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家不能活成牛逼的土豪——滴滴模式的法律分析
我刚刚是“滴滴”了一辆专车过来的,非常方便。所以,我要郑重地向各位江西籍IT行业企业家尤其是“滴滴”的程维先生(1983年出生,江西铅山人)表达我的敬意:世界,因网络而改变;历史,因你们而进步;而我,因各位而骄傲!——根据年会要求,我今天分享的主题是“法律创造财富——企业家的法律认知”。我将以“滴滴”为例展开我的陈述:
首先,“滴滴”作为网络平台,其商业模式的核心是通过技术与规则的力量,使出行者可以通过“滴滴”找到相对最近、最为适宜的车辆,实现资源的最佳配置;通过服务评价、第三方支付,实现对用车人与司机双向的监督与服务。——任何商业模式的搭建说到底都是如何界定“游戏规则”、如何确定各方权利义务。滴滴模式的核心便是通过标准化的合同、标准化的服务,通过互联网平台约束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这样既解决了“公众出行用车难”的现实问题,又使大量相对闲置的私家车得到了资源的合理利用。——我素来认为:法律是公众的契约,契约是私人的法律;法律是批发的合同,合同是零售的法律。所以,我想分享的第一个理念便是:法律,首先是确立“游戏规则”确定各方权利义务搭建商业模式帮助企业赚钱的。
其次,传统的产业,往往是将企业净资产进行估值,然后以此为基础与新的股东根据投资金额确定股权比例。而对于类似“滴滴”这样的互联网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引进VC、PE时,可以抛开企业的净资产而根据企业未来的盈利能力对企业进行一个估值:例如公司或许在根本未能见到盈利、公司净资产也相对很少时第一轮VC融资估值可能达到一千万,天使投资200万可能只占20%股份;此后第二轮、第三轮PE融资则可能公司估值上亿、上十亿,投入2000万甚至2个亿才能拥有20%股份。而未来“滴滴”如果成功上市IPO,通过资本证券市场又可能实现其公司市值以及股东个人财富的几何级数增长。——我素来认为:不仅IT技术具备放大社会资源的杠杆功能,法律规则也具备放大社会财富的杠杆功能。所以,我想分享的第二个理念便是:善用法律的杠杆功能,帮助企业“以小博大”,“小钱赚大钱”。
第三,“滴滴”在成长过程中也遭遇过许多风险,经历过诸多恶战:例如,与“快滴”的“殊死捕杀”与相互融合,与UBER的激烈竞争与密切合作;也不可避免地遭遇各种挑战、指责、抹黑乃至法律诉讼与索赔,必须通过商场的博弈、权利义务的谈判、合同的约束乃至法庭的对阵,来解决相关的问题。——我素来认为: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时刻面临着种种凶险,有的可能导致巨大的商业损失,有的可能让人失去自由甚至丧命。而任何商业的、非商业的风险,最终都将戴着法律的面具出现;所有的“损失”或风险,都体现为权利的灭失或义务的增加。所以,我想分享的第三个理念便是:法律帮助企业控制风险、有效博弈,理性的妥协常常是各方最大的胜利。
第四,通过“滴滴”打车,车辆何时能到、大约费用如何、有什么样的补贴或高峰期用车提价、何时支付成功,基本上都“一目了然”。这种一目了然的“可预见性”是现代社会的基础,是市场法则的基石。——我素来认为,这种对未来的明确预期取决于两个基本要素:第一,公共规则的明确性、科学性、权威性与公正性。例如,滴滴规则是明确的,国家法律是明确、准确而权威的。第二,交易者个体的诚信:大家说话都算话,都能够信守契约。同时,规则明确也是社会管理、公司运营最为稳定和最底成本的一种方式。大家都按规矩来,一切都能最大限度的“井井有条”。所以,我想分享的第四个理念便是:法律帮助企业规范运营、控制成本,实现稳健可持续的发展。
