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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通报3起不作为慢作为典型问题

2017-06-14 云上毕节

日前,毕节市通报了近期查处的3起不作为慢作为典型问题,进一步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及党员领导干部勇于担当、履职尽责,切实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1、大方县凤山乡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推进不力,相关人员被问责。


2016年6月,大方县凤山乡凤山村2013年生态扶贫移民安置点存在竣工建成后,近70%房屋空置、水电不通等问题,在当地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2月,凤山乡原党委书记安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原党委副书记、乡长彭筌、原经发办主任刘伟(负责该项工作)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2、大方县大方镇副科级干部何黔伟履职不力被问责。


2011年至2012年,大方县大方镇联系金星村干部何黔伟在金星村实施危房改造过程中未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危房改造手续审核把关不严,造成国家危改补助资金流失35200元。2017年4月,何黔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织金县官寨乡原副乡长王庆兵履职不力被问责。


2016年6月至8月,市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督查组在抽查织金县官寨乡青山村工作时,发现之前市政府督查时提出的问题均未整改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原副乡长王庆兵作为分管领导,因工作失职、督促指导不力,2017年3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勇于担当,以身作则,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各级纪检机关要加大对领导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监督力度,强化执纪问责,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来源:毕节市纪委

编辑:吴春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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