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2022年9月1日起,工资不到这个数,违法!

近日,北京、上海、云南等多省市公布了2022年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的公布会有哪些影响?赶紧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1

多省市公布2022最新最低工资标准

人社部2015年发文明确,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将最低工资标准由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改为每两年至三年至少调整一次。
截止目前,北京、上海等多地明确了2022年最低工资标准。
一、北京、上海:2022年最低工资不作调整
2022年7月初,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明确,2022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不调整:
  • 全日制从业人员最低工资标准继续为每月不低于2320元;
  • 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继续为不低于25.3元/小时;
  • 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继续为不低于59元/小时。

6月28日,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表示,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对上海市经济社会的影响,经市劳动关系三方共同研究,2022年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不调整:
  • 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继续为2590元;
  • 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继续为23元。

二、四川、云南、重庆、福建等四省市上调2022年最低工资标准
2022年8月16日,云南省人社厅公布《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通知中明确将从2022年10月1日起调整云南省最低工资标准,三档分别为1900元、1750元、1650元。
详情如下表:



2022年3月,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明确自2022年4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
一、调整后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


  • 第一档:每月2100元(每日97元);
  • 第二档:每月1970元(每日91元);
  • 第三档:每月1870元(每日86元)。 

二、调整后全省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 第一档:每小时22元;
  • 第二档:每小时21元;
  • 第三档:每小时20元。

详情可查看下表:

2022年3月,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湖南省2022年调整最低工资的通知》,明确将于2022年4月1日调整全省最低工资,具体标准如下:
  • 全日制从业人员最低工资标准档次调整为1930元/月、1740元/月、1550元/月;
  • 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9元/小时、17元/小时、15元/小时。

2021年11月,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发布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明确自2022年4月1日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
  • 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璧山区、铜梁区、潼南区、荣昌区、开州区、梁平区、武隆区、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210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21元/小时。

  • 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忠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200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20元/小时。

最后,给大家附上全国各省市最低工资标准(截至2022.8.16日):

2

最低工资标准影响这几项待遇

一、加班费


部分企业的加班费计算基数,都是以最低工资为标准的,所以对于这部分企业员工来讲,相当于变相涨了加班费哦~


对于哪些地区可以用最低工资作为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哪些地区要以实际工资作为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如有HR小伙伴想知道的,可以评论区留言,这个我们可以单独讲一期。

二、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所以最低工资标准上涨,大家能领到的失业金也会上涨。 


三、到手工资


对于部分基层劳动者,或者以最低工资作为基本工资的人群,到手工资就会上涨。


四、病假工资上涨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80%这个标准各地有差异,以当地为准)如果最低工资标准上调,那么按最低工资标准计发的病假工资也会相应增加。


五、单位停工、停产,报酬将增加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2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

单位可以按最低工资缴纳社保吗?

按照最低缴费标准缴纳社保,似乎是很多企业的潜规则,今天小编来告诉你: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


首先,根据《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文件的规定,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一般是按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或个人上月工资)来确定,职工工资越高,社保缴费基数就会越高。


同时,文件也对缴费基数设置了天花板和木地板,具体来说:


  • 下限:缴费基数低于各地规定的最低缴费基数(当地社平工资的60%),就按照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社保;

  • 上限:如果缴费基数高于各地规定的最高缴费基数(当地社平工资的300%),就按照最高缴费基数缴纳社保。



所以说,最低工资标准仅是法律规定的社保缴费最低限额,不是缴费基数,按这个标准缴纳社保是不合法的。


小编提醒,社保最严征管时代真的来了!目前社保的征管已经由税务全面接手,数据互通只是时间问题,社保如果不按规定足额缴纳,后果严重!


4

国家明确了!

单位这样交社保,统统违法!

除了单位按最低基数给员工交社保是不合法的之外,下面这6个社保缴纳的误区,企业和个人也要避免!否则,可能后果严重!


误区一:员工可以自愿放弃社保

《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律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设置的强制性条款,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保登记。


所以,不管用人单位采取什么办法和籍口,也不管与劳动者如何约定,只要没有为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都属于违法行为。



误区二:试用期不用交社保

《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保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所以,企业在试用期间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



误区三:不签合同就不用交社保

实务中,有些用人单位会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为职工缴纳社保,岂不知,劳动关系的确定可不仅仅取决于一纸合同,只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个人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社保就必须得交~


具体规定看下图。



误区四:上下班路上摔伤都算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上下班途中,收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也就是说,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才能算是工伤:


  • 需要在合理时间、合理路线上的“上下班途中”;

  • 伤害是由“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造成的;

  • 事故必须是“非本人主要责任”。


另外,小编提示: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误区五:单位必须为法定代表人缴纳社保

首先,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公司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责任人。法定代表人是自然人,公司能否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取决于法定代表人与公司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


当公司法定代表人(又称法人代表)与公司构成劳动关系时,应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当公司法定代表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时,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其不属于社会保险的强制参保对象。


综上,需不需要给法定代表人交社保,关键看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误区六:可以委托其他单位代缴社保

将社保挂靠别人公司,或者找人才资源服务公司代缴社保,几乎是很多失业朋友的备选之路。但是,这样缴纳社保是非常不靠谱的。


市面上多数社保代缴服务公司都处于灰色地带,所谓的“挂靠”社保,其实就是虚构劳动关系,然后骗保。


《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社会保险登记实行属地管理,开户和缴费单位应当是“用人单位",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委托第三方代缴职工社会保险不合法。


社保断缴可大可小,在3个月内,如果找到新的工作就能续缴社保,社保福利不受影响。可是一旦找公司挂靠或代缴社保,这问题可就严重了。


未来全国社保信息联网,也是大势所趋,甚至,很多地区,已经开始信息的互联互通了。如果被发现,相关部门会把它记入你的社会征信,以后贷款买房、子女升学、积分落户等都会受到影响。


5

不按规定交社保,后果严重!

但这10类人可以不交社保!

作为企业单位,有义务给每一个员工缴纳社保!社保入税的大环境下,2022年,不按规定给员工交社保的企业将面临一系列风险,并可能会带来严重的后果,下面通过视频来了解一下。



但是,有10类人,可以不用单位给交社保:




来源:51社保网、财务经理人、梅松讲税、税台、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郝老师说会计

  往期推荐













强制休假,一周休3天,工资不变!
关于印花税按次申报产生滞纳金的紧急提醒
禁止代理记账!财政部刚刚通知!9月30日前,所有机构必须完成这项工作!否则…
税局正式明确!2022年发票备注栏最新填写标准!备注栏不全,一律退回!


点击阅读原文,进入税台!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