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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时期天观念的变化及其影响

【文章来源】黄开国:春秋时期天观念的变化及其影响[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3(1)P55-59

[提要]天观念是中国文化最重要的观念。在天观念的演变中,春秋时期是一个历史关键点。在春秋以前人们先有天神、地祇、人鬼三位一体的神灵崇拜,而后有上帝决定万事万物的天命观。自春秋开始,天虽然有时也被称为上帝,但不再只是至上神的代名词,同时也是可以为人感知,具有自然属性与人的政治道德乃至情感属性的范畴,人文的因素超越上帝的地位,使至上神的天变为徒有虚名,这就开启了以人为本的天人观理论的大幕,并对后来的中国文化产生了重大影响。
[关键词]春秋;天;上帝;自然;人文;影响
 目  次

一、春秋以前的天观念

二、春秋时期的天观念 三、对后世的影响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春秋时期的文化转型”(17BZX006)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黄开国,四川师范大学哲学学院荣誉教授,研究方向:中国哲学史,经学。


人类自进入文明社会以来,探索人的生成发展的根源到底是什么,就成为最重大也是最根本的问题。自从进入农业社会以来,农业经济就成为人类生存的经济命脉,而农业生产必须依赖历法,而历法的制定是以天象运行为根据的,因此,从古代开始“天观念”就成为中国传统文化中讨论的核心主题。这一讨论随着时代的发展、认识的深化而不断丰富。按照司马迁以降的说法,中国从商代以来,就尊“天”为对人的生活、生存起着终极决定性作用的神灵,从而形成了“天命观”。“天命观”的核心是对“天”的迷信崇拜。“天命观”中人与“天”的关系,是“天”决定人的一切,人只能屈从地接受“天”安排的命运。中国人中至今依然流传很广的“听天由命”一词,可以说是对此浅白而贴切的说明。

在“天观念”的演变中,春秋时期是一个历史关键点。在春秋以前,人们先有“天神”“地祇”“人鬼”三位一体的神灵崇拜,而后有“上帝”即“天”决定万事万物的“天命观”。自春秋开始,“天”虽然有时也被称为“上帝”,但已经与商周以“上帝”为“天”的代名词有很大的不同——“天”不再只是至上神的代名词,同时也是可以为人感知、具有自然属性与人的政治、道德乃至情感属性的范畴,以致政治、道德等人的因素超越“天”的地位,至上神的“天”变得徒有虚名。“天观念”在春秋时期出现的这一变化,既是对之前“天命观”的怀疑与否定,也标志着以人为本的“天人观”的形成。

一、春秋以前的天观念

在甲骨文中,“天”字的语义为“大”。《甲骨文合集》第36535、36545有“天邑商”的卜辞,第36348、36482、36507、36511、36530有“大邑商”的卜辞,皆可证“天”与“大”是同义词。郭沫若说:“天字本来是有的,如象大戊称为‘天戊’,大邑商称为‘天邑商”,都是把天当为了大字的同意语。”[1](P.321)后来流行的“民以食为天”所说的“天”,就是大的意思,是说人最大的事情莫过于饮食。这是“天”的最早语义的存续。在甲骨文、金文中,“天”与“大”都作上肢平行伸展、下肢分开的人形,只不过“天”字被放大,凸显了人形的头部。人头为人体的上部最高处,其义为“高”为“上”。故《说文》训解:“天,颠也。至高无上。”段玉裁注:“颠者,人之顶也。以为凡高之称。”[2](P.1)山的最高处被称为山巅,即由此引申而来。在甲骨文、金文、小篆中,“天”有“大”“高上”的含义,作此二义的“天”都是作为形容词来使用,还与“天命观”无关。“天命观”的“天”,是作为名词出现的,是用来指称“上帝”的。这一转变,与“天”的“大”“高上”的含义有直接关系——上帝居于远离人世间的上天,在古人心目中的形象是最高大的,“高上”与“大”的语义恰好能够说明至上神的这些特性。所以,用“天”来指称“上帝”,这一转化是很容易的。当“天”被作为名词使用后,“大”“高上”也自然成为“天”的含义。孔子的“惟天为大”[3](P.2487),就是以“大”说明“天”的特性。西周晚期的毛公鼎的铭文“丕显文武,皇天引厌劂德,配我有周,膺受大命”中,“受大命”就是获得天命的意思,是以“大”为“天”,二者是同义语。这些类似用语,只能够出现在以“天”为名词之后。

