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国家发改委民营经济发展局来了
9月4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丛亮在国新办举行的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上宣布,近日,中央编办已正式批复在国家发改委内部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作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专门机构,加强相关领域政策统筹协调,推动各项重大举措早落地、早见效。
民营经济发展局的主要职责包括:跟踪了解和分析研判民营经济发展状况,统筹协调、组织拟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建立与民营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重大问题,协调支持民营经济提升国际竞争力。
“我们国家这么大、人口又这么多,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把经济社会发展搞上去,就要各方面齐心协力来干,众人拾柴火焰高。”丛亮指出。
7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开印发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一个多月以来,系列配套举措抓紧出台:
7月24日,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抓好抓实促进民间投资工作、努力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的通知》;
7月28日,发改委联合市场监管总局、税务总局等8部门印发《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
7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11个人民法院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和预防民营企业内部人员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
8月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8月3日,公安部发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26条措施,特别提出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8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接续推出和优化“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措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丛亮表示,这些系列配套举措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效。
丛亮透露,为了进一步增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组织保障,近日,中央编办已正式批复在国家发改委内部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作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专门机构,加强相关领域政策统筹协调,推动各项重大举措早落地、早见效。
具体来看,民营经济发展局的主要职责包括:跟踪了解和分析研判民营经济发展状况,统筹协调、组织拟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建立与民营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重大问题,协调支持民营经济提升国际竞争力。
“民营经济工作涉及面宽、政策性强,需要各个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发改委副秘书长兼人事司司长张世昕表示,发改委作为宏观调控和经济综合部门,在发改委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主要是立足于更好发挥统筹协调、综合施策、促进发展的功能。
一些相关部门从各自职能角度也会有服务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职责,在现有工作格局的基础上,在发改委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统筹协调,巩固拓展现有工作成果,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更优环境,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更加有力支持,促进民营经济在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进程中肩负起更大使命、承担起更重责任、发挥出更大作用。
张世昕指出,下一步,发改委民营经济发展局将切实履行好职责,健全完善政企沟通机制,强化政策出台的系统设计、政策落实的跟踪问效,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营经济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更好落地见效。
责编:杨喻程
校对:赵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