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加油站蓄意纵火者,你觉得该不该重罚?
加油站严禁烟火
因为遇到明火,很可能发生爆炸!
这是常识!
仍然有人不怕死
来加油站 放火
这不,又来了!真是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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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上午8点35分
一名男子抱着枯枝落叶
直奔柳州三江桥头加油站出口
真没想到
男子将枯枝落叶堆积到一起
当着众人面点燃
发现异常后,加油员陆满中
提起灭火器,
一边跑一边大声喊“着火啦!”
随后,其他员工立即响应,
拿上灭火器,紧跟其后。
为避免二次事故
火苗扑灭后,员工仔细检查是否有残余火星
并对现场进行清理
事后,男子经劝导独自离开……
无独有偶,
2019年3月24日,杭州一名男子
加完油烟瘾犯了
在加油站进出口停下车
便点起了一根香烟
加油员发现后及时上前劝阻
但该男子依旧我行我素
见劝阻无效
为了安全,加油员拿起灭火器
就往男子车里一顿狂喷
最终该男子因
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
被警方行政拘留三天
2019年8月11日,
一名男子到岳口镇加油站加油
因其无身份证
无法用容器加油,心生不满
故意在加油机旁用打火机点烟
工作人员多次上前劝说
但该男子坚持点烟
为避免造成安全事故
加油站工作人员立即
用灭火器对其喷射并报警
该男子仍然没有熄灭手上的烟
随后工作人员用灭火器对其进行第二次喷射
男子才将车驶离加油站
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吸烟
该男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警方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
看到这里,小编真想感慨一句
林子大了,
真是啥鸟都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三条 规定,有违反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二)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其实吧,哪怕不懂法
也应该知道在易燃易爆场所抽烟、放火
容易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危及社会财产安全!
况且,在加油站
通常有明确的禁止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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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燃烧条件
众所周知,燃烧需要具备3个条件:可燃物、助燃物质和一定的温度。而在加油站里,油品就是能被点燃的可燃物;空气中的氧气便是主要的助燃物质;可能出现的明火或静电放电现象,都或成为火源(提供一定的温度)。
前两个条件是加油站内随时存在并且不可能被清除的。因此,对第三个条件——火源的防范便成为保障加油站安全的重点。
2.燃油蒸气含量较高
加油站储存了大量汽油、柴油,这些油在常温下气化,产生大量燃油蒸气,这些蒸气遇火很容易燃烧。因此,为保障加油站的安全,加油站内必须避免一切火源的出现,禁止明火、禁止吸烟。
特别要说的是,不管是在站内还是站外,驾驶员和乘客都不能吸烟。因为加油站附近聚集了大量的可燃性气体分子,细微的火星都可能引发火灾甚至爆炸。研究表明,汽油的最低引爆能量仅有0.2毫焦。这样微小的引爆能量,任何微小的火花或肉眼看不到的静电都可能达到。
3.加油站是公共场所
加油站不仅是危险品经营场所,更是公共场所。来往人员和车辆较多。如果无视加油站内的消防安全禁烟警示,公然在站内抽烟,极易引发爆炸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及社会公共安全。
//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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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站安全很重要 安全防火要记牢
十大禁令记心间 岗位练兵少不了
预案演练常落实 防火制爆有一套
犯罪分子你别闹 法网监控把你罩
安全法规有红线 不要越线最是妙
希望大家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守护公共安全,从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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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期:第1451期 9182篇
投稿邮箱:zhaoyangyizhan@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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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主编:林珊 王丽
责编:张琪 翁乾忠 通联:韦芫臻 李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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