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安县渠沟乡北罗垡村村民郭全泽被开除党籍
固安县渠沟乡北罗垡村村民郭全泽,犯诈骗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固安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郭全泽开除党籍处分。
广阳区白家务办事处工作人员卢海波被开除公职
广阳区白家务办事处工作人员卢海波,犯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经廊坊市广阳区监察委员会研究决定,给予卢海波开除公职处分。
霸州市辛章办事处策城一村党支部书记张作乐被开除党籍
霸州市辛章办事处策城一村党支部书记张作乐,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霸州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作乐开除党籍处分;经霸州市监察委员会研究决定,将张作乐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广阳区九州镇白家务办事处杨马坊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郝中友被开除党籍
广阳区九州镇白家务办事处杨马坊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郝中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廊坊市广阳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郝中友开除党籍处分;经廊坊市广阳区监察委员会研究决定,将郝中友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固安县东湾乡杨家屯村原村务负责人李静峰被开除党籍
固安县东湾乡杨家屯村原村务负责人李静峰,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固安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静峰开除党籍处分。
霸州市南孟镇披甲营村临时党支部委员王合新被开除党籍
霸州市南孟镇披甲营村临时党支部委员王合新,犯贪污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二年。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霸州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合新开除党籍处分。
霸州市南孟镇披甲营村临时党支部副书记赵洪涛被开除党籍
霸州市南孟镇披甲营村临时党支部副书记赵洪涛,犯贪污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霸州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赵洪涛开除党籍处分。
霸州市南孟镇披甲营村临时党支部委员王毅被开除党籍
霸州市南孟镇披甲营村临时党支部委员王毅,犯贪污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霸州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毅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