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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本科新生 中山大学奖助学金,哪款适合你?

中大学工 2019-09-02


随新生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的新生入学指引里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的简要介绍,今天学工君为各位新生还精心准备了中大本科新生资助政策。

 

学校建立了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和勤工助学等在内的学生资助体系,为学生在校安心学习生活提供有力的经济保障。学校倡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住宿费;通过助学金、勤工助学解决在校期间的生活费。


图1:本科阶段学生资助项目全览



强有力的学生资助体系,为学生在校安心学习生活提供有力的经济保障

各类奖学金50余项,获奖覆盖率约为40%

各类助学金30余项,逾6000个资助名额

生源地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8000元/年

临时困难补助、医疗补助、基金援助等

每月为5000余名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入学前可提出申办的资助项目


绿色通道

为保障新生顺利入学,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无法缴纳学费、住宿费的新生,批准先办理入学手续,暂缓缴纳学费、住宿费,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核实后的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指导学生申办各类资助项目。缓交标准:1.已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可申请缓交贷款额度内的学费和住宿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缓交超出贷款额度的住宿费。2.家庭经济困难且未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全日制本科生,原则上均可先申请缓交学费,对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缓交学费和住宿费。申请流程:2018年8月20日到2018年8月28日内登录系统https://freshman.sysu.edu.cn申请,上传《中山大学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已办理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上传贷款回执扫描件。无法于指定时间进行网上申请的同学可在报到当天到校时登录网站进行申报。



新生补助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本科新生,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严重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可申请新生补助。补助标准:1000元/人申请流程:2018年8月20日至2018年8月28日内登录系统https://freshman.sysu.edu.cn申请,上传《中山大学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经学校审核评审后将于学生入学后发放补助金。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办理方式:学生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申办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在入学时根据所在院系的通知提交贷款回执等相关材料进行贷款确认。


- 提醒 -

入学后申办各类资助项目,需要提供相应的家庭经济证明材料,请同学们在暑假期间别忘了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中山大学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如扶贫帮扶手册、低保证、五保证、特困职工证、下岗证、残疾证、烈士证、医院诊断证明和相关票据等)。



入学后可提出申办的资助项目


第一步很重要:大部分资助项目的申请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此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首先要完成认定工作,学生入学后需按所在院系的通知要求提交《中山大学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及其他证明材料,学校通过核查材料、民主评议等方式组织开展认定工作。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相关的资助项目。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指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学生通过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办理的、享受财政贴息的国家助学贷款。需要注意的是全日制本科生在同一学年不得重复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减免学费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可申请减免学费:(一)无经济来源、未获任何资助的孤儿、残疾学生;(二)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三)来自边远、少数民族地区,生活特别困难的;(四)父母残疾、无劳动能力,家庭经济主要来源为救济金者;(五)因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突发性情况或其他符合政策性减免学费的学生。



助学金

助学金是专门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在校学习和生活,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的专项资金。我校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地方政府设立的助学金和捐赠助学金。



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为学生学有余力时在学校组织的岗位上开展实践活动,提高个人综合素质。目前,校内勤工助学报酬标准为25元/小时。学生入校后获取校园网netid后可登录大学服务中心网站申请勤工助学岗位(http://usc.sysu.edu.cn/taskcenter/“学工”栏目-“勤工助学岗位申请”)。



临时困难补助

在读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以提出临时困难补助申请:1.学生因本人或直系亲属罹患重大疾病、遭受严重意外伤害导致家庭经济困难、严重影响正常学习和生活;2.学生因家庭遭遇严重灾害,家庭财产遭受严重损失导致家庭经济困难、严重影响正常学习和生活;3.学生因其它突发性、特殊性经济困难导致家庭经济困难、严重影响正常学习和生活。



春节补助

春节补助对象是春节期间留校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生。



医疗补助

学生医疗补助基金主要用于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解决因患病或因意外受伤所需治疗费用较高造成的经济困难,保障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紧急援助

学生紧急援助基金主要用于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解决因患重大疾病所需治疗费用较高或因本人突发严重事故无力支付在校学习和生活费用造成的经济困难,保障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奖学金

学生入学后第二年可申请各类奖学金。我校设立的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捐赠奖学金等项目。其中励志类奖学金的评选对象为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他奖学金项目则全体符合条件学生均可参评。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

指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同)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和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根据本人申请,由政府给予教育资助。



直招士官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补偿代偿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补偿代偿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每年补偿或代偿总额的1/3,分3年补偿代偿完毕。


我们还将陆续推出更详细的资助项目政策解读以及办理流程介绍,继续关注我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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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学生学业与职业发展办公室

封面制图:杨力峰

组稿:梁洁瑜

编稿:杨力峰

校稿:郑梦婕

核稿:周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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