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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河北新增高速收费站23处,最长收费期限25年!

知河北 2019-04-06

近日,据河北省人民政府网信息,省政府办公厅同意设置北京至秦皇岛高速公路河北省大安镇(津冀界)至平安城段收费站,收费期限为15年。同时批复同意在太行山高速公路不同路段设置收费站的请示。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北京至秦皇岛高速公路河北省大安镇(津冀界)至平安城段设置收费站的复函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关于北京至秦皇岛高速公路河北省大安镇(津冀界)至平安城段设站收费的请示》(冀交公〔2018〕369号)收悉。省政府同意北京至秦皇岛高速公路河北省大安镇(津冀界)至平安城段建成后,设置津冀界玉田主线收费站1处,玉田城西、玉田城北匝道收费站2处,收取机动车辆通行费,以偿还建设债务。自收费之日起,收费期限为15年。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7月31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太行山高速公路西柏坡至阜平保定段设置收费站的复函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关于太行山高速公路西柏坡至阜平保定段设站收费及核准收费期限的请示》(冀交公〔2018〕399号)收悉。省政府同意太行山高速公路西柏坡至阜平保定段建成后,设置城南庄匝道收费站1处,收取机动车辆通行费。自开始收费之日起,收费期限为25年。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7月31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太行山高速公路涞源至曲阳段设置收费站的复函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关于太行山高速公路涞源至曲阳段设站收费及核准收费期限的请示》(冀交公〔2018〕400号)收悉。省政府同意太行山高速公路涞源至曲阳段建成后,设置白石山、川里、古北岳、灵山南、曲阳北匝道收费站5处,收取机动车辆通行费。自开始收费之日起,收费期限为25年。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7月31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太行山高速公路京冀界至蔚县段设置收费站的复函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关于太行山高速公路京冀界至蔚县段设站收费及核准收费期限的请示》(冀交公〔2018〕401号)收悉。省政府同意太行山高速公路京冀界至蔚县段建成后,设置涿鹿南、小五台东、桃花、小五台、西合营匝道收费站5处,收取机动车辆通行费。自开始收费之日起,收费期限25年。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7月31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太行山高速公路邢台段设置收费站的复函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关于太行山高速公路邢台段设站收费及核准收费期限的请示》(冀交公〔2018〕404号)收悉。省政府同意太行山高速公路邢台段建成后,设置临城北、临城南、内丘北、鹊山、梅花、邢台西、太子井、渡口、册井匝道收费站9处,收取机动车辆通行费。自开始收费之日起,收费期限为25年。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7月31日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

编辑:来淮

主编:建民、晓明

监制:朱湘鹤、刘新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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