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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违规报销……河北11市多人被查处!

知河北 2019-04-05

河北省设立“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最新发布通报↓↓↓

关于“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典型案例的通报

  

1.张家口市沽源县长梁乡政府以虚假事项或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从2012年到2017年,长梁乡政府以虚假事项或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金额合计231.94万元,用于偿还欠款及弥补单位经费不足208.93万元,结余资金23.01万元于2017年11月上缴县财政。2018年3月,县财政对长梁乡人民政府处以3000元罚款,对涉及公款私存财务人员陈富强、杨静、侯瑞芳分别处以2000元罚款。2018年3月,县纪委给予原长梁乡党委书记安焕忠、现长梁乡党委书记刘世亮、长梁乡乡长马文军、财务陈富强党内警告处分。 

  

2.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六大队事故中队原副中队长郭淑丽以虚假事项或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2016年4月,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六大队事故中队原副中队长郭淑丽利用六大队机动加油卡给其他社会车辆加油,骗取现金16342.73元,私自存放。2017年6月,问题资金上缴市财政,公安局纪委给予郭淑丽行政记过处分,免去六大队事故中队副中队长职务,调离工作岗位。 

  

3.承德市群众艺术馆江波等人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承德市群众艺术馆利用装修套取财政资金13.66万元,在出纳李欣辛个人银行账户存放,形成账外资金。2018年3月,违规资金已上缴到承德市财政局。2018年5月,承德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给予艺术馆馆长江波、会计孟向华记过处分,给予办公室主任童春雨警告处分,对出纳李欣辛进行批评教育。 

  

4.邯郸市武安市上团城乡卫生院以虚假事项或假发票等非法票据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武安市上团城乡卫生院2014年12月至2016年8月,以虚列“临时工劳务费”、白条抵库等方式套取资金18.28万元,资金全部用于解决卫生院日常公用经费不足问题。2017年6月,武安市纪委给予院长陈文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沧州市盐山县发改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预算支出。盐山县发改局201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预算支出3.85万元。2018年3月,盐山县发改局对财务科长韩国萍进行批评教育。为进一步规范车辆使用管理,盐山县发改局制定《盐山县发改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6.唐山市迁西县行政审批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预算支出。2014年迁西县行政审批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预算支出8.4万元。2018年5月,迁西县纪委对行政审批局局长王冬梅进行了批评教育,对行政审批局通报批评。迁西县行政审批局制定《迁西县行政审批局公车使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车辆使用管理,确保公务用车经费超预算支出问题不再发生。 

  

7.廊坊市香河县交通局会议费超预算支出。香河县交通局2017年会议费预算为零,实际支出会议费1.08万元,会议费超预算支出1.08万元。2018年6月,香河县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领导小组副组长李海涛、田兆会对县交通局局长白颖浩谈话提醒。2018年6月,交通局制定了《香河县交通运输局财务管理制度》。 

  

8.衡水市林业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预算支出。衡水市林业局2014年-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超预算支出39.53万元。其中2014年超预算30.83万元;2015年超预算7.24万元;2016超预算1.46万。2018年6月,衡水市林业局对办公室主任孙春雨进行批评教育。 

  

9.保定市唐县发改局公务接待费超预算支出。唐县发改局未列201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实际支出4.73万元,由财政拨付的办公费列支。2015年7月,唐县发改局对时任会计陈红飘进行批评教育,于2018年3月建立了《唐县发改局财务制度》《公务接待制度》。 

  

10.邢台市邢台县运管站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预算支出。邢台县运管站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预算支出8万元,其中:2015年超预算支出1万元、2017年超预算支出7万元。2018年3月,邢台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袁庆斌对运管站站长袁启明谈话提醒。 

  

11.石家庄市藁城区第二殡仪馆超范围列支办公费。2017年藁城区第二殡仪馆用办公费支付餐费0.525万元,属超范围列支办公费。2018年2月,藁城区纪委给予馆长胡辰辉党内警告处分。2018年6月,将超范围资金0.525万元上交区财政。


关于“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典型案例(二)的通报

  

