织其员工10余人,以恐吓、威胁、推搡等方式强行阻拦川垣天然气公司人员修复管道。为避免事态扩大升级,马场垣派出所对川中天然气公司涉事人员黄某、王某、徐某3人进行口头传唤,要求其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而黄某等人拒不配合执法、拒绝传唤,并大声叫喊“警察打人了。”引起群众围观。对此,马场垣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进行依法处置,对涉事人员黄某等人强制带离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调查,2014年5月份,川垣天然气公司与川中天然气公司先后在马场垣高速服务区段内均架设了天然气管道,后川中天然气公司以两家天燃气管道距离太近,存在安全隐患为由多次阻挡川垣天然气公司进行管道建设。期间,川垣天然气公司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此隐患进行了评估,评估结论是两家管道符合安全距离。为此,川中天然气公司采取极端行为,于2017年6月20日、6月24日,先后两次组织员工对川垣天然气公司在马场垣乡高速服务区段已埋好的天然气管道用钢钎、斧头等进行破坏。并且又在川垣天然气公司抢修时组织员工经行阻挠。


据此,民和县公安局对黄某、王某、徐某3人聚众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并立案调查川中天然气公司蓄意破坏川垣天然气公司天然气管道的不法行为;依法追究在该案中散布虚假信息、制造谣言的不法人员。


民和警方表示,依法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义不容辞,对蓄意破坏公私财物、无理阻扰正常生产生活、恶意散布谣言歪曲事实的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严厉打击,决不手软。





时报记者 董健人

监制/马梅英  责编/李玉娇   编辑/赵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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