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和边境是他们的战争,疫情和防护是我们的“战争”,战争为生活按下了暂停键。当生活暂停时,记忆就被激活了。就好像这些天的Sir,没几部新片刷,就去刷老片了。它的主角,是一个“人不在江湖,但江湖一直有他传说”的奇人。他甚至比上面两位战争的现实主角,更出名,更红(毕竟那两位都出生在冷战后)。
甚至到了现在,各网站弹幕里,还满是他的迷弟迷妹……要Sir说,这样想就窄了,非要说修炼,更准确的说法是——可是再有趣,1962年就上映的007,注定是一根难啃的骨头。My name is Bond, James Bond.我设想的邦德是一个极其无聊、无趣的人;我希望他是一个直接的工具……当我在为我的主角选择名字的时候,我想,老天爷,邦德是我听到过的最呆的名字了。
不仅名字不酷,小说里的邦德撇开特工身份,称得上是闷葫芦一个。邦德清楚地知道开关在什么位置,然后他进门、开灯、拿枪,一气呵成。空荡荡的房间非常安全,好像在嘲笑他……他睡前的最后一个动作,是将右手搭在枕头底下那把点三八警用左轮手枪被锯短的枪管上,然后他睡着了。少了眼睛里的暖意和幽默,他的脸沦为一张不苟言笑的面具。
要是除去那些花里胡哨的东西,他(007)不过是个平庸的英国警察罢了。不像其他英伦IP,如《指环王》《哈利•波特》自带流量,小说里的邦德,发行于五十年代,足足坐了10年冷板凳。
直到小说漂来好莱坞制片人手中,飘到肖恩·康纳利耳边。这眼神,这手势,一切都那么完美,那么准确地踩在万千少男少女的心弦上(包括青春期的Sir)。这和我脑海里的邦德差太远了!所有都不对:脸不对、口音不对、头发不对……
而在彼时好莱坞,大明星才是对的,观众觉得对就是对的。什么百分百的准确,百分百的孤独,放到银幕上都不重要。反叛,意味着你要超前地在大众心理、主流审美和宝贵的作者意识之间,建立一条抵御时间的桥梁。对英美观众,007不只是一个杀手,一个情人,更是一个英雄。007诞生于冷战时代,作者弗莱明一生也挺传奇,当过兵,做过军情六处特务,退役后成了媒体人……所以可想而知,007就是一部冒险的童话,既有中年危机自我投射,也是二战后英国人的精神映照。作者估计没想到,这份日不落的中年丧到了好莱坞,居然能成为集体鸡血……
可007诞生之初,间谍片是好莱坞的特供类型,它承载了意识形态和文化输出,还有英美世界对前苏联的想象。肖恩饰演的007,美苏关系最紧张,哪怕再花花公子,他还是时刻准备着战斗的直男英雄。如果说,肖恩·康纳利是用猎豹一样的雄性魅力为平庸的007贴上了神奇贴纸,成了一代人的精神慰藉。而这份性魅力,比起五官粗犷、外形彪悍的肖恩,显得更灵动,也更中性。七八十年代的美国需要英雄,但随着美苏关系的缓解,他们对英雄的理解,开始从公众政治往个人私生活上倾斜了。如果你看过《闻香识女人》,那你一定明白,幽默和绅士的魅力,不分国界,更超越性别。谁让这位爷的表演,自然到像即兴发挥呢,一点背词痕迹都没有。Stinging(singing) in the rain?反派都追上来了,他一边飙车,还一边优雅点头,保持礼貌。
女主开车,他动不动就嫌弃脸:Well……女司机嘛。(女司机,莫生气,这话说在上世纪)轮到自己极限漂移,差点连人带车飞出去,还幽默救场。救出苏联女特工,按照剧情发展,当然要情难自已一波,当然会被两国特工老大发现,现场直播。
15岁就出来打工,因为喜欢画画,所以第一份工作是……
没干两年,他就去当戏剧演员,跑了九年龙套终于跟米高梅签约,但反响太一般,又回老家演电视剧。
