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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城东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关于划定部分区域为高风险区的通告(142号)
为保障辖区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遏制传播风险,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要求,经综合分析研判,决定将城东区部分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现通告如下:
永安小区3号楼;
青海林业家属院5号楼;
团结小区;
海东花园44号楼、62号楼;
果洛路5号3号楼、6号楼、16号楼、18号楼;
德令哈路147号5号楼;
德令哈路252号3号楼2单元;
翠雍星城南区20号楼1单元;
三榆龙湖花园9号楼1单元;
东城明珠小区40号楼;
大众街4号院2号楼;
省三医院家属院4号楼;
尚东国际2号楼。
管控措施: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控措施,定期对居民进行核酸检测。全区上下要进一步压紧压实“四方责任”,各街道(镇)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及时开展督促检查,确保管控措施落实到位;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加强管理指导,确保防控工作不留死角;驻区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好闭环管理、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广大居民群众要严格履行个人责任,增强防范意识,遵守防疫规定,不聚集、不扎堆,主动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共同筑牢群防群控、联防联控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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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武栋剑 责编/李晓芸
编辑/巴银瓶
供稿/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