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Q随笔 | 当我回首往事时,我后悔没有早点“颓”
你满腔抱负,努力奋斗,但这样的日子累不累?你是否想过放弃,放弃过多的无意义的目标,放弃那些就算用尽全力也不一定能得到的东西?力争上游当然值得褒奖,但生活不是永远向上扬的曲线,在适当的时候告诉自己停下来,允许自己“颓”一下,或许对人对己都不是一件坏事。
撰文 / ZACH BARON
编辑 / 康路凯
翻译 / 何雨珈
插画 / Luciano Lozano(视觉中国)
微信编辑 / 尹维安
❶
“几乎”十全十美的碧昂斯
今年4月的Coachella音乐节上,碧昂斯闪亮登场,成了最吸引眼球的大咖,这样的文娱盛事如今越来越不多见了。周五深夜大家就在奔走相告:一定要去看。我去看了——哥们儿,那可是碧昂斯啊。这绝对是一场划时代的世界级精彩演出:竞技精神,政治元素,强悍力量和个人魅力应有尽有,几乎是十全十美。
我说“几乎”,是因为表演到一半,碧昂斯把老公Jay-Z请出来了。我挺崇拜Jay-Z的,他的现场也一直非常精彩。但是在Coachella,他就显得有点儿……状态不佳。老婆和他一比,真是高下立见。他唱的是副歌,唱着唱着声音就开始打颤。网上闹得炸了锅。众多网友目睹Jay-Z上气不接下气的样子,迅速做出了毫不留情的判决:四十八岁的Jay-Z,颓了。
我自己也大概是颓得厉害,更说不清“颓”这个富有存在主义意味的表达,具体是什么时候出现在我们的文化中的。过去几年来,美利坚帝国日渐衰落,疲惫颓唐之风日盛,这个字眼儿仿佛变得无处不在。这词儿不是说你“过气”了。“过气”是拉斯维加斯酒吧里的驻唱歌手回忆烈火烹油的当红年代,“颓”则更像在描述一个过渡的时刻:你站在人生的火车站,目睹自己的锋芒与青春缓缓远去,与它们挥手道别。你是伊莱·曼宁(美国职业橄榄球联盟NFL曾经最优秀的四分卫),很多人都觉得你不能打了,当不了NFL的首发球员了。但你也还没做好去当替补的准备。就像什么地方新开了家“颓”记餐馆,你一直没去,但听别人说过,好像还挺不错的。
很多人觉得“颓”是个贬义词,有些人自嘲的时候,承认失败的时候,会轻描淡写地说自己“颓了”。但我下不了这个定论。其实,我都开始怀疑,“颓”这个词里面是不是有种欣喜的意味。
不久前我刚满36,不过要我说,自己已经“颓”了有段时间了。两年前,我结了婚(这种事儿本身就很“颓”了),和老婆从纽约搬到了洛杉矶。从那以后,我们就过上了波澜不惊,岁月静好的生活。做做家常菜,研究研究红酒,玩玩填字游戏,每天坚持锻炼;在天狼星XM卫星广播上听听汤姆·佩蒂(美国摇滚巨星、老牌摇滚乐队伤心人合唱团的主唱)和甲壳虫。晚上十点上床睡觉。我居然还玩儿起了高尔夫。
从审美的角度来说,我根本无言为最后一项行为(或者上述任何一项行为)申辩。只要玩儿了高尔夫或谈起高尔夫,就没法装酷了。这项运动能代表我从小到大所鄙视的好些东西,但又以一种真真切切又无法抗拒的方式,安抚了我内心的恶念。入睡的时候,我脑子里盘算的全是能几杆进洞,再也不纠结于自己做人、为人夫和当作家的失败了。
只能说,我要强烈推荐这种生活方式:不一定非要常常打高尔夫,追求中产情调;而是说你的生活可以妥协一点,俗套一点,无论俗在何处。大多数人似乎都是在年岁渐长的过程中猝不及防地颓了,但我觉得你不妨先做做实验,看看主动地“颓”是什么样的体验,22岁也行,48岁也行。多在家里宅一宅。发展点儿不那么时尚,却仍然能让你愉快的爱好。抛开一些些野心抱负,享受一些陶艺和天文学之类的无用之乐,尽管对你来说这些变不了现,也升不了职。
