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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问题、响应策略与实施路径——基于文化产业创新生态系统的研究

[提要]文化产业数字化是应用数字技术对文化产业生态系统进行更新再造的过程。从产业生态系统角度来看,文化企业数字化转型困难、数字平台运营不规范、数字文化消费鸿沟扩大、数字核心技术薄弱是我国文化产业数字化面临的主要问题。构建以数字化为导向的文化产业创新生态系统是应对上述问题,推进文化产业数字化的响应策略。数字化主体、数字化网络、数字化驱动、数字化要素和数字化环境构成了文化产业创新生态系统的主体。围绕文化产业创新生态系统,搭建文化企业数字化转型协作体系、培育文化产业数字化消费生态体系、健全文化产业数字化要素支撑体系、完善文化产业数字化协同治理体系是推进我国文化产业数字化的有效路径。

[关键词]文化产业;数字化;创新生态系统;数字文化产业;数字技术



作者简介:刘倩,青岛理工大学商学院讲师、博士,研究方向:数字文化产业。

王秀伟,中国海洋大学文化产业系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文化传播、文化产业。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报)

2022年第8期


一、研究缘起与文献回顾

数字经济时代,数字技术赋能经济增长带来了生产要素的优化、发展动力的调整和产业格局的变革。文化产业数字化的加速演进正是数字技术赋能的结果,已成为当前文化产业发展的显著特征和变革方向。近年来,受到广泛关注的数字文化产业如火如荼的发展态势正是得益于文化产业数字化的快速推进。政策层面,2020年11月出台的《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1];国家“十四五”规划进一步对文化产业数字化作出前瞻性部署;2022年5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2],从战略高度对加快文化产业数字化布局作出设计。面对数字经济带来的产业变革诉求和政策规划的方向性引导,推动文化产业数字化已成为赋能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选择。然而,文化产业数字化的推进仍然面临技术、管理、伦理等层面的诸多问题,需要从理论层面作出深入探讨。
文化产业数字化研究发轫于20世纪90年代学界对技术创新赋能产业升级的探讨。这一时期,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应用范围的扩大推动了数字技术的创新与迭代,进一步带来了产业能级的提升和跃迁[3]。与此相伴而生的是数字化成为产业发展不可逆转的趋势,并很快影响到文化产业领域,引发学界关注。本世纪初,美国学者威廉·麦克高希(William McGaaghey)根据文化和技术的关系率先对文化产业数字化赋能图景作了预见性地描绘[4](P.294),发出了文化产业数字化研究的先声。此后十年间,围绕数字技术变革及其对电影[5]、音乐[6]、媒体[7]等具体行业赋能进行的探讨,成为文化产业数字化研究的重点。近年来,数字技术日新月异地发展加快了文化产业数字化的进程,文化产业数字化逐渐成为学界关注的热点。对文化产业数字化内涵的阐释是研究的第一个层次。已有研究将文化产业数字化看作文化产业生态体系的更新[8]或传统文化产业应用数字技术提升生产效能的过程[9],立足系统论和过程论的分析对理解文化产业数字化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对文化产业数字化过程的研究构成已有研究的第二个层次。研究侧重于对文化产业数字化的演化博弈过程[10]、时空演化机理[11]和演进趋势[12]的探讨,据此分析影响文化产业数字化转型的因素,希冀揭示文化产业数字化的规律。数字化对文化产业影响的评估和分析是已有研究的又一着力点。文化产业数字化过程中数字技术的正向效应[13]、冲击效应[14]和赋能效果[15]等得到充分讨论,存在的问题亦被正视[16],对论述文化产业数字化的关键问题具有参考价值。
已有研究对考察我国文化产业数字化的现实问题、思考文化产业数字化的系统路径具有诸多启发。文化产业数字化并非文化产业和数字技术的简单叠加,而是数字技术推动下文化产业生态系统的数字化变革过程。文化产业数字化不仅带来文化产业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方式的根本性改变,也是对文化产业生态系统的结构性重塑。只有切实推动文化产业生态系统的数字化变革,文化产业数字化才能有效推进。因此,需要从产业生态系统维度深入分析文化产业生态系统数字化的结构和逻辑,并循此探察文化产业数字化的关键问题和基于产业生态系统的响应策略。

