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保定两会】保定农工党两件提案获市政协2020年度三好提案(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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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提升保定市新能源汽车
充电基础设施保障能力的建议
(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 大会书面发言)执笔人:农工党保定市委会委员、河北金融学院支委会主委、经济科技专委会主任 郑思海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在现有的环保发展的手段中,不能忽视的是电动汽车对于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有着重要促进作用。此前,荷兰、德国、法国和英国等多个国家相继宣布全面禁售燃油汽车时间表:荷兰、挪威是2025年,德国和印度是2030年,法国、英国是2040年。据预测,到2025年我国新能源车的销量至少会达到汽车总销售量的五分之一。预计我国将在2030—2035年全面禁售燃油汽车。保定市毗邻雄安新区,是全国首批低碳试点城市,有长城、中兴等知名车企,长城欧拉iQ、欧拉R1纯电动车(2019年前5个月销量1.7万辆)则是河北省独具标识性的新能源车品牌。保定市将电动汽车、绿色出行这一点做透做细,将成为一张靓丽的城市名片。而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保障能力是否完备,则不仅关乎现有电动汽车用户能否便捷使用,而且也极大的影响到潜在用户的购买欲望,同时也是保定市打造绿色出行、智能交通的必要条件。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多措并举完善提升保定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保障能力,为打造保定靓丽名片提供支撑。
一、保定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现状
(一)保定市新能源网约车发展概况
新能源网约车是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最大的需求群体,目前保定市场主要由三家公司从事网约车营运,分别是欧拉出行平台、滴滴打车平台、艾鼬出行平台,三家公司分别运营1800辆、1200辆、300辆新能源汽车,主要车型为长城欧拉、长城C30、北汽和江淮新能源,此外还有不少个人选购了新能源汽车,但没有自用充电设施需到充电站进行充电,总体上至少有约3000辆新能源车需要到充电站进行充电。
(二)保定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目前我市有三家充电桩运营商,分别是国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国网电动)、保定特来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保定特来电)、河北星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河北星充)。其中国网电动运营46个站(包括各县区,下同),336个充电桩;保定特来电运营159个站,1778个充电桩;河北星星运营9个站,196个充电桩。从运营模式来看,国网电动主要采取自营模式,自己持有电站资产,开展运营活动;保定特来电和河北星星采取自营+加盟模式,以加盟为主。从三家运营商的实力来看,国网电动由于为国家电网全资子公司,因此具有成本优势;特来电中国创业板第一股(300001)特锐德的全资公司,全国最大的充电运营企业,长期专注充电技术的研发,因此具有技术优势。
(三)供需情况分析
由于规范的新能源网约车主要在保定市主城区服务,未来保定市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也主要以保定市为主,新能源车与充电桩的供需矛盾也主要体现在保定市主城区,因此本部分主要就保定市区的车桩供需情况进行分析。
经统计三家充电桩运营企业在保定市区内的充电桩分别为保定特来电258个、国网电动176个、河北星星196个,合计630个。结合市区运营的网约车数量,当前车桩比为3000:630=4.7:1,即1个充电桩服务近5台车。如果去掉家在农村的网约车司机自己购买的充电桩数量,实际在外面的充电车达不到3000辆。按照一般经验,车桩比达到8:1为饱和状态,所以当前来看保定城区的充电桩暂时是能够满足新能源车的充电需求的。但是从长远看,随着传统出租车的逐步淘汰更新为新能源出租车、新能源网约车进一步增长以及居民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逐步增多,现有的充电桩还不能满足未来旺盛的新能源车增长的需要,必须未雨绸缪,按照适度超前的思路规划新能源车基础设施的建设。
二、存在问题
(一)相关部门审批流程繁琐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保定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所规定的“现有停车场(站)改建、加装充电设施的,不再办理规划、用地手续”。但在充电站建设的过程中,在向各区县相关部门备案时出现扯皮、推脱的现象,导致充电站备案困难。而能否备案是充电站后期申请财政补贴的要件之一。
(二)电力容量饱和,增容扩容困难
一些企业在原有的停车场或者空地建设充电站的过程中,存在着由于电力容量饱和,申请增容扩容困难而无法开展后续运营的问题。据了解,我市二环内电网多年没有进行改造升级,确实难以满足一些充电场站的用电需求。即使有电力容量,电力部门在审批时也存在拖延的问题,导致一些场站长时间无法投入运营。
(三)运营商间缺乏信息沟通,造成车主不便
目前市场上主流的充电桩运营企业都有自身的APP,用户可以通过APP实时查询哪里能够充电。但是只能查询单一运营商品牌下的充电桩空闲情况,而无法查询其他运营商品牌充电桩的空闲情况,给车主带来不便。亟需对各家运营商的数据进行汇总整合,方便客户查询。
