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无忠信,不可立于世
【“老赖”曝光台】济南章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失信被执行人姓名:贾学利
身份证号码: 3701221971****1738
执行依据文号: 2013章商初字第166号判决
案号: (2015)章执字第00471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贾学利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章丘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98784.47元 及相应利息。
被告巩乃梓、巩传祥、贾学祥对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在100000元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2280元,由被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执行法院: 章丘市人民法院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章丘市人民法院
2、失信被执行人姓名:部传翠
身份证号码: 3701221972****654X
执行依据文号: (2013)章商初字第975号
案号: (2015)章执字第01806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部凯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章丘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200000元 及相应利息。
被告张明亮、部传翠、韩杰、周成彪对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在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4300元,由被告部凯强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执行法院: 章丘市人民法院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章丘市人民法院
3、失信被执行人姓名:牛恒杰
身份证号码: 3701221969****6131
执行依据文号: 2005章民初字第1757号判决
案号: (2005)章执字第02451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牛恒杰、牛恒清支付原告牛中祥、李守兰、牛翠兰、牛乐雨124452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执行法院: 章丘市人民法院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章丘市人民法院
4、失信被执行人姓名:王怀厚
身份证号码: 3701221952****4819
执行依据文号: 2010章民初字第2801号判决
案号: (2013)章执字第00609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高玉梅、王怀厚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刘清华借款62200元。案件受理费1355元、保全费670元、公告费600元,由二被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执行法院: 章丘市人民法院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章丘市人民法院
5、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孙秉超
身份证号码: 3701811988****3874
执行依据文号: 2010章商初字第875号判决
案号: (2012)章执字第01063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徐艳芳、韩静、李丽、杜祖光、孙秉超、赵爱华、李国斌支付原告章丘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29.2万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执行法院: 章丘市人民法院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章丘市人民法院
(提示:本次公布的名单仅代表其截至2017年11月2日仍未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