二、产业生态系统视角下文化产业数字化的症结

20世纪80年代,美国学者Robert Frosch和Nicholas Gallopoulos提出产业生态系统的概念,他们将产业视为类似自然生态系统的循环体系,强调产业内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17]。此后,产业生态系统作为反映产业物质流与能量流运动规律的理论被广泛应用于产业活动与资源、环境之间关系的研究。随着研究的深入,产业生态系统被认为是对某一产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的要素集合及其相互作用的关系[18],以突出产业构成要素之间通过相互作用实现价值创造的特质。根据产业生态系统理论,文化产业数字化正是文化产业生态系统在数字技术驱动下实现的数字化变革和系统内各要素之间关系的深度调整。文化产业生态系统的变革能否与数字技术的跃迁实现动态耦合,是决定能否顺利推进文化产业数字化的关键。数字技术的跃迁既是赋能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也是改变文化产业内外部发展环境的重要推手。文化产业数字化进程中,参与主体的行为和构成要素的组合根据产业发展环境变化进行动态调整,最终将数字技术的外部驱动转化为文化产业生态系统的内生动力,推动文化产业数字化持续演进。

按构成要素和内在关系的不同,文化产业生态系统分为核心层、支撑层和环境层三个层次(见图1)。文化企业、数字平台和消费者是文化产业生态链条上的关键主体,构成了文化产业生态系统的核心层。政府部门、科研机构、金融机构、中介组织等主体是文化产业生态系统的基础层,为文化产业数字化提供政策、资金、技术、信息等要素支撑。经济发展环境、政策法律环境、社会文化环境和自然生态环境共同构成了文化产业生态系统的环境层,分别影响着文化产业数字化的经济、治理、文化和生态基础。我国文化产业数字化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因文化产业生态系统各层次均存在薄弱环节,产业生态基础还很脆弱,甚至生态危机时有发生[19]。这不仅不利于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的建立健全,也阻碍了文化产业数字化的进程。核心层的文化企业数字化转型困难、数字平台运营不规范、数字文化消费鸿沟扩大成为文化产业数字化的症结。支撑层的关键核心技术薄弱、文化中介发育不成熟、专项政策不完善,极大地限制了文化产业的数字化进程。环境层中数字化治理体系相对滞后、数字文化产业生产体系和消费基础尚不稳定,不利于文化产业内部各系统的共生演化。

三、影响文化产业数字化的关键问题

(一)文化企业数字转型困难
文化企业数字转型困难是影响文化产业数字化进程的直接因素。数字技术赋能下,文化与科技融合特征显著的文化产业新业态不断涌现,造就了一批新型文化企业,为文化产业发展增添了生机与活力。然而,传统文化产业在我国文化产业的结构体系中仍然占据较大比重,以传统文化产业经营为主的文化企业仍是主流,这使得文化产业数字化转型任重而道远。无论哪一类型的文化企业,在数字化转型中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困难。前者往往借助数字技术形成文化新业态、建立扁平化的运营架构,因没有传统业务负担而容易在数字化转型中轻装上阵,形成先发优势。然而此类企业多依托互联网提供线上产品和服务,运营模式、产品类型、消费场景相对固定,产业链和价值链短促,数字化并不充分。如何营造多元体验场景,拓展数字化内容和价值空间是企业数字化转型面临的挑战。后者受到传统业务布局、产品与服务内容和技术应用、人力投入、资金成本等现实条件约束,普遍面临不敢转、不愿转、不会转等难题。部分企业虽然有数字化转型的意愿和行动,但多存在浅尝辄止、“夹生饭”现象,难以从根本上实现企业经营管理系统和产品服务体系的数字化转型。这是大部分文化企业数字化转型遭遇的困境。文化产业数字化的核心在于文化企业的数字化,文化企业数字化转型困难将直接影响文化产业供给侧数字生态的发育和形成,进而阻滞文化产业生态系统的数字化。

