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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数据局:选取8个试点城市开放信用监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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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3


信用监管数据试点


据统计,本次试点的8个城市个体工商户总量约占全国9.3%,预计本次试点可服务覆盖1100多万个体工商户。



来源 |  综合自国家数据局(转载请注明来源)

编辑 |  数据君


10月1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数据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向平台企业开放信用监管数据试点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在苏州、杭州、济南、武汉、长沙、深圳、成都和西安首次进行信用数据开发利用试点。


在本轮试点中,市场监管部门将向部分支付机构有序开放个体工商户的信用数据,方便支付机构进行核验,从而帮助有需要的个体工商户快速办理收款码升级,使其收款码支持信用卡支付,从而拓宽个体工商户的获客渠道,同时也为习惯使用信用卡消费的境外来华人员提供支付便利。


试点采用“数据可用不可见”的技术手段,既确保数据安全,又释放数据要素价值,争取让个体工商户、境外来华人员和支付机构三方都从中获益。


试点将支持移动支付平台核验个体工商户相关信息,以便捷开通网上商户、支持信用卡支付,有利于拓宽个体工商户的获客渠道,对于习惯信用卡支付的境外来华人员将进一步提升其支付便利性。


在当前消费场景中,境外来华人员习惯绑定信用卡进行移动支付,境内个体工商户普遍使用的微信、支付宝等个人收款码不支持信用卡支付。由于移动支付平台不掌握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造成个体工商户开通商户收款码流程复杂、周期较长,严重影响境外来华人员支付便利性。此次印发通知旨在解决上述难点。


通知要求试点城市市场监管部门与数据管理部门加强协作,按照最小必要原则,采用“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的方式开展数据核验服务,并为移动支付平台核查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提供参考。鼓励试点城市积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并适时向全国推广。


复旦大学数字与移动治理实验室主任郑磊称:“这次开放的信用数据属于公共数据,把这些本来只在政府部门内部使用的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等信用数据,释放给外部有需要的机构,是一种改革举措,将有利于创造更良好的营商环境。”


两部门表示,本次试点的8个城市个体工商户总量约占全国的9.3%,预计本次试点可覆盖1100多万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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