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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一地通告:老城区禁止这类车辆通行!

云上毕节 2022-03-30

 △上图为广告信息


纳雍县老城区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的通告


广大驾驶人朋友:


因临近春节,城区人口流动量较大,严防发生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群死群伤事故,为切实加强危化品运输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经对辖区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销售企业的梳理排查,决定自2022年1月21日起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纳雍县城区道路通行,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凡从事运输危险化学品(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的车辆禁止在纳雍县老城区道路通行


二、禁止通行区域:

纳雍县老城区内。


三、禁止通行路段:

织纳路至二中路、二中路至陵园路、陵园路至中华路、中华路至毕纳路、毕纳路至沿河街、茶林路、打铁街、工贸路、工贸街、农贸路、农贸街、中山西路、翠竹路、文体路、文阁北路。



四、禁止通行时间:

2022年1月21日0时起,全天24小时禁行区域、路段禁止危险化学品车辆通行。


五、通行证办理:

因特殊情况,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确需出行禁止通行区域、路段的,应当提前3日内持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押运员押运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者货物营销合同)等必要材料到纳雍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理禁区通行证,按照指定的时间和路线通行。


六、对于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擅自进入禁行区域、路段,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受禁行区域、路段影响的单位、企业和交通参与者应提前做好安排,选择好出行线路,按照本通告或交通标志自觉遵照执行,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给予理解支持。


特此通告。


纳雍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1月21日


来   源: 纳雍交警

编   辑:任佳丽

编   审:邹江川

监   制:李德品

总监制:朱光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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