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锋:滴滴与Uber合并后会店大欺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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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与Uber合并后会店大欺客吗?
■ 文 | 肖锋 ☞ 《中国新闻周刊》总主笔,功夫财经X嘉宾
滴滴与Uber就像足球联赛上的两只“假打”球队,你争我抢,其实早就等着裁判哨子一响,分享胜利果实。
既然科技进步不可阻挡,市场开放是大势所趋,那么垄断暴利必将铲除。
滴滴与Uber合并的消息,前脚还在否认,后脚就被证实了。这叫什么?崔健唱过:不是我不明白,这世界变化快。
滴滴与Uber就像足球联赛上的两只“假打”球队,你争我抢,其实早就等着裁判哨子一响,分享胜利果实。这事儿早就安排好了,或者,这叫资本的意志,不以消费者的意志为转移吧。
首先要给网约车新政点个赞
网约车新政是一次“开门决策”的胜利,这次,官员抢了学者的风头。交通部《指导意见》中,之前有关私家车一律不得运营、按运营8年报废、“有犯罪记录不得入行”等规定全部废除了。 如果私家车一律不得运营,意味着所谓共享经济就被掏空了。
如果按运营8年报废,谁也不会当这个冤大头,为几年运营把自家车提前报废。如果“有犯罪记录不得入行”,等于在职场上判了人家死刑。
网约车是检验改革诚意的一块试金石。既然科技进步不可阻挡,市场开放是大势所趋,那么垄断暴利必将铲除。以此可以推广到其他诸如石化、电信、银行及水电汽等垄断领域的改革。
困境倒逼改革。触动垄断体制需要“鲶鱼效应”,对待新生事物,不是简单粗暴的“叫停”,而是允许一个博弈过程,以期找到帕累托最优方案,兼顾公平与效率。这是一道必须面对的监管命题。
维护市场良序,才是政府职责的应有之义。应当看到,本次新政只是“指导意见”,由于城市出租运营属于城市政府事权,所以,交通部的顶层设计能落实到何种程度,还有赖于地方政府的具体操作,有待看各地细则。
其中有两点应引起注意:
网约车运价以市场定价为原则,政府指导价为例外,要坚持市场导向。应注意,个别地方政府可能把“例外”作为普遍原则,为保护某方利益坚持推行指导价而不尊重市场。
鼓励新老业态通过兼并、入股等方式融合发展,会不会导致“拉郎配”,打压和损伤民营网约车平台的竞争力。众所周知,当前为应对市场化的打车软件,多地建立起以官方为背景的约租车服务平台。官方背景的约租车平台应成为市场博弈的一方,大家殊途同归,形成协同竞争的良性局面,而不是搞硬性“拉郎配”,将别人强行捆绑在自己的平台上。那将是以监管之名、行新型垄断之实,不利于新业态的发展。
其次要给合并后的滴滴们提个醒
推动Uber中国区业务与滴滴合并,据称前者要上市,必须控制住中国市场的亏损。
近来,滴滴与Uber新一轮的竞争白热化,大把撒钱,消费者当然是受益的。可投资人很捉急。据报道Uber每年至少要投资10亿美元扩大中国业务的规模。而同样,在今年6月,滴滴刷下了融资73亿美元的新高度,以应对Uber的攻势。
现在,人家两家不打了,补贴没有了,优惠券不发了。
当然,按照交通部新政,那种低于成本价搏杀以占领地盘的做法,已经被叫停。但即便没有补贴和优惠,用打车软件还是比打出租车便宜,没有一半,也有三分之一吧。可见出租车公司有多么暴利。
只是近期你会发现,除顺风车外,打专车的价格与打出租的价格越来越接近。直到你听说滴滴与Uber合并。怕就怕它俩变成另一家巨无霸式的出租车公司,控制价格,店大欺客。
滴滴与Uber合并后对你有什么影响?
滴滴出行被认为是BAT之外最大体量的中国互联网公司,合并后公司的估值为 350 亿美元。这个巨无霸搅进了BAT还有中投、平安保险及国际资本各大玩家,为的是什么?当然是获利了。希望不是通过司机和乘客获利或获暴利,希望“羊毛出在猪身上让狗买单”,找到其它盈利渠道,因为草民打个车不容易。
双方合并后,网友称:柳传志的女儿柳青是滴滴快的总裁,侄女柳甄是Uber中国区战略负责人,最后,柳传志自己的联想,则是神州租车的大股东,柳家一门几乎包揽了专车市场前几大份额。这么玩真的好么?
垄断来了,店大欺客的时候也离我们不远了吧?
如果两家停止烧钱,给司机的行业补贴和乘客的优惠肯定大幅减少。事实上已经在减少。所谓打哪家划算的攻略,合并后全部作废。
抬高价格,与传统出租车无异。合并就等于垄断,以后想涨价就涨价你爱坐不坐。专车会渐渐变成了它之前最鄙视的传统出租车业吗? 一句话,滴滴与Uber合并后会店大欺客吗?大家须擦亮眼睛。
希望合并后的新公司能走出一条新路来,不要变成之前它们鄙视的传统出租车业。当然,也希望政府能严加监管,防止新的垄断公司店大欺客,必要时,应启动《反垄断法》。
让我们用更客观的眼光看待这个世界!
(如果进不了,加微信 fashioning,拉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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