放自己一马吧。
如果你我算一路人,那十几二十几岁的青春岁月里,你应该都在不知疲倦地努力,无论如何都要成为一个更有趣的自己。
你不吃肉,因为16岁那年交的女朋友是个思想激进的朋克摇滚;说实话,她那些保护环境的话说得还挺在点子上。于是,你也决定做个思想激进的朋克摇滚。
然后,你就到了纽约,知道了A.P.C.这种简约又流行的时尚品牌;还去了美世街(纽约时尚街区)上那个落满灰尘、铺着木地板的服装店,感受了该品牌衣饰的独特味道,对,就是那个更衣室里有大全身镜的服装店。你发誓,从今以后,周身的穿着打扮一定要和镜子里这个版本的自己相称。
这座城里总有新鲜事物等你去发现,切尔西如此,上城区的博物馆如此。最终你会走进贝梅尔曼斯那种别致的酒店酒吧,欢度良宵。你和朋友们沿着十四街一路走上去,淘点Hell Rell(美国嘻哈歌手)的混音带,接下来一整晚都在敖德萨之类的酒吧里喝着啤酒,把绿色酒瓶高高地堆在桌子中间。现在呢,你的手机上有个鉴别红酒的App。没事儿。红酒很棒啊。和Hell Rell一样棒。
多年来,你一直在培养某种东西:品味、经验、判断力。你努力去喜欢镜子里的那个自己,所有心怀壮志的人都会这么做。我只是想说,也许你已经很喜欢现在的自己了。也许你可以少照照那面镜子。
❷
老去的英雄
崇拜过的英雄们都陪我一块儿老去了。我曾经费尽时间和精力研究他们,模仿他们的一言一行。现在,我们都走到了“颓”这一步。
Jay-Z的最新专辑《4:44》简直就是“颓丧症”的完整症状记录:脆弱的情绪;羞于启齿的秘密;自我怀疑;他在之前的十二张个人专辑中,是绝不会允许自己说这些东西的。他后期的一些唱片,比如2013年的《大宪章圣杯》(Magna Carta Holy Grail),就是想让粉丝们相信,他还是个所向披靡的巨人,武艺高强,天下太平。但天下并不太平。我不碰迷幻药;我穿Tom Ford。哈?那你现在穿啥?
听到专辑同名歌《4:44》时,我松了口气。这首歌当然算不上什么代表作,甚至是Jay-Z比较差劲儿的作品。但坦白说,这首歌里的他听上去要快乐一些。他的工作,他的生活,都是在给我们做示范,告诉我们,作为曾经天下我有的大英雄,当世界在没有你的情况下继续正常运转时,你该作何反应。
我感激他做出的示范; 也感激很多我曾经崇拜过,现在也依旧崇拜的人做出了榜样。绰号“文来疯”的文斯·卡特(Vince Carter),如今上篮球场打个十二分钟就累得不行,却还继续坚持,偶尔抬手传传球。史蒂芬·马克姆斯(Stephen Malkmus),时不时地出张新专辑,顶着一张帅脸撩拨吉他弦,还经常去看NBA的比赛。阿德-洛克(Ad-Rock,可能的话你一定要多跟这个人混混,他绝对活成了你理想中的完美心态),曾经是“野兽男孩”乐队的一员,现在呢,他的手机是专门设置过的,用了最大号的字体。
高尔夫能代表我从小到大所鄙视的好些东西;但又以一种真真切切又无法抗拒的方式,安抚了我内心的恶念。
我又想起了罗杰·费德勒(Roger Federer),曾经是身穿象牙色开衫的男神,如今也变成了像我一样的“颓人”了。不过,在我码这些字的时候,他的排名又回到世界第二,所以人家可能没那么颓。但他状态不好也挺长时间了,长得大家都记不清了。
2011年,我去看美网公开赛,他和诺瓦克·德约科维奇(Novak Djokovic)对战,领先两分。费德勒发球,德约科维奇冒然以正手回击,那边竟然没接住,小德爆冷取胜。观战群众像死人一样发出诡异的叹息:啊啊啊啊呃呃呃。我就在现场,觉得好像是什么人从全体观众喉咙里硬扯出这一串叹息:啊啊啊啊呃呃呃。
