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起报!毕节3地招224人
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招聘3名劳务派遣员工
派遣到毕节市司法局工作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职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年龄 | 学历要求 | 学位要求 | 专业 | 其他资格条件 | 备注 |
工作人员 | 3 |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学士学位及以上 | 法学专业 |
二、薪酬标准
每月应发工资3548.3元、每季度3000元绩效工资。(其中绩效工资每季度经考核合格发放80%、年终考核合格发放剩余20%,如因离职等原因未参与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则不发放绩效工资)。购买四险。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工资与考核转正后工资相同。
三、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9月6日—8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不设网上报名)。
3.报名地点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洪山街道洪山路5号毕节建投汇金中心19楼;联系电话:0857-8221045。
4.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成功后将电子照片以“职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后,发送到邮箱(3056115351@qq.com),联系电话:0857-8229799;
(4)诚信报考承诺书、疫情防控申报表(报名现场填写);
(5)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附件1《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劳务派遣员工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
(6)确因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代报的,需同时提供本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受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因委托他人报名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以上报名资料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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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里杜鹃管理区2021年度
招募第二批青年就业见习人员21名
一、见习岗位需求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就业见习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及16-24岁失业青年。对建档立卡家庭、易地扶贫搬迁家庭、低收入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家庭毕业生及就业困难少数民族毕业生,优先提供见习机会,见习人员不包括劳务派遣人员。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工作由各需求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各需求单位视疫情防控情况可采取现场或网络报名方式组织报名,报名人员只能填报一个见习岗位,免收报名费。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就业见习单位具体负责,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就业创业证》复印件1份(可到百里杜鹃管理区人社局就业办负责办理,地址:百里杜鹃管理区旅游服务中心大楼5105室,联系人:李春艳,联系电话:0857-4887271);
2.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可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若确定为见习对象,待取得毕业证书后再进行体检、公示及派遣;此项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16-24岁失业青年无需提供);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4.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5.贵州省青年就业见习登记表(附件2,打印一式两份,一份见习需求单位留存,一份送区人社局就业办备案)。
三、见习对象的确定
由见习需求单位自行组织人员成立测评组,可采取笔试、网络面试或面谈等办法对报名人员进行测评,按招募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见习对象。若见习需求单位招募人数达不到需求计划数的,可由百里杜鹃人社局就业办结合实际开展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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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县公安局2021年
遴选第一批警务辅助人员200名
一、遴选岗位
遴选岗位及要求详见《金沙县公安局2021年遴选第一批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二、遴选对象
金沙县公安局在职警务辅助人员。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7日—2021年9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址:金沙县公安局(金沙县民兴街道黄山路)。
3.报名方法:现场报名(不设网上报名)。
4.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自行下载《金沙县公安局2021年遴选第一批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根据《方案》及《职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报名。
在《报名表》上填写报名信息后,用A4纸打印,并在“应聘人员签名”或“代报人员签名”处签名,贴上应聘人员近期同底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7张。
(2)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方案》中所规定的遴选条件和《职位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符合遴选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报名表》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由他人代报的,如报名信息出现错误或与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环节出示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如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责任由本人承担。
5.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1份,只收填写完整的打印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份并出示原件审核,其中1份按要求贴在《报名表》上。
(3)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并出示原件审核。
(4)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须提供《金沙县公安局2021年遴选第一批警务辅助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3)及加分印证材料。
(5)金沙县公安局2021年遴选第一批警务辅助人员个人防疫情况申报表(附件4)。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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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任佳丽 吴 芳
监 制:杨廷兵
总监制:朱光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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