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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邹平县公安局启用道路监控系统的公告
为巩固我县创城成果,进一步提高道路通行效率,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邹平县公安局决定从2017年7月31日起,在黄山三路全段增设机动车违法停车、闯红灯、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压线、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自动抓拍设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违法停车抓拍点
1 黄山三路西关大桥至月河一路全路段
2 黄山三路与黛溪一路路口南、北200米内
3 黄山三路与黛溪二路路口南、北200米内
4 黄山三路与黛溪三路路口南、北200米内
5 黄山三路与通山街路口南200米内
6 黄山三路与黛溪四路路口南、北200米内
7 黄山三路与黛溪五路路口南、北200米内
8 S321省道青阳刘家转盘路口
二、电子警察抓拍点位
1 黄山三路与黛溪一路路口
2 黄山三路与黛溪二路路口
3 黄山三路与黛溪三路路口
4 黄山三路与黛溪四路路口
5 黄山三路与黛溪五路路口
6 黄山三路与黛溪六路路口
7 黄山三路与通山街路口
8 黄山三路一中初中部门口
9 黄山三路实验一小门口
10 S321省道青阳刘家转盘路口
11 S321省道与西外环路口
12 S321省道与黄山三路路口
13 S246省道邹韩路与三星路路口
14 邹魏路与黄山五路路口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交通监控数据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该系统已并入全省统一的非现场执法系统。
特此公告。
邹平县公安局
2017年7月28日
小编语:不管有没有摄像头,希望司机开车上路都能自觉按照交通信号灯通行,文明驾驶,安全行车。
来源:平安邹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