那场比赛之后,费德勒很难承认自己的失败。“竟然要解释自己为什么失败,真是太尴尬了,”他说,“我分明觉得自己应该去参加另一场完全不同的新闻发布会。”当时他已经有一些败绩了,以后还会有更多。但就是输掉那场球的那一刻,费德勒颓了。他给我们普通人做出了榜样。他没有退役,但放弃了执念,不再认为自己是网球之神的完美化身。
从某些角度来说,他算是完全放弃了曾经坚持的那个“自己”。十年来,他始终觉得自己代表着某种抽象的完美,这个追求似乎让他不大快乐,特别是年轻的时候。现在,他只是一个腰背不怎么好,但还有一些天赋值得努力发挥的普通男人。赛后采访时他也不像过去那样总是涕泪交加了。他先有了一对双胞胎,又有了第二对。现在,他专打春季赛,这样夏天就能好好休息。
这些人都曾一度封神,如今又走下神坛。说实话,我觉得这挺鼓舞人心的。当一个人过分恐惧失败,这种恐惧能一点点把人吞噬。如果更多的人承认失败(也不一定非得承认失败,承认有失败的可能性就好),如果大家都来颓一颓,如果这样做了之后,我们能让自己到达光明的彼岸,能在那里找到愉悦与平和,这个世界不是会变得更美好吗?
❸
那一刻,我终于放松了
这些日子,我做了很多挺“颓”的事情:早起,散步,打理屋后小花园。不过,还是跟你讲讲最颓的一件事吧。每周五下班之后,我会和“颓友”们一起去洛杉矶当地一个市政高尔夫球场打高尔夫。我们一般会根据到达的时间和当天的天光,喝喝啤酒,打上四五个小时,对腰背下端造成长期的劳损。
我也不想一直聊高尔夫(好吧,其实我想一直聊高尔夫),但这个运动真的叫人发狂:越努力,成功的可能性就越小。高尔夫对技术要求很高,但一旦你有意识地想着各种技术,那就死定了。那些打得好的人,好像都进行了自我催眠,忘掉“打好高尔夫秘笈一二三四”。当你达到那种平静的专注,想达成什么目标就能达成什么目标的时候,感觉就会像从甜蜜的梦乡中醒来,身上盖着一床暖和的毛毯。
然而,我是个焦虑的人,很少能达到那种境界。和所有尽职尽责的作家一样,我总会敲打键盘,记一些属于自己的笔记:故事灵感;用于写报道的观察所得;我喜欢的餐厅;我和老婆一起做过的菜谱(此时此刻,我的记忆几乎一片空白;我就是《记忆碎片》中的那个男主角,想把“豌豆和松子仁意面”的字样纹在前胸上。)我开始打高尔夫以后,很多笔记都跟打球技术有关,看着就够丢脸的了:
身体放松
眼前放空
如果抓狂,肌肉就会紧张,球杆就挥得不流畅
我做的一切,都是想要弥补一直在困扰我的遗憾(16岁时困扰着我,25岁也同样困扰着我):放轻松。整个星期五下午,我都在用越来越尖锐刺耳的声音提醒自己:放轻松。
打完球,我们就各自去找老婆吃晚饭,就像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那些男人一样,喝得醉醺醺的,被太阳晒得眩晕茫然。驱车去餐厅的路上,夕阳西下,肌肉开始疼痛,我脑子里走马灯一样地回想自己这辈子那些烂到爆的星期五。高中:嗑药。大学:酗酒。二十多岁:好吧,我们就别聊二十多岁时干的那些破事儿啦。而现在这些烂到爆的星期五就这样浮现在挡风玻璃上:我所有的缺点瑕疵;我老土的消遣娱乐;我没有去做,也永远不会去做的伟大事业。我听到高尔夫球杆在球包里轻轻地“咔哒”作响,脑子里全是年轻时候各个版本的自己。他们要是看到现在这样的一个我,该有多么大失所望啊。
但我想得最多的是:妈的,要是我能早点明白就好了。在那一刻,我终于放轻松了。█
原文刊载于美国版《GQ》2018年7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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