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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奉贤区副区长、市公安局奉贤分局局长唐丽娜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上海市奉贤区副区长、市公安局奉贤分局局长唐丽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上海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唐丽娜,女,汉族,1962年11月出生,江苏射阳人,1982年9月参加工作,199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5年6月至2006年9月,历任上海市公安局指挥部副科长、研究室科长、政治部科长、副处长;
2006年9月至2009年1月,任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党委副书记、政治委员、纪委书记、督察长;
2009年1月至2010年11月,任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党委副书记、政治委员、纪委书记、督察长;
2010年11月至2011年10月,任上海市公安局轨道公交总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11年10月至2015年3月,任上海市公安局轨道公交总队党委副书记、政治委员、纪委书记(副局长级);
2015年3月至2015年5月,任奉贤区政府党组成员、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党委书记;
2015年5月至今,任奉贤区副区长,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奉贤区四届区委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