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工类警情处置规程及法律适用指引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法案研讨 Author 法制吕sir
一、处置规程
1、根据报警或者现场发现情况,安排足够警力,携带单警装备及必要的警械、武器迅速出警。
2、及时开启执法记录仪,到达现场后,了解事态起因,有针对性地开展政策、法律宣传工作,制止违法行为。
3、协助救治受伤人员,疏散无关人员,恢复正常秩序。
4、对不听劝阻,仍然实施违法行为的,依法采取措施。
5、构成犯罪的,依法控制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逃离的,及时收集情况予以上报,便于组织警力布控查缉。
6、开展调查走访,收集、固定证据。
7、做好跟踪反馈及后期稳控。
8、及时向指挥中心反馈处警情况;填写、存储接处警记录;处警结果需要制作法律文书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注意事项
1.及时开启执法记录仪,确保现场处置全程录音录像。
2.现场处置中注意汽油、硫酸、农药等危险物质,一旦发现,及时予以排除。
3.注意发现、掌握首要分子及积极参与者。
4.以实施跳河、跳楼、跳桥,攀爬建筑物、铁塔、烟囱、树木,或者其他自伤、自残、自杀行为等方式扰乱单位及公共场所秩序,制造社会影响的,应当积极组织解救,依法查处。
三、法律适用指引
1、对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聚众实施前述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2、对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尚不构刑事处罚的,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3、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对首要分子及其他积极参加人可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追究刑事责任。
4、对于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可按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
5、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达到刑事立案追诉标准的,可按破坏生产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
分割线
推荐阅读
公众号后台回复【200】
获取2022版执法办案资料word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