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第四中学员工受伤事件:工伤不应成为“闹剧”,校方在赔偿中附加条件缺乏人文关怀,未尽应尽之责
近日,在广安本地某社区论坛上,一位疑似广安第四中学(培文中学)员工子女的网友发帖称,母亲上班时遭遇意外受伤,住院治疗后在赔付过程中招致校方推诿卸责,并被校方发短信威胁:闹嘛,闹了一分钱都得不到,连医疗费都得不到......
发帖者称:母亲在广安第四中学(现培文中学)伙食团上班,2023年11月15日在广安第四中学上班意外受伤骨折,于2023年12月7日出院。后学校告知叫受伤方出院后处理。然而去了学校不下20多次,每次都被校方告知说等领导商量,保险也在走程序。随后被要求签一份协议,协议内容为,学校委托受伤方与保险公司商量赔偿事宜,与学校无关。内容也无赔偿具体金额。
发帖者提供了校方发给其母亲的短信息,校方在要求受伤员工手签协议时的证据截图显示有“如不配合保险公司理赔,后果自负”字样。
随后,受伤员工再次找学校论理,校方称,“闹嘛,闹了一分钱都得不到,医疗费也得不到”。
受伤方愤愤不平:本来就是在单位受伤,不给解决不说,还威胁人。为此才上网求助。
事件引发网络热议。
网友评论:
校方在赔偿中对受伤员工额外增加附加条件缺乏最基本的人文关怀,未尽应尽之责,让人很难理解。
回顾这位孩子的母亲在学校的遭遇,她在工作中意外受伤骨折,这本应得到学校的及时关心与合理的赔偿。然而,事与愿违,学校对此事的态度让人心寒。在员工受伤住院期间,学校没有及时处理赔偿事宜,而是让员工出院后处理。这不仅暴露出学校在处理员工工伤问题上的疏忽,更体现出学校对待员工权益的漠视。
在受伤员工多次到学校沟通后,学校提出的协议不仅没有明确的赔偿金额,更是将责任推得一干二净。这种被校方要求所签订的额外附加条件的协议,不仅缺乏诚意,更是对受伤员工的二次伤害。员工拒绝这样的协议,本是维护自身权益的正当行为,却遭到了学校的威胁。从员工方提供的聊天记录证据显示,这种威胁不仅是对员工的恐吓,更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侵犯和人格践踏。
面对这样的困境,员工家庭选择诉求相关单位解决实属无奈之举。而这样的事件也反映出学校在管理上的漏洞和对劳动者权益的忽视。透过事件的背后,是广安第四中学(培文中学)应有的责任与担当的缺位,在此时显得如此苍白无力。
对于这样的事件,我们不能保持沉默。我们认为,学校作为劳动者的雇主,理应自觉承担起应有的责任。面对员工工伤,学校不仅应给予合理的赔偿,更应关心员工的身心健康,而不是用推诿、威胁的手段来对待受伤的员工。
一所学校是否具有教书育人和厚德载物的品质,就看他们对待受伤后处于弱势的员工的态度是否体现文明,这体现出这所学校最真实的文化教养。对于这位孩子的母亲,我们表示,给予她最现实的同情与支持。我们还以为,这位受伤母亲员工的遭遇不应成为个别现象,而应当引起社会各界的关心、关注。只有当劳动者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时,我们的社会才能更加和谐、进步。
为此,我们呼吁相关部门能够及时介入,调查并解决这一问题。同时,也希望广安第四中学(现培文中学)能够反思自己的行为,真正关心和维护好每一位员工的合法权益。只有这样,学校才能真正成为培养人才的地方,而不是劳动者权益受损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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