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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曝光台】章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

2017-02-14 章丘法院

人无忠信 不可立于世



失信被执行人:刘建云

身份证号:5222211966****0813

性别:男

住址:贵州铜仁大寨北路

执行法院:章丘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号:(2016)鲁0181执2985号

执行依据文号:(2016)鲁0181民初25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告铜仁市三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所欠原告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商用车有限公司的购车价款2802653元及违约金560530.60元。被告刘菁、刘建云对上述债务承担连清偿责任(被告刘菁、刘建云承担清偿责任后可依法向被告铜仁市三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追偿)。受理费16853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负担。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违反限制高消费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兰兴林

身份证号:4203001977****3515

性别:男 

住址: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公园路52号

执行法院:章丘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号:(2016)鲁0181执3087号

执行依据文号:(2016)鲁0181民终4317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一、撤销章丘市法院(2015)章商初字第3119号民事判决;二、原审被告承德环邦运兴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被上诉人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商用车有限公司车款3221337元及违约金;三、上诉人兰兴林对本判决第二条所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上诉人兰兴林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原审被告承德环邦运兴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追偿。一审受理费37725元,由承德环邦运兴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兰兴林承担;二审受理费37725元,由兰兴林承担。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马辉强

身份证号:3701811976****2111

性别:男

住址:章丘白云湖牛家码头村

执行法院:章丘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号:(2016)鲁0181执2989号

执行依据文号:(2015)章民初字第2879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马辉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成双林借款本金19万元及利息。受理费3037元,由被告马辉强负担1813元,原告负担1224元;保全费720元,由被告马辉强负担。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廖常锋

身份证号:4304051970****8814

性别:男

住址:湖南衡阳市珠晕区荷花坪53号

执行法院:章丘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号:(2016)鲁0181执2844号

执行依据文号:(2015)章商初字第3650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杨岳恒欠原告中康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逾期租金88728.96元及逾期利息3268.18元、未到期租金255283.20元,被告杨岳恒于2016.3.15日前偿还原告24万元,被告谬常锋对该款承担连带责任,该款可由法院从冻结的被告廖长锋、吕小利银行存款中划拨;剩余欠款107280.34元,由被告杨岳恒分六期偿还,自2016年4月开始,被告杨岳恒于每月15日前偿还六分之一;若被告杨岳恒逾期付款,原告申请执行剩余全部款项。二、若被告杨岳恒、廖常锋在2016年3月15日前按期偿还24万元,则由被告廖常锋、吕小利、彭加新负责协助原告向被告杨岳恒催收其余欠款或回购事宜,原告放弃该三被告的担保责任,并由原告在法院划拨冻结被告账号存款后五日内将被告廖常锋从大汉公司购买的施工电梯两台的发票及产权手续交付被告廖常锋;若被告廖常锋、吕小利、彭加新不履行协助义务,则继续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案件受理费2694元、保全费2370,由被告杨岳恒承担。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伪造证据妨碍、抗拒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鹿武珂

身份证号:3701221971****4130

性别:男

住址:章丘鲁宏大道天街第13户

执行法院:章丘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号:(2016)鲁0181执2946号

执行依据文号:2016鲁0181民初4977号调解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济南育才教学设备有限公司、鹿武珂于2016年10月8日前偿还原告高绍军借款215万元并支付利息21.5万元。案件受理费12000元,申请费5000元,由被告济南育才教学设备有限公司、鹿武珂负担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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