“天”被作为指称至上神的名词,最迟出现在周初。卜辞已经有至上神的观念,在武丁以前,“卜辞称至上神为帝,为上帝,但决不曾称之为天”。[1](P.321)至上神的上帝被称为“天”,就目前的文献看,最早见于周初的彝铭。如周武王时的《大丰簋》有“天亡又(佑)王”之文,周康王时的《大盂鼎》有“不显玟王受天有大令(命)”“畏天畏”的文字。这两处铭文中的“天”能够保佑文王受命,说明时人敬畏天威,所言之“天”都是上帝的同义词。周代的《诗》《书》中,“天”字已经屡见。如《诗经》的“天实为之”[4](P.309),“天保定尔”“受天百禄”[4](P.412),“天方荐瘥,乱靡有定”[4](P.440),“下民之孽,匪降自天”[4](P.447),“曾孙寿考,受天之祜”[4](P.470),“宣昭义问,有虞殷自天”[4](P.505),“天难忱斯,不易维王。天位殷适,使不挟四方”“天监在下、有命既集”“有命自天,命此文王”[4](P.506),“于万斯年,受天之祜;受天之祜、四方来贺”[4](P.525),“宜民宜人,受禄于天”[4](P.540);《尚书·周书》中有“天休于宁王,兴我小邦周”[5](P.189),“故天降丧于殷,罔爱于殷,惟逸”[5](P.207),“天亦哀于四方民”[5](P.213),“王其德之用,祈天永命”[5](P.213)等。这些关于“天”的记叙,与卜辞讲至上神的“上帝”在内涵上完全一致。这说明,周人所说的“天”就是卜辞至上神的上帝。

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王和教授在《文王“受命”传说与周初的年代》中,通过对“天子”一词的辨析,证明了以天为至上神是周人的创造。他先列举金文,说明“周初康王以前的铜器铭文中,绝无‘天子’一词,对在位国君的称谓一律直截称‘王’。到了康昭时期,‘天子’的概念开始出现。自昭穆以后,铭文中称颂在位国君为‘天子’的越来越多。”[6](P.2)其后,他再列举文献说明,“就文献典籍而言,周书《牧誓》《大浩》《多士》《多方》《康浩》《酒浩》诸篇,均未称周王为‘天子’。但在《康王之诰》里,这一概念出现了”[6](P.2)。最后得出结论:“以‘天’做为至高无上的无形神,是周人始创”[6](P.5)。这也从一个侧面证实了“天观念”是西周才出现的。

正是有了“天”作为上帝的同义词,所以我们才可以看到,《尚书·周书》与《诗经》有言天与上帝常常互文为说。如《尚书·周书》的“予惟小子,不敢替上帝命。天休于宁王,兴我小邦周”[5](P.189);“惟时怙冒,闻于上帝,帝休,天乃大命文王”[5](P.203);“我亦不敢宁于上帝命,弗永远念天威”[5](P.223);“我闻在昔,成汤既受命,时则有若伊尹,格于皇天。在太甲,时则有若保衡。在太戊,时则有若伊陟、臣扈,格于上帝”[5](P.223);“洪惟图天之命,弗永寅念于祀,惟帝降格于夏。有夏诞厥逸,不肯戚言于民,乃大淫昏,不克终日劝于帝之迪,乃尔攸闻。厥图帝之命,不克开于民之丽,乃大降罚,崇乱有夏。天惟时求民主,乃大降显休命于成汤,刑殄有夏”[5](P.228)。《诗经》也有类似互文,如“昊天上帝”[4](P.540),“思文后稷,克配彼天;立我烝民,莫匪尔极;贻我来牟,帝命率育”[4](P.590),“胡然而天也,胡然而帝也”。[4](P.313)没有天就是上帝的同义词的出现,并得到人们的认可,绝不可能出现这一帝、上帝与天互文的现象。

