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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用好“第一种形态” 筑牢“第一道防线”

蒋淳之 廉洁上海 2022-04-08




“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是防止党员干部犯错误的“第一道防线”,有利于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今年以来,上海市宝山区纪委监委在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使抓早抓小、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让党员干部习惯在监督和约束下工作生活的同时,尝试将“第一种形态”成果推广运用到廉政谈话、廉情审核、政治生态分析等日常监督工作中。





“该名同志因在推进落实‘一岗双责’、推动压力传导方面存在不足,曾被两次适用‘第一种形态’教育帮助,这次换届他被提拔到新岗位,建议在任前廉政谈话时要加强提醒。”近日,宝山区纪委监委负责人在对新任处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前,收到了有关工作提示。这是宝山区纪委监委强化干部日常监督,加强“第一种形态”成果运用的一个缩影。

据了解,宝山区纪委监委综合运用信访、案管等部门信息平台,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落实情况,六项纪律执行情况等日常监督重点工作,明确了16项监督事项。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等部门单位对适用“第一种形态”的情况进行定期统计汇总,相关信息形成《日常监督“第一种形态”适用统计表》。

统计表是党员干部或监督单位的“监督画像”,可以及时掌握党员干部在某个监督事项上被适用“第一种形态”的情况和次数,有利于组织上对其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同时,如果单位有多名干部在某个监督事项上被适用“第一种形态”,则说明该单位可能存在某一方面的制度疏漏或风险,可以为下一步开展日常监督工作提供更为精准的指导方向。

“我们开展日常监督,必须提高工作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加强对适用‘第一种形态’的成果运用,可以进一步推动日常监督工作走深走实。”宝山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根据工作实际适时细化优化监督事项,开展对“第一种形态”应用的研判分析,进一步做深做实日常监督。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蒋淳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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