第二代007是一个澳洲演员,没什么经验,长相也憨憨,演了一部就受到粉丝集体抵制,放到现在,大概是微博评论被百万人轰炸的节奏。直到第一部《生死关头》上映,在公认剧情极度拉胯的情况下,罗杰却虏获了一大波粉丝。当一个演员敢对主旋律有所反叛,做别人眼中不那么正确的事,要么成为先锋,要么就是……观众先跟你说拜拜。从他接下角色起,就没想过要成为谁的平替,哪怕对手是肖恩。接受采访,这位爷相当儒雅地凡尔赛表达对表演的理解:从来没有人写过邦德到底是谁。在康纳利扮演的电影里,他可能是个苏格兰人;当乔治·拉兹比出演的时候,他可能又是个澳大利亚人。而我是第一个担任女王陛下密探的真正英国人。谁也没有规定邦德必须是什么性格,所以我当时就把自己揉了进去,我的面貌,我的性格侧面,所有和角色配得上的因素。
2016年,当时的老头子已经八十多,还是一如既往插科打诨。他又说,因为我太老了,而邦女郎又好年轻,我不是针对谁,但老牛吃嫩草给人感觉真挺恶心的,就像那川普……我绝对没有说忘年恋不好的意思哦。电影里,007最爱喝不搅拌的伏特加Dry Martini。可在Sir看来,罗杰的成功正在于他自由地搅拌了007的真汉子、自己的真性情,两个原子一结合,角色的化学反应水到渠成。七八十年代,罗杰给了全球观众一份更有呼吸感的自由。罗杰的幽默,不仅夹杂了极致的真,还有一份含蓄的美。
这种美,是两性的多情,也是冒险的激情,生活的热情。后面两个,才是隐藏在精英直男这些皮肤下,更宝贵的内核。接到任务,穿上一身骚气的滑雪服,骚气地躲避着四面楚歌的苏联特工。这是罗杰自己最满意的一部,也是当年好莱坞乘胜推出,最砸钱的一部。一个英国间谍,一个苏联特工,合起来阻止大佬用核弹毁灭世界。
所以四年后的《最高机密》里,他坚持要自己完成一段攀岩戏。Sir猜,要是你问他本人,罗杰会说,噢我就是对那个很好奇,很想玩而已。想玩,想冒险,想打开,当这些美妙的词糅合在一起,就超越了恐惧。想当年看《海底城》,印象最深一幕不是反派怎么死,打架怎么帅。刚刚还在夺命狂奔的跑车,现在机关一开,轮子一收,成了战斗级潜水艇。
啧啧,什么九死一生、最高机密都不重要了,眼前的海底世界才是高潮啊。当年的Sir,没把007当爱情片,动作片或爱情动作片,而是电影版《海底两万里》,一部异想天开的冒险童话。男人哦,执行任务再重要,也别忘了童心,忘了冒险,忘了世界再大,大不过眼前的美好(以及旁边的邦女郎)。007没了充满未来感的潜水跑车,就不是合格的时髦特工。所以007其实影响了Sir在内的很多80后的童年。1978 年,路特斯Esprit作为007座驾,首次亮相在《007之海底城》。后来在一次英国人评选中,这辆潜水车依然是英国人心中最酷的跑车,还被马斯克以 92 万美元拍卖下来收藏。1981 年,《最高机密》中又出现了路特斯的身影,采用了当时性能非常强大的涡轮增压版 Esprit。对,就是Q先生最得意的发明,一旦被盗就会自行爆炸,最后被重新组装起来的超酷跑车。
对中国观众来说,007系列就是一本精英男士生活大赏。
和罗杰·摩尔饰演的007一样,路特斯的创始人柯林·查普曼先生,同样不喜欢墨守成规。身为永远对冒险和未知充满好奇的英伦绅士,他曾加入英国皇家空军,创造性地将航空技术用在制造汽车上,将路特斯最著名的空气动力学设计运用在赛车和汽车领域。从赛车到民用车,从燃油车到电动车,路特斯始终坚持打破常规,走在时代前沿。2004年,路特斯工程在Elise的基础上为特斯拉打造了第一款电动车Roadster,后来推出的Evija,则是全球首款纯电动超级跑车,外观设计从飞机中汲取灵感。如今,路特斯沿袭品牌的创新精神,一直在做新能源探索。在智能化和电动化齐头并进的今天,当其他品牌都不敢舍弃燃油车。路特斯,还是秉承创始人一贯的反叛,大胆拥抱时代潮流,成为全球首个向电动化转型的世界级跑车品牌。并整合中国、英国、德国研发设计机构及全球资源,面向全球市场打造了旗下首款超高端纯电智能SUV——Type 132。2秒级零百加速,5米长的车身,800V超充系统,媲美跑车的驾驶感受。永远反叛,永远创新,对前沿的技术保持好奇,对不起眼的细节考究至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