周人的“天”不仅成为“上帝”的同义词,而且使用频率大大超过言“上帝”的记录。依据“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先秦两汉、汉代之后)网页所提供的文献,统计《诗经》与《尚书·周书》言“天”的次数,都大大多于言“帝”或“上帝”的次数。《诗经》言“帝”19次,言“上帝”24次,共计43次,除去2次以“帝”言文王外,其余41次都具有至上神的意义;言“天”170次,除去言“天子”21次,言自然之天13次(如《唐风·绸缪》的“三星在天”,《豳风·鸱鴞》的“迨天之未阴雨”,《南有嘉鱼之什·采芑》“鴥彼飞隼,其飞戾天”,《鸿雁之什·鹤鸣》“鹤鸣于九皋,声闻于天”之类),为136次,超过言“上帝”的次数93次;言“天”的次数是言“帝”“上帝”的3倍多。《尚书·周书》言“天”188次,除去《伪古文尚书》的35次、言“天子”的6次,其余几乎都是从至上神的意义言“天”,为147次;言“帝”20次、“上帝”24次,除去《伪古文尚书》的6次,总计38次,相差109次;言“天”的次数是言“帝”“上帝”的3倍多。《诗经》《尚书·周书》的大部分内容形成在春秋之前,上面提及的关于“天”“上帝”或“帝”的记载,绝大多数为西周的记载,这说明到西周时不仅“天”成为指代至上神的主要用语,而且被普遍使用,远远超过了用“上帝”“帝”来称呼至上神的次数。自从以“天”作为“上帝”的同义词后,至上神的“上帝”一词出现频率日渐减少,并最终被“天”取代。“天”作为“上帝”的同义语,并不只是多了一个表述上帝的名词,而是为打破“上帝”至上的观念提供了契机。

二、春秋时期的天观念

“天观念”是春秋时期最重要的观念。如果说西周是“天观念”的创始期,春秋时期则是“天观念”得到极大发展的时期。正是通过春秋时期的发展,才确立了中国文化“天观念”的基本内核,并且,在此后中国文化的发展中,天观念都是作为中国人的主要文化观念在发生影响。

就春秋时期人们最热衷谈论的观念而论,无论是礼、德还是鬼、神等,次数都远远不及“言天”的记录。《左传》言“天”366次,《国语》言“天”309次,总计675次。与“天”相关的术语有“天子”“天王”“天下”“天地”“天极”“天应”“天节”“天数”“天光”“天明”“天行”“天道”“天事”“天根”“天极”“天常”“天生”“天命”“天休”“天威”“天策”“天赐”“天祚”“天作”“天奉”“天启”“天占”“天应”“天授”“天予”“天欲”“天诱”“天降”“天福”“天禄”“天功”“天成”“天衷”“天赞”“天益”“天聚”“天使”“天夺”“天弃”“天祸”“天殃”“天诛”“天灾”“天咎”“天火”“天刑”“天忌”等50多个,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春秋时期人们对“天观念”的极其重视。

