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太急!毕节高速上多位新手遭了
驾驶机动车
取得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
是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
无证驾驶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还在申领驾驶证
也不能认为自己学会开车就可以上路了
7月4日12时27分,毕节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高速一大队民警在筑大高速西溪服务区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发现一辆黑色轿车进入服务区后形迹可疑、躲躲闪闪,执勤民警立即示意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核查,该车驾驶人杨某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经了解,驾驶人杨某当日和妻子方某从四川准备到贵阳,一路均由妻子方某驾驶车辆,当两人行驶到毕节时,妻子感觉疲倦就提议在服务区休息再走。
正在进行驾驶证申领考试中的杨某想尽快赶往目的地,想着应该不会有交警查车,就谎骗妻子说自己驾驶证已经拿到手,由他来驾驶车辆继续赶路,谁知道没开多远就被交警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杨某将受到1000至2000元的罚款、处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执勤民警向杨某开具了违法处理通知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7月3日晚,毕节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高速一大队一中队民警在杭瑞高速金沙服务区开展夜间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查处行动。
23时48分,一辆白色轿车正准备驶入小车通道时却突然停下来,驶往旁边去了,这异常的举动立即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民警随即上前查看情况。
一看到民警,驾驶人就慌张地说自己车坏了,停下来检查。当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时,驾驶人只拿得出行驶证,说自己的驾驶证没带。
在民警一再追问下,陈某说出实情:原来他正在申领驾驶证学习考试,目前只差最后一科科目四了,他之前考过一次但没过,自认为车技尚可的陈某载着一车四人从毕节回遵义,没想到路上就被交警查获。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情形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情形的,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无证驾驶的危害
1、驾驶人素质不过关。很多无证驾驶人员都没有经过正规的驾驶培训和考试,基本驾驶技能不达标,缺少机动车遇到突发状况时的应急处理经验,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2、扰乱交通秩序。无证驾驶人员一般都缺乏交通安全知识,经常会有超速、闯红灯和随意变道的行为,影响其他人员的正常驾驶。而无证驾驶人员更容易出现酒驾、交通肇事等违法犯罪行为。
3、对自己的家庭不负责任。无证驾驶人员因自身驾驶素质和水平的问题,容易引发交通事故,而无论是独自驾驶或载着家人,后果都是造成家庭的悲剧。
4、威胁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无证驾驶不仅容易伤己,更容易伤人,对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是一个严重的威胁。
5、引发事故后承担严重的后果。一旦无证驾驶引发交通事故,驾驶者将承担更大的事故责任。如果无证驾驶中造成了需要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并出现了重伤一人的情况,可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果无证引发事故后保险公司拒赔,需要驾驶者承担全部的经济赔偿。
交警提示:
合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
方可驾驶机动车
驾驶人要学的不仅是驾驶技术
还要熟知并遵守各项交通法律法规
有安全、文明驾驶的良好意识
才是真正合格的驾驶人
更多内容
请关注“云上毕节”视频号↓↓↓
来 源:毕节交警
总监制:朱光伦
提供新闻线索,请添加云妹子微信:bjys7776
更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