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毕节近1000辆重型货车该检车或报废了,涉及车辆和人都在这里!

2018-01-15 云上毕节

根据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统计,截止2018年1月12日,毕节全市共923辆重型货车逾期未检、逾期未报废。这些车辆一旦上路行驶,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现将涉及车辆、所属企业或个人信息公布如下,请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检车或报废手续。

229辆重型货车逾期未报废,其中未报废超过5辆的企业有:


▶毕节地区顺联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货物运输分公司25辆


▶黔西县顺风机动车驾驶学校有限公司6辆

▶贵州长运黔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7辆

未报废清单如下

▼▼▼

694辆重型货车逾期未检验,其中未检验超过5辆的运输企业或个人有:

金沙县永顺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7辆

贵州黔西中水发电有限公司9辆

纳雍县顺达汽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7辆

毕节市黔金叶货物运输有限责任公司11辆、

贵州省毕节三鑫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汽车运输分公司6辆

金沙县路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5辆

毕节地区顺联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货物运输分公司7辆

毕节市顺联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货物运输分公司2辆1

张卯云(毕节) 9辆

王建林(大方)6辆

赫章县金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8辆

金沙县利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5辆

金沙县路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12辆

金沙县宏太运输有限公司8辆

贵州弘安皓远建材有限公司(金沙)5辆

毕节市飞运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七星关)5辆

贵州毕节市江天鸿厦混凝土有限公司(七星关)6辆

毕节市鸿森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七星关)5辆

贵州省毕节三鑫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汽车运输分公司(七星关)32辆

黔西娄华汽车物流有限公司15辆

贵州省织金县华通混凝土有限公司7辆

未检清单请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交警

提示

道路交通运输企业或个人存在交通安全隐患,车辆“带病”上路危害公共秩序安全,害人害己,涉及企业、车辆或驾驶人务必及时到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进行办理相关业务,在规定时效内不办理的,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对驾驶达到报废标准车辆上路行驶的依法收缴、强制报废,并吊销驾驶人驾驶证和罚款处罚。

相关处罚情况如下:

①车辆超过检验日期  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参加车辆年检,强制报废。

②驾驶达到报废标准车辆上路行驶的处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第一百条 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来源:毕节交警

编辑:李   茜

编审:秦   恒

大家都在看

NEWS

舌尖毕节 |  毕节酸菜之美

舌尖毕节 | 全国知名的“宫保鸡”

舌尖毕节 | 乌蒙山宝•毕节珍好

点击文字可直接跳转阅读↑↑


点击“阅读原文”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