在这些言“天”的内容中,不少都带有至上神的意义,但以“帝”“上帝”来称谓至上神则很少看到。《左传》言“上帝”6次、“帝”33次,除去作为地名的“帝丘”3次、“黄帝”等先帝15次,作为至上神的“帝”或“上帝”仅21次;《国语》言上帝12次、帝21次,除去“黄帝”等先帝18次,作为至上神的“帝”或“上帝”仅15次,两书总计才36次。据《宋元学案》卷四《庐陵学案》的《庐陵续传·机宜郑先生耕老》所载《读书说》的统计,《诗经》的字数是39224字,《尚书》是25700字,《左传》是196845字,《国语》大约92500字,就是说《左传》《国语》任何一部书的文字都大大超过《诗经》与《尚书》两书的总和,若从《左传》《国语》的总字数来比较,则为《诗经》与《尚书》的约4.5倍。但《诗经》与《尚书·周书》言至上神意义的“帝”或“上帝”的次数,都超过《左传》《国语》言至上神的“帝”或“上帝”的总和。这说明春秋时期相对西周以“帝”或“上帝”称谓至上神越来越少,以“天”称至上神已经成为人们最通用的词语。

春秋时期言“天”,虽然也有至上神的意义,但与西周的“天”几乎是至上神的“帝”或“上帝”的同义词不同,还具有其他更丰富的含义。从“天”及其相关的术语中,可以看到春秋时期的天观念大体有二大内容。一是以“天”为自然的天,如庄公十一年鲁国使者说“天作淫雨”,庄公二十五年周内史为陈侯解《易》以天释乾卦的卦象,襄公二十九年吴季札说“如天之无不帱也”,昭公元年的“天有六气”,昭公七年讲“天有十日”,《国语·周语下》单襄公说“天六地五”,《国语·鲁语上》展禽说“天之三辰”等,所言之“天”都是自然的天。术语中的“天地”常常是指上天下地的自然,“天光”“天明”“天行”“天数”也往往指与天象相关的自然现象或自然规律。这部分关于“天”的论说,往往有关自然之天的多样性、规律性、客观性。尽管这些观念有助于消减对天的神化迷信,但也造成因人们对自然现象、自然规律确定不移的信任,而将对天的迷信上升为对自然规律的信任,从而增加人们对“上帝”意义上的天的迷信与崇拜。

二是与至上神相关的“天”。如《左传》的“天若祚大子,其无晋乎”[7](P.1786);“天夺之鉴”[7](P.1791);“背天不祥”[7](P.1801);“天之弃商”[7](P.1813);“违天必有大咎”[7](P.1816);“天夺之魄”[7](P.1888);“天败楚也”[7](P.1918);“天其殃之也”[7](P.2001);“天之所乱”[7](P.2087);“天所废也”;“天弃之矣”[7](P.2102);“天之弃鲁”[7](P.2113);“天或者以陈氏为斧斤”[7](P.2175);“天若亡之”[7](P.2179);《国语》的“夫天之所弃;不过其纪”[7](P.22);”天有恶于楚也”与“佻天不祥,乘人不义”[7](P.85);“天亦不赞”[7](P.257);“天又诳之”[7](P.296);“天降祸于晋国”[7](P.308);“天未丧晋”[7](P.340);“天将启之”[7](P.349);“天之所启;十世不替”[7](P.509);“天之所弃”[7](P.602)等,以及“天”与命、祸、灾、福、祚、启、益、授、弃、威等词相组合的各种术语,这些关于天或相关的术语所说的“天”,都具有决定人类祸福、人生命运的意志能力,这些“天观念”无疑都带有至上神的含义。

但这两种含义的“天观念”,都具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天”所表示的自然与至上神意义都不是单一的概念,而是含有多重规定的观念。如地震、大旱、大雨、大火等,原本是自然之天的表现,但却有焚巫尫、用鼓、用币、用牲等来对应的诸多记载,伯阳父有地震为天之所弃的亡国之兆之说,晋国边吏以大火为失政所致等,这一观念都给原本是自然的天加入了神秘的因素。在言至上神意义的“天”时,不同于商代、西周的至上神只是远离人间的高高在上的人与万物的神灵主宰,而被加入了人与社会的因素,特别是在解释至上神的“天意”时,春秋时期的人们往往将人与社会的因素纳入其中,从人的行为,从政治、道德、民意等方面与社会的状态去追寻,使原本只是由神意决定的“天命”,变为由人参与甚至是由人所决定的。正是“天观念”的这一变化,使“天”不再仅仅是高居于人上的至上神,是与人、自然没有关联的外物,而是与人、自然有不可分割联系,可与人、自然相互影响作用的存在。正是由于“天观念”发生的这一变化,春秋时期才能够生发出“以人为本”的天人观。

