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严查滥发论文!中国科协公布一批重点抽查期刊

科学EDU 2022-04-24
11月8日,中国科协发布《关于开展中国科协主管期刊滥发论文问题专项检查的通知》,正式决定对53本重点抽查期刊开展滥发论文问题专项检查

其中,材料科学技术、科技导报等期刊在列。(文末附重点抽查期刊全名单)




检查对象及内容







检查对象

由中国科协主管、刊发论文的所有期刊。其中,重点核查全年发表论文数量在2000篇以上的期刊、每期大部分论文篇幅不超过5000字或不超过3页的期刊、近3年年检审读中涉嫌超范围发论文的期刊,以及刊期为半月刊、旬刊、周刊等出版周期较密的期刊。

检查内容

(1)内容质量水平。期刊内容质量、编校质量、出版形式质量是否符合有关法规要求;刊发的论文是否符合学术规范相关要求;是否存在学术不端等问题。

(2)出版资质情况。期刊业务范围与其实际出版内容是否一致;期刊实际出版内容与出版单位办刊能力是否匹配;年发表论文数量与期刊编辑数量、把关能力是否匹配;期刊出版单位(含期刊编辑部)负责人和各级审校人员是否符合有关资质要求;期刊负责人及采编人员的劳动人事关系是否均在期刊出版单位或其上级单位。

(3)“三审三校”制度落实情况。期刊审校流程是否规范;各环节是否均有明确意见和签字;审校单是否完整留档。

(4)经营合作情况。是否存在期刊采编和经营业务未严格分开、出租出卖期刊刊号版面、与“论文中介”合作、“一号多刊”“一号多版”等违规行为;如果期刊被中国知网、万方、维普等学术期刊数据库收录,其实际出版内容与数据库收录内容是否一致。


具体要求







专项检查采取全面自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中国科协将在各单位自查基础上,按照重点核查要求,抽检部分期刊(具体名单见下方),组织专家集中复核有关材料,对问题期刊进行严肃整改。

具体要求如下:

■ 抽检期刊

列入中国科协重点抽查名单的期刊,须于11月20日前完成出版单位和主办单位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加盖主办单位公章),连同以下材料报送中国科协复核。

1.2021年1、5、9月各期样刊及相应刊期的论文审稿单。
2.期刊编辑人员资质证书以及劳动关系证明。
3.期刊数据库收录证明。
4.经营合作协议。
5.期刊采编刊发情况统计表(点击文末“阅读原文”获取详情)。

■ 核查材料统一报送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德外北沙滩一号综合楼卓众出版,收件人:邵佳然(18610359458),赵慧君(13161590945)。


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科技期刊处

联 系 人:王红剑

联系电话:010-68571884


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

2021年11月5日




来源: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官网

更多教学服务

关注微信公众号“科学EDU

近期文章:

1、文献综述如何催生论文、专著和项目
2、八社联合 | 关于提前报订2022年春季教材的建议

3、重磅 | 这些专业,将被撤销!

4、周向宇院士:做研究 “坐得住”比天赋更重要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