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毕节核酸检测收费新标准,开始执行!

云上毕节 2022-03-30

△上图为广告信息


记者从贵州省发展改革委获悉,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近日,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医保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2021年1月26日起,贵州省疾控检测机构、医疗机构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最高收费标准调整为50元/人次(不包含检测试剂),检测试剂费用按照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

《通知》要求,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机构应当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标明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举报电话12315等,不得变相提高收费标准、强制服务并收费。

记者从多个渠道了解到,此前在省内较权威医院进行核酸检测,从挂号到取得检测报告花费总价约为130.5元,此次价格标准调整实际上是下调了收费价格,记者采访了多名群众都表示此举惠民,纷纷点赞。

《通知》全文如下:


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21〕54号
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机构,各市(州)发展和改革委(局)、财政局、医疗保障局: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将调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疾控检测机构、医疗机构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最高收费标准调整为50元/人次(不包含检测试剂),检测试剂费用按照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

二、其他有关规定仍按黔发改收费〔2020〕610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机构应当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标明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举报电话12315等,不得变相提高收费标准、强制服务并收费。

四、本通知自2021年1月26日执行。此前价格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医疗保障局2021年1月25日



更多内容

请关注云上毕节视频号

↓↓↓


来   源:天眼新闻

编   辑:吴春妹 

编   审:邹江川

监   制:杨廷兵总监制:朱光伦

提供新闻线索,请添加云妹子微信:bjys7776


更多新闻

看完记得

点亮下方“赞”和↓↓↓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