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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医药集中带量采购新模式

健康一生保障一生 中国医疗保障 2023-03-08

在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大背景下,洛阳市坚持做到有需必采、应采尽采、按类覆盖、创新模式、优先使用,逐步构建高位推动、末端发力的招标采购工作推进机制,医药集采成效尽显。


全力确保集采成果落地,协同制定配套措施

洛阳市坚持多部门协同配合,共同完善医药集采机制,确保集采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推进,各项集采成果能够落地落实。同时,做好中选价格与医保支付标准协同、完善医疗机构结余留用奖励、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等配套政策,推动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落实落地各项集采成果。截至2022年4月底,在药品方面,洛阳市已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采五批次、218种;落实省际联盟集采药品七批次、558种。在医用耗材方面,落实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采两批次、两种;落实省际联盟、本省、省辖片区联盟和省公立医疗机构联盟各类耗材集采共13批次、35种。


二是建立健全配套政策。洛阳市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医保局和河南省医保局出台的医药价格联动、医保协同支付调整等政策。集采药品以中选价格作为医保支付标准,同通用名非中选药品价格为中选价格2倍以上的,可渐进调整支付标准,并在2年—3年内调整到位;低于中选价格的,以实际价格为支付标准。对于合理使用中选品种、严格履行购销合同、完成集中采购品种用量的医疗机构,按规定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在国家组织第一批药品集采中,对全市195家医疗机构实施结余留用奖励,共计46.21万元。

三是协同推进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洛阳市医保局建立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智能监管系统,将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直接结算的数据与该系统互通相连。通过同步同频监测医疗机构医药网上采购、集中带量采购、同类可替代采购的有关情况,有效督导医疗机构高标准落实医药集采政策、高质量执行医药集采落地工作。同时,通过统计分析医药集采结余资金盈量,为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提供准确的成本测算依据,进而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全面监管,实现阶段预警、违规报警提示、医保支付协同复核,合理引导医疗机构规范收费行为。


四是搭建信息沟通平台。洛阳市打通阻碍药品、耗材集采落地执行中信息联通的壁垒,健全医疗机构、医药企业、县区医保经办机构等主体之间的信息共享沟通机制,做好国家集采政策纵向贯通、横向联动、落地执行过程中“监督员”“协调员”和“服务员”,协同解决医疗机构、医药企业在集采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五是加强政策宣传。通过举办医药集采政策专题式宣讲,营造国家医药集采政策宣贯浓厚氛围,疏通了经办机构在医药集采执行监管过程中的堵点,让医疗机构对医药集采相关政策有了更加准确、全面的了解,强化医疗机构药事委员会对集采产品研判使用的客观度和全面性,引导临床医务人员优先使用集采中选产品。

医疗器材公司的工人正在生产一批医用耗材用品。/中新社


集采提质扩面,从豫西南联盟迈向十二省联盟

2020年4月,在河南省医保局的指导下,洛阳市牵头开展豫西南区域联盟医用耗材联合带量采购。本次集采坚持“上下贯通”,就试点方案、招标文件、集采品种等重大事项积极向河南省医保局请示沟通;同时坚持“左右联动”,本次集采从最初的豫西联盟,扩面至豫西南联盟,最终将集采结果联动全省。


一是广泛调研,合理确定品种。在遴选确定待采产品时,充分考量“集采产品落地后主次耗材价格倒置、省辖片区集采执行不能全省统一、省采平台难以实现价格联动”等客观实际问题,最终确定采购留置针贴、无针输液接头、预充式导管冲洗器三类输液配套产品。二是考虑临床特点,促进公平竞争。根据企业数量、市场分布、可替代情况,综合考虑决定针对不同产品区分国产组/进口组、高价组/低价组、量大组/量小组进行分组竞争,设置较高中选率、价格熔断保护机制及降幅熔断保护机制,严防“价格战”。三是数据多维分析,伴随服务计入成本。集成调研医疗机构、企业、平台历史交易等摸底数据,从交易价格、交易数量、伴随服务等情况多维度、全方位分析。四是规则制定科学,组织严谨有序。参与企业最大限度释放待采产品信息,参与医药机构依据产品信息科学报量,改变过往“历史使用量”作为约定量的参考依据,使用“未来需求量”为约定采购量。五是遵守市场规律,服务供给需求。按照“‘法’无禁止皆可‘入’”的原则,积极邀请企业报名参与,鼓励定点医药机构积极参与集采工作。


2021年5月31日,豫西南联盟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产生拟中选结果。三类输液配套低值医用耗材都有大幅降价,其中留置针贴平均降幅74.93%,最高降幅86.82%;无针输液接头平均降幅81.97%,最高降幅94.28%;预充式导管冲洗器平均降幅70.28%,最高降幅为75.68%。截至2022年4月底,洛阳市本次集采的总采购量达到193万套/个,总采购金额近335万元,约节省1500万元。