不久前,北上广深等大城市相继对网约车进行诸多限制,这也是“滴滴”迄今为止所遭遇的最严重的商业及法律环境的危机。如果不能妥善应对不仅商业损失巨大,甚至可能引发刑事风险。——在当下中国,权力要收拾“不听话”的企业家,实在是太容易了。——我素来以为:没有民主法治约束公权力,我们无不行进在通往监督的道路上;没有民主法治保护私权利,任何财富的神马都不过是浮云。所以,我想分享的第五个理念便是:有了民主与法治法律才可能管用,我们每一个人才可能免于“被嫖娼”、“被犯罪”。
【70、80后的企业家们】
徐小平的《中国合伙人》之所以感人,就因为那里面弘扬了一种“企业家精神”。
各位乡党,我希望你们也都能具备这样一种充满温暖与力量的“企业家精神”。马云的淘宝、支付宝,李彦宏的百度,都在相当程度上改变着中国社会,但淘宝的假货、百度的中国特色伪信息,既是中国特色产物也使其企业存在风险与道德缺憾。马化腾的QQ、微信则深刻变革着人们的交流方式,使各种资讯得以最大限度的有效传播,没有人可以颠倒黑白垄断真相,没有人可以颠倒常识垄断真理,没有人可以堵住众人之口。所以,我素来认为低调寡语的70后马化腾是远远超越60后马云、50后王健林的当下中国最伟大的企业家。而80后的“滴滴”程维,则是站在这样一些巨人的肩膀之上甚至完全有可能超越前人,因为他在通过“技术革命”极大地改善公众出行和生活质量的同时,以“滴滴模式”对传统的“出租车模式”发起有力挑战。——中国社会治理就是一种典型的“出租车模式”:权力垄断资源,要开出租必须经权力“审批”、相关公司垄断,出租司机必须承担高额“份儿钱”并最终由公众来承担,而这个“份儿钱”就是通过权力与特定垄断性产业结合的产物,是权力部分利益化乃至变相私有化的产物。——前些日子,我在上海与清华大学孙立平教授共同出席一个论坛,我们共同的结论是:中国问题既不在供给侧也不在消费侧,而在于中间过大。中间部位不压缩,“强盗”、“寄生虫”过多,中国经济必然只有依靠加大对民众利益压榨的方式维持。近段时间的曹德旺的言论发广泛关注,就是因为他讲出了当下权力通过高税收、高收费、高物价、超发货币等等方式对社会财富的盘剥。
【60后马云:酷爱太极的外星人】
明天又到“伟大领袖”的诞辰之日,他所领导的团队是古往今来“最成功”的团队,在他面前任何企业家似乎都不值一提。但,社会的进步,很重要的因素之一便是企业家们的担当。作为企业家,我希望大家能够澄清三个基本观念:
一是正确认识阶级斗争理论:国家、政府职能的定位理应是“社会公共产品的提供者、公众公共需要的服务者”,而非所谓“统治阶级镇压被统治阶级的暴力机器”,否则政府机构、国家机器必然沦为权贵阶层掠夺公众私产的工具。
一是正确认识剩余价值理论:企业家是绝非所谓“剥削者”,而是社会化的财富生产最为核心与重要的组织者与生产者,是社会极度稀缺的宝贵资源,是和平时期的英雄。企业家要创造财富,但不能沦为土豪;IT人要有工匠精神,但不能只做匠人。
一是正确认识唯物辩证法:不能光“唯物”搞拜金主义,为追求利益而无所不用其极;不能光“唯物”没有了“彼岸世界”,缺乏基本的敬畏之心没有了底线;不能非此即彼、非黑即白、混淆是非的“唯辩证论”。
今天圣诞,在此再次恭祝各位及家人喜乐平安。春江水暖鸭先知,各位企业家是对社会变革感知和反应最敏锐的群体,你们注定是具有社会责任与历史担当的一个群体。西方将那种有责任、有担当、优雅坚定、保护弱者的精神称之为“贵族精神”,那是比普通公民精神还要更高的要求。我最后想跟大家分享和强调的是:
企业家当具贵族精神,断不可沦为“牛逼的土豪”!
【50后许家印:新晋福布斯中国首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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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赫玛尼诺夫:第二钢琴协奏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