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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新电价!毕节用户快看
@贵州用电客户
从2021年1月1日起
我省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的用户
将执行新的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
详情请往下看
按照《关于贵州电网2020-2022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两部制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的基本电价,最大需量单价,由“35 元/千瓦·月”降低为“32 元/千瓦·月”,容量基本费单价由“26 元/千伏安·月”降低为“23 元/千伏安·月”。
大工业10千伏、35千伏、110千伏、220千伏输配电度电价(含线损同口径比较,下同)分别降低每千瓦时1.77分、0.89分、0.3分、0.2分。
一般工商业输配电价10千伏、35千伏、110千伏分别降低8.21分、5.56分、3.7分。
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的通知》
“对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现执行工商业及其他电价类别的电力用户(含已参与市场交易用户)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执行到2020年12月31日止。
按照《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实施意见》
对绿色环保产业电价支持政策继续执行至2025年底。
具体电价如下表
(点击图片,放大了解)
总监制:朱光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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