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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停后仍营业,毕节这家商场被强制停业
近日,金沙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金沙县世纪华联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强制执行停止使用、营业。
2022年1月18日,金沙县消防监督员在检查中发现,金沙县世纪华联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
2022年1月28日,金沙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金沙县世纪华联购物广场有限公司进行罚款,并责令停止使用、营业。
2022年2月8日,金沙县消防救援大队对该公司执行停止使用、营业情况进行核查,该公司已停止使用、营业。
2022年3月21日,金沙县消防救援大队再次对该公司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公司在停止使用、营业一段时间后,未经消防救援机构检查合格,又继续投入使用、营业。
2022年3月23日金沙县消防救援大队对该公司下发《催告书》,限该公司于4月2日前履行停止使用、营业行政处罚决定。
2022年4月12日,金沙县消防救援大队对催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发现该公司在经催告后无正当理由仍未履行停止使用、营业行政决定,金沙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该公司强制执行停止使用、营业。
广大市民群众: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不得投入使用、营业。要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重视消防安全,积极排查并消除身边火灾隐患,如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12345举报火灾隐患,共同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来 源:毕节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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