(二)数字平台运营亟待规范
数字平台作为文化产业数字化的重要引擎[20]和有力支撑,在文化产业数字化中发挥着内容聚合、形式转换、流量集聚的作用。数字平台一般依托多种数字技术的集成性应用而运行,通过汇聚丰富多元的数字内容形成信息高地、获取用户资源及其使用行为形成流量端口,借助智能算法等技术实现数字内容的转换、分发、输出和传播。现实中,受资本逐利行为、流量至上倾向和算法主导模式的影响,数字平台在运营中存在着重流量轻内容、平台垄断加剧、盲目无序扩张等不良倾向和失范问题,极大地限制了数字平台正向引擎和支撑作用的发挥,侵蚀着文化产业数字化的健康发展。一方面,在平台资本和变现红利的诱惑下,原本作为统计指标的流量演变成了互联网领域内容产业的主导逻辑[21]。这必然导致数字平台上的文化产业发展受到逐利性资本的驱动,通过一味追求流量数据来获取更大的资本回报,文化产业的内容和质量不再作为首要因素而容易受到忽视。不仅如此,在外部资本的推波助澜下,数字平台的无序扩张和垄断现象时有发生,从而扰乱了正常的文化产业市场竞争秩序。另一方面,数字平台借助机器算法的编写规则[22](P.11)向受众推荐内容、提供文化消费体验,容易导致信息传播的片面性和单一化,使受众受困于“信息茧房”,同时诱导数字平台滋生数字霸权行为,难以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三)数字文化消费鸿沟扩大
数字化在为公众日常交流和终端消费提供便捷的同时,无形中也扩大了不同区域、群体和城乡之间的数字鸿沟。数字鸿沟的扩大导致文化产业数字化进程和结果的双失衡:不同地区和城乡之间文化产业数字化进程的差别导致文化产业数字化的空间分异;数字化成果覆盖面不足,限制了数字文化产品的受众范围和市场空间,降低了文化产业数字化的动力。区域层面,我国数字文化消费初步形成珠三角、京津冀、长三角、成渝和长江中下游五大城市群高地,数字文化消费总量占全国的54.13%。相比而言,中西部广大地区数字文化消费水平和能级偏低,数字文化消费规模较小。受总体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数字文化消费能力和观念差异的影响,不同地区间的数字文化消费鸿沟呈扩大之势。[23]城乡层面,城乡二元结构的长期存在使得城市和乡村在产业基础、生产方式、消费观念方面的异质性突出,数字文化消费鸿沟一直存在。以数字音频产品消费为例,2021年城镇成年居民通过数字音频平台的听书率比农村成年居民高7.8%[24]。城乡居民在文化资本、消费习惯和生活方式上的差异扩大了业已存在的数字文化消费鸿沟。群体层面,受数字技术自动生成、筛选、推送影响,个体对数字文化及其所依托的产品、信息的选择偏好被强化[25],使得围绕个人兴趣形成的数字文化消费圈层的聚集效应突出。文化企业为了迎合特定圈层内受众的文化需求进行集中生产,导致该部分需求之外的文化面临消失[26],加剧了数字文化消费的“马太效应”,扩大了不同群体间的数字文化消费鸿沟。数字文化消费鸿沟的扩大造成数字文化消费端的不平衡,从整体上抑制了人们对数字文化产品的消费。

