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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河北3市多人被查处!

知河北 2019-04-06

邯郸市纪委监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1.永年区农牧局正科级干部李同恩违规公款旅游。2014年8月至2015年10月,李同恩多次借外出参加会议或培训之机公款旅游,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约1.18万元。2018年3月16日,李同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馆陶县气象局局长李占民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2018年2月,李占民利用职务便利,使用公务加油卡为个人车辆加油200.29元。2018年5月7日,李占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磁县磁州镇张扬庄村党支部书记陈守香违规操办婚宴。2018年1月5日,陈守香在操办其子婚宴时,超标准设宴40余桌,违规收取礼金5300元,且未向组织申报个人操办婚宴事项。2018年3月22日,陈守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广平县十里铺乡司法所人民调解员赵连忠、郝忠武、李玉森,十里铺乡法庭人民陪审员朱书月,十里铺乡南小留村党支部副书记李俊章等人违规接受管理对象宴请。2017年初,赵连忠、郝忠武、李玉森、朱书月、李俊章等人在调解十里铺乡南小留村村民杨某荣、杨某祥耕地纠纷时,收受调解对象200元,用于日常开支,并在二人达成调解协议后,接受宴请。2018年6月30日,赵连忠、郝忠武、李玉森、朱书月、李俊章等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峰峰矿区职教中心副校长张矿生违规发放津补贴。2016年,峰峰矿区职教中心以“教师培训讲课费”的名义发放2016年电大校区春季、秋季教师招生补助费2900元。主管副校长张矿生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7月31日,张矿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复兴区住建局办公室主任胡生刚违规公款吃喝。2015年2月至10月,胡生刚先后三次通过虚开车辆维修发票的方式报销招待费等公务支出共5.953万元。2018年6月5日,胡生刚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邯郸市纪委监委对外公布↓↓↓

邯郸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陈向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唐山市曹妃甸区纪委监委对外公布↓↓↓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玉田大队执行法官桑泽涛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廊坊纪检监察网对外公布↓↓↓

固安县渠沟乡北罗垡村村民郭全泽被开除党籍

固安县渠沟乡北罗垡村村民郭全泽,犯诈骗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固安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郭全泽开除党籍处分。


广阳区白家务办事处工作人员卢海波被开除公职

广阳区白家务办事处工作人员卢海波,犯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经廊坊市广阳区监察委员会研究决定,给予卢海波开除公职处分。


霸州市辛章办事处策城一村党支部书记张作乐被开除党籍

霸州市辛章办事处策城一村党支部书记张作乐,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霸州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作乐开除党籍处分;经霸州市监察委员会研究决定,将张作乐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广阳区九州镇白家务办事处杨马坊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郝中友被开除党籍

广阳区九州镇白家务办事处杨马坊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郝中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廊坊市广阳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郝中友开除党籍处分;经廊坊市广阳区监察委员会研究决定,将郝中友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固安县东湾乡杨家屯村原村务负责人李静峰被开除党籍

固安县东湾乡杨家屯村原村务负责人李静峰,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固安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静峰开除党籍处分。


霸州市南孟镇披甲营村临时党支部委员王合新被开除党籍

霸州市南孟镇披甲营村临时党支部委员王合新,犯贪污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二年。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霸州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合新开除党籍处分。


霸州市南孟镇披甲营村临时党支部副书记赵洪涛被开除党籍

霸州市南孟镇披甲营村临时党支部副书记赵洪涛,犯贪污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霸州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赵洪涛开除党籍处分。


霸州市南孟镇披甲营村临时党支部委员王毅被开除党籍

霸州市南孟镇披甲营村临时党支部委员王毅,犯贪污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霸州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毅开除党籍处分。



来源:邯郸市纪委监委、唐山市纪委监委、廊坊纪检监察网

编辑:海坡

主编:建民、晓明

监制:朱湘鹤、刘新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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