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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电话公布!毕节严厉打击这些行为

云上毕节 2022-11-08
致全市市场主体及广大市民朋友
近期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一封信

当前省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对两年多来习惯了低风险状态的全市60余万家市场主体,一下子进入疫情防控紧张乃至“战时”状态,对您,对我们市场监管系统,都是一场极大的考验,我们衷心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您的积极配合下,我们一定能打赢毕节疫情防控这场硬仗。作为市场监管部门,也希望您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筑牢市场疫情防线。

    

 一、当您正常营业时,作为市场主体的您,请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务必在经营场所设置场所码,做到逢进必扫、逢扫必验,并督促有关人员在经营场所内正确佩戴口罩

     

二、当您经营食品时,作为食品经营主体的您:    

如果采购并销售进口食品(含水果),请做到“三个必须”,即从业人员必须完成疫苗接种后方可上岗;购进进口食品(含水果)必须先进入辖区集中监管仓进行消杀和核酸检测,如是从贵州省内其他地区集中监管仓入毕的,必须先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备、录入“黔冷链”系统后凭码加工和销售;必须做好个人防护、每日健康监测、经营场所每日消毒,从业人员1天1检,如有离职必须实行7天医学观察和居家隔离,同时在第1、4、7天进行核酸检测。

     

如果购进中高风险地区冷冻食品,请做到采样全覆盖样本全检测、包装全消杀、商品全追溯、人员全管理,并设置专区、专库、专人、专位、专车管控;必须做好个人防护、每日健康监测、经营场所每日消毒,从业人员1天1检,确认离职后必须实行7天医学观察和居家隔离,同时在第1、4、7天进行核酸检测。

     

如果您是餐饮服务、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市场主体,请认真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认真执行佩戴口罩、测温扫码、日常消杀等防控工作。餐饮服务主体请提供“一菜一公筷、一汤一公勺”,或者“一人一公筷、一人一公勺”服务,公勺公筷宜采用不同颜色、材质或突出标识等醒目的方式进行区分。

     

在日常经营中,请严格遵守明码标价的规定,不得有哄抬米、面、油、盐、蔬菜、肉类等重要生活物资价格的行为不得有串通涨价、散布涨价信息涨价、囤积居奇操控市场等违法行为,全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价格合理、质量放心的食品。

     

三、当您销售药械时,作为零售药店的您:


一是请严格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严格执行进店人员扫码、测温、戴口罩、一米线距离,保持经营环境通风并做好消杀。


二是请严格落实“一退两抗”、止咳类药品销售管理要求、做好登记上报等工作,充分发挥零售药店哨点预警作用,安全引导发热病人及时到附近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三是请严格遵守明码标价的规定,不得有哄抬药品、口罩、防护服、消毒液、酒精等医药物资价格的行为,不得有串通涨价、散布涨价信息涨价、囤积居奇操控市场等违法行为,全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价格合理、质量安全的医药物资。

     

四、当您辛勤工作时,作为市场主体从业人员的您,请坚持防疫“三件套”(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牢记防护“五还要”(口罩还要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双手还要经常洗、窗户还要尽量开)。坚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第一时间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就近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规范就诊,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严格做好自我隔离防护。

     

五、当您发现问题时,作为市民朋友的您,请及时拨打“12345”或“12315”投诉举报热线。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群众投诉举报的查办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药品安全、价格、消费权益等领域违法行为,接到举报我们将第一时间依法调查处置。


毕节市市场监管局

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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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毕节市场监管

编   辑:任佳丽

编   审:秦   恒

监   制:李德品

总监制:朱光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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