1.张家口市尚义县红土梁镇党委书记王振宇、镇长刘进森、财务主管张龙以虚假事项或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问题。2013年1-9月,尚义县红土梁镇截留林业专项资金、圈舍资金226.05万元,记入预算外账户,其中9.8万元用于食堂开支,207.85万元用于发放编外人员工资和弥补单位经费,剩余8.4万元上交县财政。2018年3月26日,张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8年3月30日,刘进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8年6月4日,王振宇受到降级处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承德市双滦区双塔山镇中心校中营子教学点时任负责人刘景奎利用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问题。双滦区双塔山镇中心校中营子教学点时任负责人刘景奎,自2010年10月起,坐收坐支中营子教学点小卖部承包费3.35万元,该笔资金一直未入账,而直接用于幼儿园班主任费、慰问退休教师、运动会奖品、教工食堂设备等。2017年7月24日,双滦区教育局给予刘景奎行政警告处分。2017年9月1日双滦区教育局给予刘景奎免职处分。2018年7月13日,涉及发放个人资金部分共计2.11万元上缴至双滦区财政局。 

  

3.唐山市路南区交通局利用收费设立“小金库”问题。2012年5月,时任路南区交通局局长张军,同意路南区交通局利用下属企业路南区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以下简称“检测站”)采取将不开票不上账的车辆检测费用存入检测站会计董义个人银行卡的方式,私设“小金库”。2012年9月至今,张军从检测站的账外资金中支取现金63.41万元用于个人消费,25.88万元购买一辆轿车供其使用,3万用于个人车辆加油和招待。以上共涉及金额92.29万元。2018年6月25日,路南区纪委对责任人张军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并移交路南区检察院。 


4.保定市满城区于家庄乡中心校截留资金设立“小金库”。于家庄乡中心校2014-2017年截留所辖各小学经费共44.95万元,全部用于办公电脑耗材、文体活动奖品、交通费代课费、护路支出等日常开支。2018年3月30日,党支部书记刘红兵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副校长兼出纳乔振江、副校长兼会计金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为加强财经纪律,健全财务制度,满城区教育局制定了《保定市满城区教育资金收支管理办法》。 

  

5.沧州市海兴县交通局公务用车运行费超范围支出问题。2017年5月,海兴县交通局办公室副主任姚长林违规报销私家车加油款640元。2017年7月24日,姚长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8年6月12日,问题资金上缴县财政。 

  

6.秦皇岛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公车运行维护费超预算支出问题。秦皇岛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预算支出1.16万元。2017年6月4日,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对责任人副局长李宗义进行批评教育。单位进一步完善建立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7.廊坊市永清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预算支出。永清县安监局2015年公务用车运行费超预算支出10.95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费超预算支出5.47万元。永清县安监局局长候仲超对副局长常文泽同志进行谈话提醒,并建立《永清县安全生产管理局公务用车车辆管理制度》。 

  

8.邯郸市农业科学院小麦研究室公务接待费超范围支出问题。2017年5-6月邯郸市农业科学院小麦研究室公务接待费超范围支出0.47万元。2018年8月9日违规资金上缴市财政,农业科学院制定《邯郸市农业科学院三公经费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11月,处室负责人马永安、李俊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衡水市安平镇卫生院院长陈志华违规签批会计张洁个人汽油费问题。2017年4月,张洁违规报销个人汽油费0.12万元,院长陈志华违规签批。2018年7月19日,张洁将问题资金0.12万元上缴县财政。2018年5月23日,陈志华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张洁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10.邢台市新河县新河镇人民政府司机郑晓勋违规报销个人车辆费用问题。2016年郑晓勋在新河镇政府任司机,因单位公务用车限行时,新河镇政府经常使用其个人车辆,郑晓勋利用这个机会让汽修公司将其个人车辆的保养、保险等费用用作新河镇政府的公车费用报账,共计1.25万元。2018年4月16日,违规资金上缴县财政,2018年5月11日,郑晓勋受到记过处分。 

  

11.石家庄市无极县南流乡公务用车运行费超预算支出问题。2017年公车运行费预算3万元,决算3.77万元,超预算0.77万元。2018年6月25日给予南流乡政府会计李玲警告处分,并建章立制,防止事件再次发生。



来源:河北省财政厅网站

编辑:海坡

主编:晓明

监制:朱湘鹤、刘新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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