三、对后世的影响

春秋时期“天观念”变化,是中国文化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事件。正是有了这个变化,才在春秋时期形成了“天道观”,并取代了以前的“天命观”。“天道观”不同于“天命观”,“天命观”只承认上帝的主宰意义,“天道观”将“天道”上升到规律性的哲学高度,是包含阴阳五行的自然之天,与人的政治、道德等联系在一起的内容丰富的学说。从此,“天道”成为中国哲学的最高范畴,对中国哲学的发展有重大影响。而“天道观”最重要的内容就是“阴阳五行说”——阴阳二气为主要内容的气观念,与五行相生相克的生成变化规则,对自春秋以后的整个中国哲学史影响都极其深远。“天”“气”成为许多哲学家构建哲学体系的最高范畴,而“阴阳五行学说”则成为诸多哲学家世界图式的构建模式。

战国时期,诸子蜂起,著述涌现,其中解释《易经》的十翼是最重要的成果。有了十翼,《易经》才真正成为经典,能够居于五经之首。而十翼最重要是《系辞》。《系辞》有一句为后人称引最多的话,就是“一阴一阳之谓道”。从文化的传承来看,这句经典语言的内容是以阴阳构成道的两个方面,带有相反相成的哲学意义。阴阳为对立的两个方面这一思想的形成是在春秋时期,具体说在春秋时期“天道观”中关于阴阳的学说中。这显然是受到春秋时期“天道观”才生发出来的。《孟子·尽心下》:“圣人之于天道也,命也,有性焉,君子不谓命也。”其“天道”一词是春秋时期才有的。孟子言“天”有时指不可抗拒的“天命”,也带有春秋时期“天道观”影响的痕迹。《荀子·天论》讲“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则是从自然之天的意义上对春秋时期“天道观”的升华。自然之天是春秋天道观的重要内涵。秦代的《吕氏春秋》一书,分为“十二纪”“八览”“六论”。“十二纪”就是一年的十二月,而十二月的变化也就是阴阳消长。将十二纪置于全书三大部分之首,带有从“天道”以论人事之意。这些思想观念都与春秋时期“天观念”的变化,及其因此而出现的“天道观”“阴阳五行学说”有紧密的理论联系。汉代的董仲舒以天为百神之大君,同时利用天的自然现象与人事相比附,而建立起了“天人相应”的“天人哲学”,就其关于“天”的内容包含天、人两个方面而言,也明显有春秋时期“天道观”的影响。

就汉代以来的哲学而言,也可以常常看到春秋时期“天”观念变化而引发的“气”观念的影响。不少著名哲学家都将“气”作为构建哲学体系的最高范畴或最重要的思想资源。董仲舒《春秋繁露·五行相生》说:“天地之气,合而为一,分为阴阳,判为四时,列为五行。”这是以阴阳五行作为世界演化与构成的基本材质的观念。《淮南子》一书言“气”221次,“气”是其书最主要的观念。东汉的王充创立“元气自然论”的哲学体系,《论衡·言毒篇》:“万物之生,皆禀元气”,以“元气”为人与万物形成的本原。春秋公羊学大师何休以元气解释

