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剑行动来了!河北11部门联手重点打击这些行为……
网络购物
你最讨厌遇到什么情况?
假冒商品,还是刷单?
别急,2018年6月至11月
河北省开展
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
重点打击网络侵权假冒
刷单炒信等违法行为
网剑行动具体有哪些内容?
一起看看↓↓↓
11部门联手网剑行动
河北省工商局、河北省发改委、河北省通信管理局、河北省公安厅、河北省商务厅、石家庄海关、河北省质监局、河北省食药监局、河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河北省邮政局、河北省知识产权局。
河北省11个成员单位密切合作,明确了专项行动的目标、责任和分工。
重点打击这些行为
本次专项行动,将以打击网络侵权假冒、刷单炒信、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和落实平台责任、规范格式合同为重点,更好地实现对网络市场的全流程、全链条精准监管,进一步遏制网络市场突出违法问题,提升网络商品和服务质量,改善网络市场竞争秩序和消费环境,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重点开展7项工作
落实实名制 保障可追溯性
方案要求,要规范网络经营主体资格,保障网络经营活动的可追溯性。督促网络交易平台按照《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规章要求登记备案,并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经营资格进行审查、登记、公示。督促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加强对协议客户资格审查。严格落实网络实名制,加强网站备案、IP地址、域名等互联网基础管理。严厉查处伪造企业名称、冒用其他企业名称的非法主体网站和无证经营、缺乏资质经营。
探索建立全链条监管机制
根据方案,要严厉查处制售侵权假冒伪劣网络商品行为,探索建立生产、流通、消费全链条监管机制。严惩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伪造产地、厂名、质量标志,篡改生产日期,在网售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等违法行为。
根据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投诉举报、媒体报道等,以高知名度商标、地理标志、涉外商标、老字号注册商品为重点,从严从重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加强婴幼儿辅食等重点食品监管,严厉查处网络销售假劣食品、药品等违法行为。在进出口和寄递环节,加大对网络销售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的发现查处力度,从生产源头、流通渠道和消费终端进行全方位整治。
严打虚假交易、虚假评价
方案要求,要着力治理网络失信问题,严厉打击通过组织恶意注册、虚假交易、虚假评价、合谋寄递空包裹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从严处罚限制、排斥平台内的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参与其他第三方交易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等行为。
严查虚假宣传、违法广告
方案要求,要加大对网络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打击力度,严肃查处网络上具有不良影响、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序良俗的广告和信息,加大对包括医疗、药品、食品、保健食品等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关的重点热点领域执法力度。督促互联网平台加强自律,规范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价格、用途、有效期限等宣传信息,严禁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商品标价等方式销售商品或服务。
督促修正不公平格式条款
根据方案,将督促网络交易平台完善与平台内经营者、消费者之间的格式合同,修正不公平格式条款,采用显著方式提请合同相对人注意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格式条款。认真及时查处混淆“定金”与“订金”、不依法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自行解释“商品完好”以及在线旅游等网络服务交易平台经营者采用订金不退、增加限退条件等方式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大力处罚泄露个人信息行为
方案要求,加大对未经同意收集、使用,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消费者个人信息行为的处罚力度,依法打击惩处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出售或者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的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利用网络销售禁售物品和烟草制品以及未备案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等。关注规范新型消费业态、模式,尤其是保健食品、生活信息服务等领域,谨防其转变为网络欺诈、网络传销等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将进行网络公示
根据方案,将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经营者的基础信息和各部门履职中形成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及其他监管执法信息,归集记于企业名下,通过“信用中国(河北)”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发挥部门失信联合惩戒作用,实施全网警示,引导涉网经营者诚信合法经营。
对依法查处的网络交易违法行为,要强化网上发现、源头追溯、终端倒查,线上线下共同治理。建立健全线索通报、证据移转、案件协查、大要案件挂牌督办等制度,优化跨地域跨部门执法指挥协调联动机制。
来源:燕赵都市报、网信河北
编辑:海坡
主编:晓明
监制:朱湘鹤、刘新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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