(四)价格竞争激烈,打击社会资本进入热情
充电桩运营企业收入主要来源是充电服务费,服务费合理、充电站运营有利可图则会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反之则打击社会资本热情。自2019年以来,各家充电桩企业通过价格竞争以吸引更多用户,特别是国网电动的降价行为将行业利润压缩到负值,大大打击了社会资本进入的热情。适当的竞争能够起到优胜劣汰、推动行业良性发展的作用,但国网电动作为国家电网全资子公司,其主导的价格竞争明显具有“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问题,长远来看不利于保定市充电桩市场的发展。
(五)油车占位问题比较严重
通过调查发现,不论在专门的电动汽车充电站,还是在大型停车场的充电车位,都大量存在着油车占位问题。这种现象不但对现有电动汽车充电带来很大不便,也会对保定市潜在的电动车购买用户带来疑虑,打击潜在用户购买积极性,不利于新能源汽车的推广。
(六)小区安装充电桩存在困难
根据相关规定,个人在自有停车库、停车位安装充电桩无需办理各种许可,但是现实情况是,在小区自有车位安装充电桩仍然困难重重。一是小区电力设施比较老旧,无法承受充电桩新增电力负荷;二是虽然是新建小区,但小区物业仍以安全等各种理由阻挠用户合理诉求;三是有些小区业主虽然自行安装了充电桩,但是小区物业未做安全评估,存在安全隐患。
三、进一步提升我市电动车充电基础设施保障能力的建议
(一)做好中长期发展规划,关注市场新增长点
保定市新能源车的发展与其他城市有所不同,近两年其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高速增长也是以满足“欧拉出行”网约车市场为基础的。未来几年满足纯电动网约车的充电需求仍是充电基础设施的最大市场,同时个人用户对充电桩的需求也日益增加。因此当前不论是充电桩运营企业,还是各类政府规划措施,均是围绕网约车市场展开,而对用户居住地停车位充电设施的建设发展不够重视。而这一领域恰恰是未来市场的最大增长点,政府相关部门应做好中长期发展规划,统筹谋划当前政策与中长期政策的衔接,既要满足当前网约车发展的需要,也要加强对小区停车位、单位停车场充电设施的规划与政策支持。在电网容量上则要进行进一步扩容增容的规划,为充电桩的建设打好基础。
(二)进一步解放思想,简政放权
坚持政府引导、社会投资、市场运作的原则,进一步解放思想,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开展“放、管、服”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因素,让民间资本能够快速、高效的参与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领域。一是出台有效的产业扶持政策,引导民间资本进入;二是设置合理的行业准入门槛,保有实力、有经验的运营商进入行业领域,避免无效投资;三是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对有实力、有经验的企业在政策支持、报审备案等环节开通绿色通道。
(三)整合平台信息,提供优质服务
建立新能源汽车综合监管平台,其中设置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监管模块,实现对新能源车运行状态、行驶里程、动力电池、驱动电机以及充电设施位置及实时运行情况、充电服务电量等关键信息的实时采集处理。在此基础上整合各家运营商平台信息,实现信息共享,使用户不论登陆哪一个运营商的APP,都可以实时查询保定市内各个充电场站的空闲车位,为广大用户提供便捷的服务。
(四)组建企业联盟,规范市场竞争
由发改委指导市内的主要运营企业组建充电基础设施联盟,定期召开联盟会议,通报市场发展情况,商讨市场未来发展趋势与策略。在市场竞争方面,鼓励适度竞争,限制恶性竞争,特别是要严禁基于垄断的恶意竞争,必要时约谈相关企业,维持行业合理的利润空间,吸引民间资本持续的流入此行业。
(五)出台配套法规,保障电车利益
针对油车占位问题,借鉴其他城市的经验。一是出台配套法规,比如北京市自2018年5月1日开始施行《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其中第二十六条规定,“非电动汽车不得占用电动汽车专用泊位。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处罚。”这一作为从法律上维护了电动汽车的权益,值得借鉴。二是借助监控等设施,由停车场对占用电动汽车泊车位的油车及充满电仍长时间占用泊车位的电车做出惩罚措施。
(六)多措并举,支持小区充电设施建设
鼓励电动汽车生产及销售企业、充电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等参与居民区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统一开展停车位改造和充电设施建设;对于个人在专有部位合规安装充电设施,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配合和支持。对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优先在停车位配建充电设施;对没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鼓励通过在居民区配建公共充电车位,建立充电车位分时共享机制,积极为用户充电创造条件。出台办法指导各类不同性质小区充电设施的建设管理,对私人用户居住地充电基础设施,推广使用全国统一的建设管理示范文本;住宅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依据《物权法》和有关法规及示范文本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明确物业服务区域内建设管理充电基础设施流程,并将相关内容纳入管理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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