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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2024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2024年“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院校代码:4152013647
第五条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龙场街道白龙路9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第九条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具体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专升本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我校2024年“专升本”招生计划以贵州省教育厅下达、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五章 资格审查
第十六条 按照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要求,我校将对参加专业课考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允许参加校内专业课考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我校将按相关规定取消其参加专业课考试的资格。
第十七条 对于未能提供高职(专科)毕业证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都必须在毕业高职(专科)学校开具毕业证明作为审查材料之一参加资格审查,对此学校说明如下:
(1)在2024年7月31日前(含7月31日)暂未获得高职(专科)毕业证的考生,须由毕业高职(专科)学校出具2024年7月31日前(含7月31日)可顺利毕业的证明,高职(专科)学校须保证其开具证明的真实性及有效性;
(2)未明确在2024年7月31日前(含7月31日)可顺利毕业的证明,我校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开具证明,且被我校录取的考生,须在2024年7月31前(含7月31日)获得高职(专科)毕业证,否则我校不予学籍注册。
第六章 专业课考试及划线
第十九条 对于参加专业课考试的考生,学校将依据生源报考及专业课考试情况,分专业分科类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 2 倍的比例划定专业课考试合格分数线。
第七章 录取原则
(1)当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同分情况下,以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当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同分,且专业成绩也同分情况下,文史类招生专业以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工类招生专业以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八章 体检及专业要求(建议)
第九章 收费标准与资助
第二十三条 对贵州省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简称“脱贫家庭学生”),学校均按规定标准先予减免学费3830元。
第十章 毕业(学位)证书
第十一章 复查
第二十六条 按照省教育厅“专升本”文件要求,若在复查中,发现新生未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含7月31日)取得专科毕业资格(获得毕业证),经查属实的,学校将直接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二章 附则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龙场街道白龙路9号
咨询电话:0851-88657085、88657086
电子邮箱:3607555922@qq.com
学校网址:http://www.gzyszxy.cn/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来源 | 招生与就业处
编辑 | 罗郁群
一审 | 罗郁群 张 丽
二审 | 赵 爽 肖义虎
三审 | 戴德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