(四)数字核心技术较为薄弱
数字技术是文化产业数字化的技术诱因和支撑要素,其中关键数字技术更是文化产业数字化的核心驱动力。数字核心技术薄弱必将限制文化产业数字化的技术能级跃迁和赋能水平,削弱文化产业数字化的技术支撑能效,造成文化产业生态系统的数字化动能不足。在数字技术全链融入文化产业[27]的背景下,我国在文化创作、生产、传播和消费等环节的数字核心技术依然较为薄弱,与文化产业数字化的需求不相匹配。如游戏引擎作为网络游戏开发的关键核心技术,直接影响到网络游戏的开发和推广,目前我国自主研发的游戏引擎在渲染、物理、检测、脚本和场景管理方面的应用还不成熟,与国际顶尖的游戏引擎研发技术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从而限制了网络游戏在不同终端和场景下的运行。网络游戏的发展困境是我国文化产业数字化进程中数字核心技术薄弱的一个缩影。事实上,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我国在人机交互、混合现实等文化产业领域的数字核心技术开发方面,以及类人视觉、听觉、语言、思维等人工智能技术方面,仍然存在明显差距。数字核心技术的薄弱已经成为制约我国文化产业数字化的“卡脖子”难题,阻碍了文化产业数字化能级的提升。

四、构建创新生态系统:文化产业数字化的响应策略

从文化产业生态系统审视,影响文化产业数字化的关键问题分布于文化产业生态系统的核心层、支撑层和环境层。文化产业数字化通过推动文化产业各要素的数字化转型,实现文化产业生态系统各层次的演化性创新和产业生态系统的重塑。据此,构建以数字化为导向的文化产业创新生态系统可作为解决文化产业数字化关键问题的响应策略。

(一)文化产业创新生态系统的内涵
自从约瑟夫·熊彼特将“创新”引入经济学以来,创新范式经历了由封闭式、内向型的线性范式向开放式、协同型的创新体系,再到系统性、网络化创新生态系统的演变历程[28]。美国学者James F.Moore在20世纪90年代初提出的商业生态系统概念[29],被认为是创新生态系统的雏形。在此基础上,Ron Ander将创新生态系统定义为“一种资源整合机制”[30],并强调将“创新战略与创新生态系统相匹配”[31],推动了商业生态系统向创新生态系统的拓展。此后,学界围绕创新生态系统的基本内涵[32]、结构要素[33]、模型建构[34]和运行机制[35]等内容从不同角度开展了大量富有成效的研究。
结合已有研究,我们认为文化产业创新生态系统是文化企业、数字平台、科研机构、中介组织等主体基于用户价值建立创新性的合作关系而形成的文化产业创新生态网络[36]。文化产业数字化从根本上来说是文化产业生态系统的数字化变革和内部要素关系的深度调整,因此推进文化产业数字化需立足构建以数字化为导向的文化产业创新生态系统,形成数字化的创新生态网络。数字化的文化产业创新生态系统包括数字化驱动、数字化环境、数字化网络、数字化主体、数字化要素五个子系统(见图2)。协同创新理论认为,一个由多个子系统构成的开放性系统能够以自组织方式形成有序的耗散结构。在技术变革、市场需求、政策引导等因素的驱动下,数字化主体通过自组织方式,利用各类数字化要素,在与外部数字化环境互动中形成动态演化的数字化网络,最终推动文化产业价值创造和生态系统持续创新目标的实现[37]。产业创新生态系统不仅关注产业内部企业价值链的创新活动,还关注产业外部社会价值网络对产业价值创造的影响,以及社会价值网络与企业价值链之间的动态循环和多层次联动。因此,从推动文化产业数字化的角度,构建和完善数字化的文化产业创新生态系统十分必要。


