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致歉、整改!河北首例大气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今天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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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
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对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
诉秦皇岛方圆包装玻璃有限公司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
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此案是
河北首例大气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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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是2012年民诉法修正后
第55条规定的一种新型民事诉讼
是指因自然人、法人
或其他组织的环境违法行为
造成环境公共利益遭受侵害时
由符合法律规定的社会团体
或者机关为维护公共环境利益
而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
公益诉讼的目的
不是为案件当事人的自身利益
而是环境公共利益
此案中国绿发会诉秦皇岛方圆公司
主要是被告方圆公司
未办理排污许可证
熔窑出口排放大气污染物
排放浓度平均值
均超过《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且因拒不改正
非法向大气排放污染物
对大气造成重大污染
按照虚拟治理成本法计算
对大气环境造成的损害数额
共计154.96万元
法院依照有关条款
依法判处方圆公司将赔偿款
支付至秦皇岛市专项资金账户
资金将用于秦皇岛环境治理和修复
方圆公司在全国性的媒体上
就其污染环境行为
向社会公众刊登致歉声明
相关法律专家认为
此案的审理和公开宣判
对于司法服务京津冀环境治理
具有重要意义和示范效应
今后希望有更多的环境公益组织
参与到环境公益诉讼中来
也希望企业、个人
从该起案件中汲取教训
提高环境保护意识
树立绿色发展理念
共同守护美好家园
来源:河北新闻联播
记者:张志刚、文敏、苏杭
编辑:谷琳、孙静、海坡
主编:杨建民、张晓明
监制:朱湘鹤、刘新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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