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动态丨拖欠案款拒不付 拘留所里知悔改
“法官,我发现谢某在机场开了一家餐厅,你们快来逮人……”近日,合川法院执行干警接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奔赴四川成都某机场将被执行人谢某强制带回合川,司法拘留期间其悔过认错,兑现了部分案款。
2018年,谢某在重庆某建材公司处购买水泥,其以资金困难为由拖欠货款105万余元。重庆某建材公司多次催收无果,遂向法院起诉。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谢某从2019年10月起分期支付105万余元。由于谢某拒不履行协议,2021年3月,重庆某建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法院多渠道查询了被执行人谢某的财产信息,发现其名下有房屋四套,但均系轮后查封(其他法院查封在先),且均有抵押,暂无法处置。而谢某也行踪成迷,执行陷入僵局。
此前,根据重庆某建材公司提供线索,执行法官曾前往四川遂宁等地调查,开展执行工作,但未取得实质进展。近日,重庆某建材公司打来电话,称谢某在机场经营餐馆。为抓住这个机会,执行法官立即组织人员驱车前往现场。
接到电话3小时后,执行团队到达执行现场,与重庆某建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会合。杨某将执行法官带到了谢某开办餐厅附近,称谢某每天都会来安排工作,只是现在还没有出现。执行团队遂隐匿行踪,静静等待。
当天下午1点,谢某出现在餐厅,执行团队立即进入餐厅,向谢某亮明身份,劝导谢某履行义务。被执行人谢某称餐厅并非其所有,并以没钱为由拒不配合执行。
鉴于谢某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法官在出示拘留文书后,将谢某带回合川,在体检后将其送拘。
在拘留所待了2个夜晚后,谢某深感自由丧失之苦和自己行为的错误性,松口愿意履行,请求法院调解。经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案外人何某提供担保,谢某现场支付10万元,剩余款项自9月起每月支付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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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丨陈道兵、王成
文稿丨周华强
编辑丨合川法院新媒体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