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汇总丨国家、省、市、区专精特新企业认定
2021年1月23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以下简称《通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截图
《通知》旨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支持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成长为创新重要发源地”、《政府工作报告》和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在“十四五”时期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
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将安排100亿元以上奖补资金,分三批(每批不超过三年)支持1000余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加大创新投入,推进工业“四基”领域或制造强国战略明确的十大重点产业领域“补短板”,与产业链上下游协作配套,促进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通过工业设计促进提品质和创品牌等。同时,支持国家(或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每省每批次不超过三个),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供技术创新、上市辅导、创新成果转化与应用、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知识产权应用、上云用云及工业设计等服务,并对重点“小巨人”企业提供“点对点”服务。
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获得“专精特新”资质不仅能获得财政资金补贴、贷款贴息、租金补贴等扶持,还能彰显企业实力,提升企业竞争力。为此,小编整理汇总了国家、省、市、区专精特新企业认定政策,符合条件的企业欢迎添加微信咨询,免费评估项目可行性!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
一、申报时间
预计年中。
二、扶持方式
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将安排100亿元以上奖补资金,分三批(每批不超过三年)支持1000余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加大创新投入。
三、重点领域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主导产品应符合《工业“四基”发展目录》所列重点领域,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和关键基础材料;或符合制造强国战略明确的十大重点产业领域,属于重点领域技术路线图中有关产品;或属于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产品;或属于国家和各省(区、市)重点鼓励发展的支柱和优势特色产业等领域。
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一、申报时间
预计3月。
二、扶持方式
中小企业贷款贴息补贴:单个企业的补助比例最高不超过利息的50% ,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遴选范围
重点遴选制造业中小企业,优先遴选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业、产业技术基础,以及基础软件等领域的中小企业。
广州市两高四新(专精特新)企业
一、申报时间
预计9月-10月。
二、扶持方式
(一)投入财政资金,以直接股权融资方式优先支持“两高四新”企业发展。财政资金退出时给予让利(3年内无偿退出,3-5年退出按国债同期利率收取,5年以上退出按市场化方式)。
(二)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对企业用于生产经营的银行贷款予以贴息,对贷款产生的担保费(保证保险费)予以补助;对企业利用融资租赁进行设备更新给予补助。市工信局相关专项同等条件下将优先支持有关入库企业。
(三)整合各类基金、创投、上市中介等资源推动符合条件的入库企业获得股权融资,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尽快进入资本市场。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启动上市计划产生的费用,分阶段按照50%的比例予以补助,上限300万。
(四)对入库的企业开展人才培育计划,通过政府采购方式与知名高校合作,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入库企业高管,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助力企业发展。
三、申报领域
申报主体是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企业财务状况健康,诚信体系良好,主要产品符合国家及省市产业政策和产业导向,特别是《广州建设2025试点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确定的八大重点领域,以及IAB(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和NEM(新材料、新能源)产业等。
黄埔区专精特新培育企业
一、申报时间预计1月。二、扶持方式连续三年每年对符合申报条件且通过评审的专精特新培育企业,选择5家给予补助。因财政资金补贴总盘子每年递减,企业奖励资金根据相应比例递减。其中第一年每家企业奖励50万元,第二年不超过30万元,第三年不超过20万元(第二年及第三年实际奖励金额将视全区情况定)。三、基本条件(一)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有健全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二)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三)上年营业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原则上不低于15%,或连续两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原则上不低于10%;
海珠区高成长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一、申报时间预计9月-10月。二、扶持措施(一)办公用房租金补助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超过30%(含)的入库企业,凭经备案的租赁合同和发票,对上一年在海珠区内的实际办公用房租金总额可申请50%的租金补助,最高限额10万元。补助期间的办公用房不得出(转)租出售,不得改变用途。违反上述规定出租或转租办公用房或改变办公用房用途的,应退还已经获得的资助。(二)融资费用补助1. 对上一年度完成实际融资额1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5000万元(含)至1亿元和1亿元(含)以上的入库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中介费用补助10万元、20万元和30万元。对知名创新企业,按实际融资额的3%给予补助,最高限额100万元。2. 对上一年度在银行获取50万元以上单笔贷款的库内企业,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给予30%的贴息补助,最高限额10万元。3. 对上一年度在海珠区辖内注册、持牌合法经营的机构和组织(除银行外)获得50万元以上单笔贷款的库内企业,按贷款利率给予30%的贴息补助,最高限额10万元。以上三项融资借贷补助适用于企业创新发展贷款项目,原则上不重复补助,每家企业每年只享受一次补助,按补助金额最高者执行。(三)参展费用补助对上一年度参加海珠区内举办的展会的企业,按实际缴纳场租和展位费用总额给予50%的参展补贴;对上一年度参加海珠区外举办的展会的企业,按实际缴纳场租和展位费用总额给予30%的参展补贴。每家企业每年只能享受一个展会的参展费用补贴,每年最高限额10万元。(四)“小升规”工业企业奖励对上一年度达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要求,成为“小升规”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五)核心人才团队奖励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超过50%(含)的入库企业可申请参加“优秀团队”评审。经专家组评审,对在上一年度有优秀创新项目或突出业绩的3-5个企业核心人才团队,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在入库培育期内,每家企业只能享受一次奖励。(六)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扶持1、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中小企业各类示范性服务平台的,按被认定的最高等次,分别给予4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先后获得不同层次认定的,给予补差奖励。2、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扶持资金的,按50%给予配套,最高限额30万元。3、为海珠区中小企业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可申请相应补助。经专家组评审,给予实际运作支出费用总额的5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限额30万元。同一企业只能享受以上2、3其中一项,不能重复享受。(七)科技计划项目扶持在科技计划项目中,单列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专题,每年安排200万元支持库内企业科技创新。(八)优先支持库内企业申报各级科技计划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和各类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优先推荐企业库内企业享受各级科技金融优惠扶持政策和服务。三、基本条件
1.商事登记、纳税地、统计管理关系均在海珠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近两年内无严重违法行为的合法经营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参照国家工信部的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企业主营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限制类或淘汰类。3.企业发展战略目标清晰,所在行业领域发展前景良好,企业市场发展空间较大。4.企业的市场竞争优势明显,在研发设计、工艺技术、 品牌建设、人才队伍等方面具有一定竞争优势,发展潜力良好。5.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具备良好的投融资发展能力。
项目可行性免费评估
我是小尾巴科创力致力于成长型企业精品核心服务企业战略、股权投融资、国家政策支持 有态度的企业创新服务,终将改变潮水的方向
我是合作入口
(加微信请注明:公司,职位,事由)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