(二)数字化的文化产业创新生态系统构成
数字化主体是文化产业数字化的行动主体,在文化产业创新生态系统中居于核心地位。数字经济环境中,文化生产的基本单位不再是一个个孤立的文化企业,而是由文化企业、消费者、数字平台、政府和金融机构等多元主体以用户价值为核心形成的共生演化系统[38]。所以,文化产业创新生态系统中的数字化主体是一个由多主体基于相互之间的合作关系形成的共生演化系统。多主体协作形成的数字化转型协作体系有利于文化产业数字化转型合力的凝聚,从而降低文化企业数字化转型面临的困难。
数字化网络是文化产业数字化的演化方向和文化产业创新生态系统的存在形态。数字平台是数字化网络的重要节点和支撑力量,内容创作者、数字平台、数字媒介、终端消费者组成文化产业的数字化网络。数字化网络下文化产业的创作、生产、传播和消费不再是单一的链接,各要素也不再是单向的流动,网络内的多元传导关系更为显著。以数字化网络为依托,融合线下消费场景,建立线上线下无缝链接的数字化内容生态体系和价值传导网络,能够有效解决由算法和流量主导的数字平台运营模式带来的种种弊端。
数字化驱动是推动文化产业创新生态系统数字化演进的动力。文化产业数字化的原始动力来自文化消费模式的结构性重塑和消费内容的数字化转向。需求端的数字化转向能动地作用于文化产业的供给端,驱动着文化产业供给端的数字化转型。当前,消费者在文化产业中的主导作用显著增强,除直接影响文化消费外,越来越多地介入文化创作、生产和传播的各个环节,从不同层面塑造着文化产业创新生态系统。因此,应立足需求端培育文化产业数字化消费系统,驱动文化产业要素重构、场景再造、流量升级和价值创造[39],弥合数字文化消费鸿沟。
数字化要素是文化产业创新生态系统的基础支撑,包括数据、数字技术和数字资产等基本要素。数据作为核心要素,其产生、流通、变现等行为直接或间接影响文化产业价值链和产业链的形成与变化[40],并对文化产业创新生态系统产生影响。作为文化产业数字化驱动要素的数字技术,是文化产业创新生态系统数字化演进的内置条件和有力支撑。依托数字技术存在的数字资产是一类特殊的数字化要素,不仅加速了文化产业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的全面数字化,也进一步推动着文化企业数字技术的开发和利用,以实现数字资产的保值、增值。整合数字化要素,健全数字化要素支撑体系,能够有效缓解文化产业数字化面临的核心技术薄弱难题。
数字化环境是文化产业数字化的外部保障和文化产业创新生态系统向数字化方向演进的依存环境。一个良好的创新生态系统不仅需要做到产业组织结构与创新行为的内部最优,还应该实现其与外部环境的动态协调。在数字化快速推进的背景下,文化产业的发展容易受到数字化环境的影响,尤其是不可逆转的数字经济浪潮和数字人文建设更是直接影响着文化产业的发展环境和产业生态。因此,文化产业数字化的蝶变和文化产业创新生态系统的升级离不开数字化环境的保障。只有营造出良好的文化产业数字化环境,并进一步健全文化产业数字化的治理体系,才能更好地推动文化产业创新生态系统与数字化环境的耦合。

五、创新生态系统视角下文化产业数字化的实施路径

根据耗散结构理论,文化产业数字化并非各子系统数字化成果的简单叠加,而是通过子系统的相互作用实现的文化产业创新生态系统的数字化演进。在对影响文化产业数字化的关键问题和文化产业创新生态系统剖析的基础上,我们将从数字化生产主体、数字化消费生态、数字化支撑要素和数字化协同治理四个维度探讨文化产业数字化的实施路径。

(一)搭建文化产业数字化转型协作体系
搭建由文化企业、政府部门、金融机构、数字平台、中介组织组成的文化产业数字化转型协作体系,有助于激活数字化主体,进一步形成文化产业数字化转型的合力。文化企业是文化产业数字化转型协作体系的核心,文化企业的数字化转型是文化产业数字化的重心。通过政策引导、宣传培训等方式培养文化企业的数字化转型意识,是推动文化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前提。在此基础上,梳理文化企业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在战略规划、组织架构、商业模式、业务流程等方面存在的堵点和痛点,并进行针对性的数字化变革是文化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关键。如应用数字技术升级业务系统、实施流程再造,将文化创作、生产、传播等环节转化成计算机可读取、存储、计算的数据;利用较为成熟的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技术赋能文化企业的运营管理;通过数字化手段挖掘数据价值,发挥数据资产的价值创造作用,将文化企业的商业模式向数字化、柔性化方向升级。
文化企业还应主动对接政府引导数字经济、新基建、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的各项政策,充分利用政策红利的同时强化数字技术的应用,以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驱动企业数字化转型,争取政府专项资金补贴、税收减免优惠等支持,甚至吸收政府投资基金进行“反向混改”,与政府形成数字化转型利益共同体。引导文化企业与金融机构、数字平台、中介组织联合建设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数字化转型服务中心,是搭建文化产业数字化转型协作体系的具体形式。数字化转型服务中心应围绕文化企业数字化转型中的资金、技术、人才等关键要素,从具体问题入手破解数字化转型难点、疏通结构性堵点。

