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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头条 | ​东胜有人私接保险杠被扣12分&东胜电子警察近期重点整治如下行为

2018-01-15 鄂尔多斯文体交通广播



2018年1月10日11时10分许,大队民警在东胜区民族街公安干校路口查获一起用大号的保险杠故意遮挡号牌的案件。经查,该车车主张某是因为2017年12月份因车辆发生事故,将车前保险杠撞坏了,在修理部私自换了车辆保险杠,由于保险杠过于大,能把前保险杠字都挡住,从车前侧看不完整车牌号,这样能逃避监控或处罚。

张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九十九条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三)项之规定,给予张某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机动车号牌是一个车的门面,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必须悬挂号牌,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警方提示:司机朋友们,我们一定要尊章守法,不要投机取巧,做尊法守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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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关将近,市民外出购物现象集中,为了继续营造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东胜电子警察即日起重点整治商场周边道路违停、闯红灯、不礼让斑马线等违法行为,请广大市民从自我做起,安全文明驾驶车辆,与人方便,自己方便。



来源:东胜公安交管大队

编辑:贾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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