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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廉洁纪律、克扣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河北2市多人被查处!

知河北 2020-09-04

廊坊纪检监察网对外公布↓↓↓

霸州市王庄子乡财政所原所长王建刚,犯贪污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经霸州市监察委员会研究决定,给予王建刚开除处分。


卢龙县纪委监委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卢龙镇杨河港村原村书记郑福良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问题。经查,2012年至2016年期间,郑福良在该村危房改造过程中接受吃请,收受同村村民钱款2200元;以本人名义为村民郑某某申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9000元;违规帮助两名村民分别获取5600元和18000元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018年7月,县纪委给予郑福良开除党籍处分。2018年9月,涉嫌违法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潘庄镇亮甲峪原村秘书孟庆敏违反群众纪律问题。经查,2013年1月,孟庆敏在发放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过程中,克扣16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计18574元,用于支付村集体招待费和办公费。2018年9月,潘庄镇纪委给予孟庆敏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来源:廊坊纪检监察网、卢龙县纪委监委

编辑:海坡

主编:刘磊、晓明

监制:朱湘鹤、刘新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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