(二)培育文化产业数字化消费生态体系
培育文化产业数字化消费生态体系,是弥合数字文化消费鸿沟、实现数字文化消费平衡的重要手段。积极应用数字技术的创新成果,打造更多文化产业的数字新兴业态,为数字文化消费提供多元选择是培育文化产业数字化消费生态体系的基础。文化产业的数字新兴业态往往具有沉浸式、体验性、参与性强的突出特点,对满足人们数字文化产品的消费需求、培养人们的数字文化消费习惯、带动数字文化消费升级具有重要意义。借助日益完善的数字化基础设施,特别是云平台的云储存和云服务功能,实现数字文化业态与产品的云端传播和无差别投放,打破地区、群体和城乡之间的数字文化消费隔阂,使不同受众和拥有不同信息接受与处理能力的人群都能享受到文化产业数字化的红利。
文化产业数字新兴业态和产品的价值最终需要通过人们的消费行为实现,而后者往往发生于特定的消费场景内。因此构建多元化的数字文化消费场景,加快推动文化产品综合价值向消费价值的转变,对培育文化产业数字化消费生态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文化产业数字新兴业态一般具有群体集聚性消费、产品快速传播裂变的特征,多元的数字化消费场景不仅能够增加人们数字文化消费的机会和频次,而且有助于培养人们数字文化消费的兴趣和习惯,促进良性的文化产业数字化消费生态体系的形成。构建多元的数字文化消费场景需要立足各层次消费者的数字文化消费需求,充分应用数字技术创新、重构人们的消费体验场景。一方面,结合数字文化产品的特点和应用,在线上、线下构建与人们生活紧密相连的数字化消费场景,即消费场景的生活化;另一方面,将文化产业的数字新兴业态融入各类场景中,实现传统消费场景的重构,提升人们在熟悉场景中的体验感,即将文化产业数字化消费植根于已有的生活环境和场景中。

(三)健全文化产业数字化要素支撑体系
数据、技术、数字资产等文化产业数字化的核心驱动要素与政策、人才、资金等文化产业发展的基本要素共同构成了文化产业数字化的要素支撑体系。健全文化产业数字化要素支撑体系需要着眼于各构成要素,尤其是核心驱动要素的完善,最终形成各要素共同支撑文化产业数字化的良好局面。
数据是文化产业数字化的关键要素,加强数据要素的利用和管理对健全文化产业数字化要素支撑体系意义重大。首先,保障数据流动的畅通,发挥数据在文化产品生产、流通、监管、消费全流程中的衔接和赋能作用。打通数据生成、采集、存储、服务、安全等各项环节,充分释放数据要素在文化产业数字化过程中的价值连接与价值创造功效,实现文化产业价值链和产业链的数据化。其次,加快完善文化产业数字化重点环节的数据安全管理,提升数据安全意识和安全处置响应速度,解决数据安全保护不足的问题。此外,为规范文化产业数字化过程中数据要素的流通共享问题,应打破地区行政和市场壁垒,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前提下,探索建立全国统一的文化产业大数据交易平台。完善数据资源采集、流通、交易等各环节的制度法规和运营流程。
数字技术是文化产业数字化的核心驱动要素,强化数字技术支撑和引领是健全数字化要素支撑体系的关键。加强数字技术支撑首要在于通过技术研发、拓展和共享,将底层逻辑相对成熟的数字技术尽快应用于文化产业,转变为文化产业数字化的强大动能。如抢抓新基建的重大机遇,推进影响文化产业数字化的大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夯实数字技术的底层逻辑。加强高端芯片、操作系统、智能算法等关键通用技术和通用处理器、云计算系统、软件核心技术的一体化研发,打通“数字化采集—网络化传输—智能化计算”的数字链条。围绕文化产业数字化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组织科研机构和企业等创新主体形成创新合力,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设备、文化服务技术、文化内容,加快其软硬件产品的研发、设计和制造,力求在消费类电子产品、视听内容生产、影视后期制作等存在“卡脖子”问题的领域形成关键性的技术支撑。

