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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农村建房20问,相关部门权威解答

云上毕节 云上毕节 2022-03-30
农村建房问题
一直是居住在农村的朋友们
十分关心的事

前几天

云上毕节发布的一条信息

刷屏毕节人的朋友圈

(点击链接查看详情:毕节农村建房须知!

文章发布后受到大家的广泛关注
短短24小时之内阅读量达到10万+



网友们也给云上毕节发来很多问题
想要云妹子帮忙答疑解惑

……


带着网友们的问题
云妹子向毕节市农业农村局

进行了咨询



小伙伴们
你们要的答案
来啦


↓↓↓


1、现在农村建房要经过哪些程序?

答:农村村民建房,应遵循先申请、后审批、再建设的程序。

农村危房拆除改建也要按规定经过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程序,该程序包括农户提出申请、村民小组讨论公示、村级组织审查、乡镇受理审核、乡镇政府审批、县级政府备案和申请办理登记7个步骤。



2、我家没有宅基地,目前住的房子是在祖传老房子的地基上修的六间平房?可以申请宅基地吗?申请宅基地的话,我家有块地在公路边上可以申请吗?

答:目前住的六间平房下面的地本身就是宅基地,按照“一户一宅”的规定,原则上不可以再申请宅基地;但是原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法定限额标准的,可以申请新建、改建、扩建增加宅基地面积。

如需申请宅基地另址新建,在符合申请条件的基础上,一是要按规定走申请程序,二是要符合公路避让距离,三是拆掉旧房,原宅基地腾退归还村集体。



3、想建房怎么去办证,是不是免费的?

答:关于农村宅基地建房手续的办理,凡是符合规定的,目前暂没有收费项目。

目前农村宅基地审批流程是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文件进行细化整理。


4、如果在政策未出来已开始修建,但是没建好的怎么办?

答:凡是已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的农户,可以继续施工,要实行挂牌施工,接受群众及政府监督,建房时间必须在自己《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中承诺的时间范围内完成,建房时间自审批通过之日起不得超过2年。

如未按规定办理或办不到相关手续现在还在施工的,一律叫停,等候上级分类处置意见出台后,按意见处置。



5、不占耕地,占山修宅属于啥类?

答:如果是荒山荒坡,一般属于未利用地。


6、请问农村修建猪圈牛舍需要批准吗?

答:农村修建猪圈牛舍等需要分情况看,如果是小面积的修建,用于宅基地中的生活附属设施,就需要走农村宅基地申请程序,如果是大面积的修建用于产业发展,就需要按照设施农业用地使用程序进行办理。


7、“云上毕节”推送的《毕节农村建房须知!》这个文章算不算文件,村里不给办这些手续。说要批让去县里,能不能把这个文章给村里看?

答:《毕节农村建房须知》文章内容来源于有关政策文件,但不属于文件。可以给村委会看。只要村民按照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流程进行申请、审查、审核、审批,乡镇政府会按程序发放《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农村宅基地批准书》等相关手续。

按照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政府审核批准。不用到县区一级办理审批。



8、由于老宅是危旧房,加上地理位置太偏僻。我想拆掉重新选址新建可以吗?

答:可以。

这个属于符合申请条件的另址新建类。一是按规定走申请程序,获得批准后方可施工,且须挂牌施工,并接受监管;二是拆旧建新申请人必须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里面进行承诺。按照“一户一宅”的规定,申请人在承诺的时限内拆除旧房,将原有宅基地腾退归还村集体。否则最后住房竣工验收通不过,验收通不过就不能办理不动产证登记。


9、嫁出去的女孩可以申请在娘家建房吗?

答:如果女方户籍仍然在娘家所在村(居),且已经分户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如其身份不符合农村宅基地申请的准入条件,不能申请或申请审批通不过。



10、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相关材料”指什么?

答:《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文件要求,结合各地实际,农户向村组申请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①《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附件1,识别下方二维码查看);

    ②《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附件2,识别下方二维码查看));


③家庭户口簿复印件和户主及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婚姻状况材料(申请人提供);

 ⑤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11、农村宅基地归谁所有?

答:农村宅基地归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农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



12农民转让宅基地后,是否可以再申请宅基地?

答: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13、进城落户的农民能否继续保留宅基地使用权?

答:进城落户的农民可以依法保留其原来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


14、农村宅基地和农民住房可以抵押吗?

答:除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地区外,其它地方农村宅基地和农房不能抵押。


15、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方式有哪些?

答: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方式包括转让和出租。



16、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必须满足什么条件?

答:宅基地使用权转让须在征得宅基地所有权人同意的前提下,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且受让人须为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村村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宅基地转让做出其他条件要求的,须同时满足规定要求。


17、城镇居民能否在农村购买宅基地?

答:不能。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明确规定,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农发〔2019〕11号)要求,“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的基本居住保障,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严禁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严禁借流转之名违法违规圈占、买卖宅基地。”



18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否可以获得农村宅基地?

答:对乱占耕地建房、违反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建房、城镇居民非法购买宅基地、小产权房等,不得办理登记,不得通过登记将违法用地合法化。但这并非意味着城镇居民与农村宅基地彻底绝缘,其中还存在两条合法的路径。

一是原始合法取得。在1999年5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国办发〔1999〕39号)印发前,回原籍村庄、集镇落户的职工、退伍军人、离(退)休干部以及回乡定居的华侨、港澳台同胞等,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或因合法取得房屋而占用宅基地的,经公告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该集体经济组织出具证明,可依法确权登记。

二是继承获得。非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含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确权登记。



19农民进城落户后其宅基地能不能确权登记?

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明确要求,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引导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上述权益,不得以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条件。

(国土资发〔2016〕191号)规定,农民进城落户后,其原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应予以确权登记。


20、如果申请后不准修建,请问哪里可以投诉?

答:关于农村宅基地建房,符合申请条件的农户,可以向村民小组、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提交申请,符合有关规定的,乡镇将进行审核和批准;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将退回申请并作说明。如办理过程中涉及违规违纪行为,可向各级纪委监委部门反映。





小伙伴们

这20个问题对于农村的朋友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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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毕节市农业农村局予以解答

记   者:谢文娟 罗大富 通讯员 顾国
编   辑:吴春妹
编   审:秦   恒
监   制:叶光良 
总监制:朱光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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