豫西南联盟的集采经验为下一步做好集采工作奠定了基础。2021年3月开始,洛阳市医保局在省局的有力指导下,做好十二省(自治区、直辖市)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联盟采购的组织工作。此次集采坚持充分尊重市场规律、合理让利生产企业,充分尊重医疗机构使用意见、保证供应结构相对稳定,充分考量多方因素、确保供需平衡稳定。结合区域实际,确定集采耗材的品种、目录。在坚持统一调配前提下,促进要素高效流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根据产品特点和临床功效等要素,将700万个在售的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产品打包合并为普通接骨板、锁定(万向)加压接骨板和髓内钉三个采购包,由生产企业填充“供应单”,医疗机构列出“需求量”,力促“供需”结合。


2021年7月20日,十二省(自治区、直辖市)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联盟集采在洛阳市产生拟中选结果。最终,71家企业的20751个产品拟中选,最高降幅95.78%,平均降幅88.65%。其中,普通接骨板系统价格,从平均4683元降至606元左右;锁定(万向)加压接骨板系统价格,从平均9360元降至987元左右;髓内钉系统价格,从平均11687元降至1271元左右。此次联盟采购参与范围大、覆盖区域广,覆盖人口约5.6亿人,约占全国总人口的40%。截至2022年4月底,洛阳市总采购量8681套/个,总采购金额549万元,约节省采用费用4000万元。


熔铸创新理念,力促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

虽然各项集采使药品和耗材的价格有了大幅下降,但在推进中选产品落地的环节,仍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解决。如部分医疗机构不能严格按照规定支付货款,造成中选企业或配送企业配送服务不及时,进而影响医疗机构对中选产品的使用。供给和需求双方在配送和使用执行的过程中,也缺乏有效的信息沟通和相应的监管机制。此外,医保经办机构无法及时掌握定点医疗机构回款情况和集采产品约定量的使用进度,给集采工作的落地带来阻碍。


为彻底扭转医保部门在集采落地监管中的被动局面,洛阳市医保局打破医疗机构和配送企业之间相互制约的“内耗”现象,积极推进改革医药集中采购货款结算方式。以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为基础,以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药采购平台及河南省医保局药耗统计分析平台的相关模块为数据支撑,洛阳市结合实际建设了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周转金智能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通过医保局当月预拨周转金、医疗机构次月归还货款,实现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同时,针对签约、采购、结算、支付等环节信息共享通联不畅、配送不及时等堵点和经办机构掌握信息滞后开展攻关。


一是建立配送企业准入、信用考评模块。采取由医疗机构确认的模式准入参与直接结算的配送企业,医保经办机构通过系统的信用考评模块,对中选企业依法依规确定配送企业、约定采购量和采购协议期、配送企业履行配送协议等情况进行协同监督,医疗机构定期对配送企业进行信用综合考评,对于不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配送企业、不能保证质量安全的生产企业,医保联合卫生健康部门采取约谈告诫、督促整改及建议取消配送资格等措施。


二是实现三方监管环节透明。由医保部门、配送企业、账户监管银行三方签订集中采购医药资金监管协议,医保经办机构通过系统进行纵向监控、横向管理,该系统与县区医保经办部门、配送企业、医疗机构、金融机构系统实现技术对接,医保部门对配送企业配送情况、医疗机构集采医药采购情况、周转金的使用和监管、医疗机构还款信息等进行实时采集和跟踪。同时,在系统中开发结余留用模块,科学规范结余留用资金使用,提高留用资金的透明度。


三是确保医保基金保值增值、安全运行。在医保基金专户下设立周转金子账户,医保经办机构按集采医药约定采购量测算结果的50%整体拨付周转金至配送企业、银行、医保局三方在商业银行共同开立的监管专户。监管专户用于接收医保局拨付的周转金和医疗机构的结算待清算货款,与药企自身的司法风险进行隔离,并对账户内资金按照协定利率执行,确保了医保基金的保值、增值。

医保部门、配送企业、医药机构的三方连通器,压缩了药品流通环节,缩短了医药资金支付链条,保证企业及时回款,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同时,也大幅提升了药款支付效率,并将医药资金流与医疗机构隔绝,降低了药品购销领域的腐败风险。2021年11月至2022年4月,通过药品、医用耗材分批次稳步推进,现已完成全市各县区237家定点医疗机构及7家药品配送企业的集采药品“周转金智能监管系统”线上全流程管理工作。周转金累计向医药企业直接结算近6000余万元。


几年来,洛阳市以集采促降价、以降价惠民生、以民生兴改革。今后,洛阳市将继续树牢结果导向、发挥比较优势、增强学用转化,进一步引导药品价格回归合理水平,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病有所医,不断为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打造洛阳样板、积累洛阳经验。(ZGYB-2022.06)


作者

代勇 李硕 赵珊 郭伟朋  洛阳市医保局

来源

中国医疗保障

编辑

符媚茹 刘新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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