(四)完善文化产业数字化协同治理体系
当前,文化产业数字化在治理环节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集中于因数字平台运营不规范引发的各类风险和数字技术应用带来的非人为化缺陷等问题。针对数字平台存在的失范问题,政府需要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数字平台失范行为的整治和规范,鼓励平台企业加强社会道德约束、提升产品服务质量、注重文化企业社会效益。同时,加大对数字平台企业的反垄断监管力度,引导数字平台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和参与市场竞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最终形成政府与平台企业、入驻企业和消费者协同共治的文化产业数字化治理体系。
面对数字技术的潜在风险,政府、行业组织和文化企业等治理主体应健全数字技术规则治理体系。政府通过建立、完善数字技术应用审查机制和监管规则体系,开展技术算法规则和标准制定、安全评估审查、伦理论证等工作。网络安全行业和企业要坚决制止数据过度采集、泄露个人隐私、大数据杀熟、算法诱导等严重侵害数据主体合法权益的行为。文化企业则要建立风险管理机制,对内部数据管理、外部数据对接共享及数据资产化过程中可能导致的数据泄露等风险做好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处理预案。
六、结语

随着数字技术的长足发展及其向文化产业的广泛赋能,数字化已成为文化产业提质升级、追求高质量发展的主要方向。立足文化产业数字化的演进规律,谋划文化产业数字化的推进策略,成为政策的关注点和研究的着力点。无论是政策层面的谋划定策,还是学术层面的研究探讨,都应将文化产业数字化作为一个有机系统和动态过程看待,不能只关注单一维度的数字化。这就需要从产业生态系统角度探察当前文化产业数字化的关键问题,并基于文化产业生态系统的视角寻求响应策略和实施路径。因为文化产业数字化从根本上来说是文化产业生态系统的数字化变革和系统内各要素关系的调整,文化产业生态系统能否通过自组织过程适应数字化带来的系统变革,是决定文化产业数字化顺利实施的关键。
当前我国文化产业生态基础仍然较为脆弱,文化产业生态系统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导致文化产业能级不能与数字技术的跃迁相匹配,从根本上影响了文化产业数字化进程。文化企业转型困难、数字平台运营不规范、数字文化消费鸿沟扩大、数字核心技术薄弱正是影响文化产业数字化的关键因素。根据产业生态系统理论,唯有推动文化产业生态系统的集成创新,才是破解文化产业数字化困局的根本策略。这需要以利益相关者价值共创为目标,构建以数字化为导向的文化产业创新生态系统,从生态系统层面作出响应,包括从完善文化产业数字化转型协作体系、数字化消费生态体系、数字化要素支撑体系和数字化协同治理体系等方面推动文化产业数字化的实施。
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是“十四五”时期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任务和顺应产业数字化趋势的前瞻布局。文化产业数字化能否顺利实施,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一段时期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质量与效益,在文化产业发展格局中具有全局性意义,也进一步凸显了从产业生态系统角度思考文化产业数字化的重要性。随着数字技术的迭代和数字环境的变迁,文化产业生态系统在自适应中进行调整,文化产业数字化也将面临一些新问题。对此,学界还须做出深入探讨,以更好地推动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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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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