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阳了”请什么假?扣工资吗?权威解答来了
近日,有部分职工反映,自己感染了新冠病毒,公司要求提供抗原检测结果或医院诊断证明才能请病假,否则就要正常上班。职工权益如何保障?12月20日,广东省人社厅上线“广东民声热线”节目回应热点问题。
03:30
视频来源:广东台触电新闻
阳性感染者应当按照要求居家隔离
据广东民声热线记者调查,12月14日,在佛山某信息服务公司上班的王先生身体出现不适,一度发烧至39.5°C,但没有抗原试剂盒无法自测,他考虑到身边陆续有新冠病毒确诊的消息,决定向小组经理申请病假,但请假的过程并不如想象中简单。“一开始是说测体温才能请假,后来又说到公司现场测温,达到39°C以上才能请假。”小王表示。该公司一名工作人员解释,该通知并非企业方面的官方通知,不过企业对于感染后的员工管理没有明确指引。
新冠肺炎的防控政策是动态调整的,但关于新冠感染者相关劳动权益仍然是按照三年前人社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执行。 对于小王的情况,后续将由劳动监察大队跟进这个事情,劳动者本人也可以主动联系市或者区的劳动监察大队。
目前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劳动关系政策依然适用于2020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印发的《关于妥善处置涉疫情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出不能要求劳动者休病假,因为这是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开展的居家隔离,必须按照正常劳动支付其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且不能在此期间解除这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一方面引导企业通过采取灵活安排工作时间、轮岗轮休、调整薪酬等方式来协商解决劳动用工问题,指导企业妥善处理相关的劳动关系问题,尽可能维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另一方面,我们也引导职工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依法理性地合理表达诉求,尽可能地通过协商和调解的方式来解决双方之间的争议,也是引导企业与职工同舟共济,共渡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