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纪委监委如何加强借调干部管理?(附管理办法、审批表、借调函、鉴定报告)

2018-03-20 蒿子老师 尺寸分厘

点击上方蓝字可订阅哦!




特别声明:转载请务必保留文中“尺寸分厘(gh_e5c86cf12b15)”二维码并注明来源,违者追究法律责任。

 

近年来,为满足执纪审查任务需要,帮助基层一线锻炼培养业务骨干,全国各省区市纪委监委执纪审查(调查)部门均存在借调人员现象。由于缺乏规范统一的管理办法,经常出现借调手续不到位、频繁借调、借调时间过长、教育管理保障缺失、借调人数过多等问题,既加大了执纪审查工作风险,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被借用单位正常的工作秩序。


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出台后,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巡视巡察机构采取措施大力加强借调干部的管理,特别针对过去借调人员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明确了谁来借、怎么借、怎么管以及鉴定材料出具归档等关键问题,彻底杜绝各种非组织借调行为,防止形成固定的办案圈子,斩断可能存在的潜在利益关系,维护借调人员管理工作纪律。


尺寸分厘(gh_e5c86cf12b15)小编结合全国多个省市施行的借调干部管理规定,梳理了一套《纪委监委借调人员管理办法及管理台账和审批表格》,在此与读者分享。

 

需要《纪委监委借调人员管理办法及管理台账和审批表格》整套电子版,请加微信:


page

1

工作规则明确借调各项规定


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对上级单位借调工作人员有了明确的规定和指引,具体涉及的条款为第29、47、48条:


第二十九条  审查谈话、执行审查措施、调查取证等审查事项,必须由2名以上执纪人员共同进行。与被审查人、重要涉案人员谈话,重要的外查取证,暂扣、封存涉案款物,应当以本机关人员为主,确需借调人员参与的,一般安排从事辅助性工作。


第四十七条  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审查审理人员是被审查人或者检举人近亲属、主要证人、利害关系人,或者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查审理情形的,不得参与相关审查审理工作,应当主动申请回避,被审查人、检举人及其他有关人员也有权要求其回避。选用借调人员、看护人员、审查场所,应当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第四十八条  审查组需要借调人员的,一般应从审查人才库抽选,由纪检机关组织部门办理手续,实行一案一借,不得连续多次借调。加强对借调人员的管理监督,借调结束后由审查组写出鉴定。借调单位和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借调人员岗位调整、职务晋升等事项。



page

2

借调人员注意事项


建立审查人才库:根据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48条规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建立审查人才库。《工作规则》明确,借调人员一般应从审查人才库抽选。这就要求注重将具有办案实践经验、善于处理各类疑难问题的专业人才遴选、集中起来,建立“审查人才库”,为执纪审查工作提供人才支持。人才库成员一般应为各级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和司法、审计、金融、财税、国土等部门的业务骨干,经单位推荐和政治思想、专业技能、工作表现等资格审查、遴选后,纳入人才库。执纪审查室或派驻机构在查办案件中需要借调人员时,一般应从人才库中抽选。人才库建议由案管室、组织部共同负责日常管理,实行资源共享、统筹使用、动态调整。


落实“一案一借”:借用纪律审查人员实行一案一借用制度,案件办结后借用人员按时返回原单位工作。在落实 “一案一借”上,建议具体借调人员的室领导要承担起审核把关的主要责任,组织部对借调时限、借调频次进行“双把关”,连续借调2次或超过1年时间的人员,三年内一律不得再借。

 

需要《纪委监委借调人员管理办法及管理台账和审批表格》整套电子版,请加微信:


规范借调人员工作内容:《工作规则》明确,借调人员一般安排从事辅助性工作,与被审查人、重要涉案人员谈话,重要的外查取证,暂扣、封存涉案款物,应当以本机关人员为主。但根据相关调研材料,目前少数纪检监察机关,形成“借调依赖”,谈话突破、外调取证、查询账目等都依靠借调人员,自己在执纪审查中当“甩手掌柜”,让借调干部“唱主角”,颠倒了主次关系。因此要严格执行《工作规则》第29条,借调人员只能从事辅助性工作。


借调部门要有考核监督和评价机制:按照“谁借用谁管理”原则,借调部门负责借调干部的日常管理、教育和监督。借调期满后,借调干部填写借调期间工作台账表,审查组出具工作鉴定,纪委监委组织部据此出具工作鉴定并向借调单位反馈。

 

page

3

借调人员管理办法及管理台账和表格



 

 



需要《纪委监委借调人员管理办法及管理台账和审批表格》整套电子版,请加微信:


END

特别声明:转载请务必保留文中“尺寸分厘(gh_e5c86cf12b15)”二维码并注明来源,违者追究法律责任。

往期回顾

巡察“初体验”:市县巡察一整套实施细则(附表格台账)

监委成立后,如何制定规范的初核方案和撰写高质量初核报告?(附范文模板)

纪委监委对数以亿计的涉案款物如何保管处理(附:各省市涉案款物管理办法)


长按二维码关注我们

ID:gh_e5c86cf12b15

廉政文化智库 公文写作之家

商务合作热线:18138723994

商务合作邮箱:jingdaxiao@126.com


点击“阅读原文”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