《春秋》的“元年春”,将“元气”视为世界万物之本。宋代的张载以“气”为哲学的最高范畴,他提出“太虚即气”“气化万物”等说,创立了“气本论”的哲学体系。张载、二程、朱熹的人性论,既讲“天命之性”,又讲“气质之性”,其“气质之性”是就“气”的差异来论说人性的等差。可以说,汉代以来古代的哲学家在创立其哲学体系时,都是借“气”观念、“阴阳五行说”为最主要的思想资源,来建构哲学体系的。明代的王廷相、罗钦顺皆以“气论”哲学著称于世,王廷相在《横渠理气辨》中说:“万物之生,气为理之本,理乃气之载,有元气才有动静。”《雅述》上篇说:“元气化为万物,万物各受元气而生”“天地、水火,万物,皆从元气而化。盖由元气本体具有此种,故能化出天地、水火、万物”。罗钦顺说:“通天地,亘古今,无非一气而已。”[9](P.280C)以“阴阳五行”为其世界图式的构建模型,更在春秋以后为历代哲学家所采用。其中最有代表性的人物是汉代为群儒首的董仲舒所创立的“天人哲学”,就是利用“阴阳五行”的图式,来说明整个世界万物的构成,及其社会结构与制度的合理性。他的《春秋繁露》一书有诸多以阴阳五行为名的篇章,如《阴阳位》《阴阳终始》《阴阳义》《阴阳出入上下》《五行之义》《五行相胜》《五刑相生》《五行逆顺》《治水五行》《治乱五行》《五行变救》《五行五事》等。宋明理学的许多理学家,围绕“太极”与“阴阳五行”形成了诸多学说,在他们的著作中“阴阳”“五行”都是常见的术语。与董仲舒主要借阴阳五行来说明世界的构成不同,理学家除了用“阴阳五行”比附事物,还将“阴阳五行”视为万物产生的根源。如朱熹说:“天地之所以生物者,不过乎阴阳五行,而五行实一阴阳也。”[10](P.521b)

可以说,正是春秋时期天观念的变化,引发出了中国文化中诸多新的思想观念,这些思想观念成为后来中国文化最重要的术语,被运用于哲学、政治、文化诸方面的理论构建,对形成中国特色的文化有重要的影响。所以,对春秋时期天观念的变化,只有好好重视,才能够对中国文化的许多现象得到追根溯源的理解。

注释:

①据子产之言,此说出自晋国边吏:“火之作也,子产授兵登陴。子大叔曰:‘晋无乃讨乎?’子产曰:‘吾闻之,小国忘守则危,况有灾乎?国之不可小,有备故也。’”既,晋之边吏让郑曰:‘郑国有灾,晋君、大夫不敢宁居,卜筮走望,不爱牲玉。郑之有灾,寡君之忧也。今执事手间然授兵登陴,将以谁罪?’边人恐惧不敢不告。子产对曰:‘若吾子之言,敝邑之灾,君之忧也。敝邑失政,天降之灾,又惧谗慝之间谋之,以启贪人,荐为弊邑不利,以重君之忧。幸而不亡,犹可说也。不幸而亡,君虽忧之,亦无及也。郑有他竟,望走在晋。既事晋矣,其敢有二心?’”(阮元刻:《春秋左传正义》昭公18年,《十三经注疏》(下),中华书局,1982年,第2086页)

②可参见拙文《春秋时期的天道观》,《学术界》2022年第1期,第126-132页。

③可参见拙文《春秋时期的气论与五行说》,《宁波市委党校学报》2022年第1期,第54-63页。

参考文献:

[1]郭沫若.先秦天道观之进展[M]//青铜器时代.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11.

[2](清)段玉裁.说文解字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

[3](清)阮元刻.论语注疏[M]//十三经注疏(下).北京:中华书局,1982.

[4](清)阮元刻.毛诗正义[M]//十三经注疏(上).北京:中华书局,1982.

[5](清)阮元刻.尚书正义[M]//十三经注疏(上).北京:中华书局,1982.

[6]王和.文王“受命” 传说与周初的年代[J].上海: 史林, 1990(2).

[7](清)阮元刻.春秋左传正义[M]//十三经注疏(下).北京:中华书局,1982.

[8]佚名.国语[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

[9](清)罗钦顺.因知记[M]//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 本(第 0714 册) ,1980.

[10](宋)朱熹.四书或问[M]//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 本(第 0197 册) ,1980.

责任编辑:尹邦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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