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民法典》;3名干部被查……【一周纪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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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海
▲市纪委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民法典》
近日,市纪委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民法典》专题学习会,听取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士国专题辅导报告。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刘学新主持会议并讲话。
浦 东
▲贯彻落实市委巡视组反馈意见
近日,浦东新区纪委召开常委会,就贯彻落实市委巡视组反馈意见进行研究部署,区委副书记、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单少军主持会议并讲话,要求以最有力措施确保问题全面整改落地见效。
徐 汇
▲区委巡察整改评估工作启动
根据徐汇区委统一部署,自9月9日起,由区委第五巡察组牵头,组成巡察整改评估工作小组,对区司法局党委、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组、湖南街道党工委、徐家汇商城集团党委巡察整改情况开展评估工作,促进巡察整改落到实处。
▲区监委与区检察院建立公益诉讼协作机制
近日,徐汇区监委与徐汇区检察院举行检察公益诉讼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签约仪式,建立了公益诉讼情况定期通报、案件线索及时移送和相关部门对口联系等工作机制。
长 宁
▲召开信息工作培训会
为进一步提升信息编报质量,9月9日,长宁区纪委监委召开2020年信息工作培训会,就信息报送重点、信息编写技巧等开展现场培训。区纪委监委各部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巡察办相关信息员参加会议。
普 陀
▲举办心理讲座为纪检监察干部“减压增力”
近日,普陀区纪委监委以“普陀清风讲坛”为平台,邀请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心理学教授陈福国开展了一场关怀纪检监察干部心理健康的讲座,帮助纪检监察干部认识心理问题的来源、影响和疏导方式,从而积极调整心理状态,更好面对生活、开展工作。
虹 口
▲十届区委第十一轮巡察情况反馈
根据虹口区委统一部署,十届区委第十一轮巡察分别对区财政局党组、区委老干部局、区委党校(区行政学院)、区档案局(区档案馆、区委党史办)进行了常规巡察,对区旧改指挥部、区土地发展中心进行了专项巡察。日前,区委五个巡察组分别向上述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
▲十届区委第十二轮巡察完成进驻
根据虹口区委统一部署,9月1日至9月4日,区委五个巡察组已经全部进驻被巡察单位,这标志着十届区委第十二轮巡察工作全面展开。五个巡察组分别对区委信访办公室(区信访办公室)、区应急管理局党组、曲阳路街道党工委、区生态环境局党组、嘉兴路街道党工委等(单位)党组织进行常规巡察。
黄 浦
▲启动二届区委第十四轮巡察
根据黄浦区委统一部署,黄浦区委第十四轮巡察于9月2日进行了动员部署,5个区委巡察组于9月上旬至11月上旬分别对区区级机关党工委、区人大机关党组、区教育党工委、区卫生健康党工委、区审计局党组等5家党组织开展巡察。
静 安
▲举办新进人员业务培训班
9月7日至9日,静安区纪委监委举办2020年新进人员业务培训班,委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党风政风、线索管理等各项工作,向参训人员系统讲解工作要求、传授工作经验,帮助新进人员尽快进入工作角色,切实提高纪检监察业务水平。
宝 山
▲调研“六稳”“六保”工作落实情况
近日,宝山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高飞走访15家企业,就“六稳”“六保”工作落实情况开展调研,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以“店小二”精神服务企业发展、健全营商环境、落实惠企政策,努力实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
▲召开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请会议
9月10日,宝山区监察委员会召开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请会议,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高飞向20名特约监察员颁发聘书。会上下发了《宝山区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对特约监察员的聘任、工作职责、权利义务和履职保障等方面作出规定。
嘉 定
▲进驻5家单位开展巡察工作
按照嘉定区委统一部署,区委巡察组于2020年9月7日至10月14日进驻区财政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开展巡察监督。
金 山
▲上海市金山区教育学院小学音乐教研员张英接受监察调查
上海市金山区教育学院小学音乐教研员张英涉嫌严重违法,目前正接受上海市金山区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松 江
▲编发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手册
近期,松江区纪委监委编发了《上海市松江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手册(试行)》,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工作性质、职责权限、监督内容、监督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为派驻干部提供了工作指导,进一步提升了派驻监督的规范性。
奉 贤
▲上海市奉贤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倪新华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上海市奉贤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倪新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上海市奉贤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上海市自来水奉贤有限公司原奉西供水管理所财务科科长程群贤接受监察调查
上海市自来水奉贤有限公司原奉西供水管理所财务科科长程群贤涉嫌严重违法,目前正接受上海市奉贤区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崇 明
▲召开行业协会、学会向公职人员发放津补贴情况专项检查工作专题会议
9月7日,崇明区纪委监委召开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学会向公职人员发放津补贴情况专项检查工作专题会议。会议传达了市纪委监委关于对各区行业协会、学会向公职人员发放津补贴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工作要求,并就该专项检查工作进行部署。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多少?赶快来一起答题吧~(多选题)
1.有下列行为之一____,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A.对批评、检举、控告进行阻挠、压制,或者将批评、检举、控告材料私自扣压、销毁,或者故意将其泄露给他人的B.对党员的申辩、辩护、作证等进行压制,造成不良后果的C.压制党员申诉,造成不良后果的,或者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党员申诉的D.有其他侵犯党员权利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2.党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____,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A.党员被依法判处刑罚后,不按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给予党纪处分而不处分的B. 党员被行政处罚后,不按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给予党纪处分而不处分的C.党纪处分决定或者申诉复查决定作出后,不按照规定落实决定中关于被处分人党籍、职务、职级、待遇等事项的D.党员受到党纪处分后,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对受处分党员开展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的
3. 对抗组织审查,有下列行为之一____,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A.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的B.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C.包庇同案人员的D.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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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郑靓、王玮
美编:赵燕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